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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做律师,不是就业,不是打工,而是创业!

2016-03-31 周泽律师 法律人秋天


之前发过一条微博:“常有法科生问我,本科生到律师事务所多少工资、研究生多少工资;也有工作多年的检察官问,他们辞职做律师,律所能开多少工资。我觉得,如果你关心的是多少工资,可能你真不适合做律师,至少是没准备好做律师。选择做律师,不是就业,不是打工,而是创业。创业之初,主要是投入,而不是收获。事业渐成,回报自来。”一些网友参与了讨论,我也做了一些回应。下面再给大家分享下我的律师创业之路。


若干年前,我从法制日报辞职准备做律师,拜访一些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希望被聘用为授薪律师。当时我想,名校毕业,从中央单位辞职到你这个没级没品的律师事务所来,你该高看我一眼吧。但是,面对我提出的仅仅希望保持与在原单位差不多的薪资期待,都没有哪个对我表示出我期待中的热情。


没有任何依靠的我,怕出来做律师养不活自己,很是犹豫要不要直接出来做律师。于是,我又想到去当时正在兴起的网络媒体。拜访过当时在长安街边上的搜狐。期间,以前开会认识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展江教授知道我准备辞职做律师,就邀请我去中青院教书:说大学老师课不多,可以兼职做律师。这样,我就去了中青院,并通过朋友找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办了兼职律师实习,一年后转成了兼职律师。


有了个律师证,但一开始我什么业务都没有,也不知道怎么办案。于是,我利用教学之余到北京的一些法院去旁听,看其他律师是怎么开庭的。从一个普通旁听人员的角度,我能感受到出庭律师的得失。我也找来一些案例集,学习律师们是怎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怎么写作代理意见、辩护意见的。


一次,朋友约我去打麻将,在坐的有一位律师事务所主任,希望我去他的所。于是,我去了这家以前没听说过的律所,给这位以前没听说过的主任做助理。我没有提工资要求,我就想接触一下真正的律师业务,而不想拿着个证没事干。但主任给我付的工资,比学校高很多。而且,我有案件,收入全归我。其实,主任给我更少的工资,我也是愿意的,因为我有机会接触案件。


我想,我以大学老师的身份给主任做助理,在当事人面前应该给主任长了不少面子。而主任把所接的案件交给我办,当事人应该也是放心的。


很幸运,我做助理期间,主任接的所有案件,我都参与了办理,开庭基本都是我去的。这些案件,我自认为办得都还不错。


其中,一起消费者诉某跨国名车企业的案件,一审其他所的律师代理败诉后,找到我的“老大”。在分析案件时,其他律师都认为一审不该败诉,但除了一审律师的代理意见中提到的理由,并无新的发现。而我却根据机动车检测数据,发现了检测报告的结论存在错误。在庭审中,我们占尽赢面,以致法庭在主持调解时,对方一度表示可以接受120万元的损害赔偿,因我代理的消费者一方不同意而未调解成,最后不知对方使了什么“妖法”,法院竟然判我的当事人败诉了。这个案件虽然败诉了,我仍然认为是我办得不错的案件。另外,我在宁波出庭的一个建筑工程“黑白合同”的案件,当事人一审败诉后,老板安排我二审去代理当事人出庭,我讲出了很多一审代理人没有讲过的理由,庭审的场面,也令我很满意。那之前,最高法院出台了个有关建筑工程“黑白合同”的司法解释,我认为根本就不合法、不合理。为此,我还给最高法院写了审查该司法解释合法性的建议。


在北京开庭的一些案件,经常都有京城媒体跑法院的记者旁听、报道。我争取记住这些记者,及时给他们提供信息,试图让他们的报道更多地、准确地体现我的观点和意见。他们的报道中有时会提到我。我也常混论坛,写博客文章,说我办理的案件。


担任主任助理时间不是很长,我就不干了,以学校教学任务重为由。


其实,不想再做助理,是因为媒体的报道,以及我通过写文章等方式,吸引了一些人的关注,已经有人找我办案了。主任交给我办过的那些案件的当事人,在案件结束后,有什么事,也都直接找我,不再找主任。同时,我也熟悉了办案的一些基本流程。我想,再跟主任做助理,于我而言,意义已经不大。就这样,我成了一个独立执业律师。


独立执业后,不时会有人找我办案。这些案件,我办得都很尽心,效果大多不错。


我印象十分深刻的是,我受理过一家外国公司为原告的知识产权系列诉讼,涉及商标、著作权、名称权、不正当竞争等争议的六个侵权个案。我的当事人是一审被告方,找到我时一审已经全面败诉。之前,我并没有代理过类似的案件,而对方当事人聘请的律师又是出过律协会长的一家京城著名大所的律师,我不知道当事人为什么会来找我。但最终,我成功接下了这多起案件(或许是当时没见过太多的钱,我收费并不高),而且二审的结果非常好:六个一审败诉的案件,我给他们扳回来了五个。(这些案件的判决,在北京高院的网站上应该还能查到。)


通过对一些案件的办理,我获得了很大的自信:我自信能力比很多律师要强!我自信对问题的认识常有独到之处!我自信看问题总有自己的发现!


每做一个案件,我都争取把它做出社会价值来。我的案件,媒体大多报道过。


我的师弟沈亚川说,我善于把每一个案件做成新闻。这有点夸张,但大体也差不多。一开始,我有希望媒体宣传自己的意思,后来更多考虑的是想通过媒体报道和舆论关注,推动案件公正处理,弘扬某价值和观念。


我一直本能地抵触广告。多年的执业律师生涯中,我没有花过一份钱去做推广。但随着所办理的一些案件及参与的活动被媒体广泛报道,并不断被一些媒体评选为这个人物那个人物,我似乎也成了名律师。


人怕出名猪怕壮。不断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露脸,使我意识到我已经成了名律师时,我也意识到,我占有教师的职位,已经很不合适,很可能会让其他老师心理失衡。于是,我决定辞去大学教职,做一名专职律师。虽然提出辞职申请后多次被学校慰留,但我最终还是辞职离开了学校。


随着资历的增长,请托办案的越来越多,我收费也越来越高,而接案却越来越少。从而,我也有能力去做一些值得无偿援助的案件。现在,即使有人给我几百万元工资,让我去做助理,我也不会去。我认为我已经有了自己的事业。


来源:法律会诊

作者:周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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