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No.319 杜蘅 |什么是自由写作? ——关于龙卫球教授的文集《从撤退开始》中“自由创作的意趣”问题

2017-01-18 杜蘅 三会学坊

“收入这本集子里的作品,性质上大致可归入法政思考范畴,均为这些年我‘正襟危坐’的法学研究之外的副产品……然而,这些作品的非计划性,倒也顺应了自由创作的意趣。”


《从撤退开始》是一部自由创作的集子。这使我大吃一惊!2001年龙教授出版《民法总论》以后,他就已经标明“从撤退开始”是他对待知识问题的基本态度和立场。现在这部虽说是“正襟危坐”的法学研究之外的“副产品”,却打上了与“正襟危坐”的研究相同的名字。更引人注意的是,它以自由写作之名把自己与正式的法学研究区别了开来。乍看起来,人们很容易识别这里的区别和联系所拥有的具体含义。自由创作就是不受形式的束缚,随心所欲地使文字适应题材偶然进入思考范围时所具有的那种轻松的形象。就其内容与体裁的丰富性而言,《从撤退开始》的确再自由不过了。


《从撤退开始》,龙卫球著

中国法制出版社


但自由写作就这么简单?《从撤退开始》这部自由之作有一个鲜明的特征,即人们在其中根本找不到半点个人的心灵表白——这也是所有严肃的作品,尤其法学、政治学作品共同具有的。据说,这种心灵自我拷问的游戏乃是卢梭发明的。卢梭的一个创举被认为是发现了一个奇妙无比的私人内心领域。不论是自我折磨的煎熬还是无拘无束的放纵,本质上这都是一个充满乐趣的神圣空间。卢梭在他的《忏悔录》里就把他的许多私生活“丑事”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从此,自我表白不但成了写作上的一种正当的形式,也成了政治上极端重要的事情,私人意义上的“真诚”或者“坦白”仿佛应当成为真正的美德,保护这个自由的空间历史性地成了政治目的或原则。关于自由主义的一个说法之一就是,必须保护一个恰当的私人空间免遭权力的侵入。所谓自由,就是在自我这个小天地里无拘无束——顺便说一句,后来的存在主义表面上批判但骨子里却似乎与这一思想史上的转变具有隐蔽的关联,“本真性”这个意义容易滑动的术语最好不过地说明了这种联系:哲学家制造了“本真性”这件工具,人们却用它轻而易举地废黜了哲学家的权威。甚至某种“越是民族的就越具有世界意义”的论调都与它有些瓜葛;这种论调的言下之意无非是说,越新奇的东西越有市场或看客,因为新奇之物能激发人的猎奇心理。这正是私人表白所能满足的欲望。


与其他诸多“正襟危坐”的作品一样,《从撤退开始》这部随笔集也没有这些心灵上的把戏。所以,它的“自由创作的意趣”与那种私人领域中的任意之乐毫无关系。它所关注的所有主题都属于公共论题,从程序的重要性到政治家的责任伦理,从法学知识的品性到知识介入现实的方式,莫不如此。所以,如果我们根据有关个人空间的私人自由来看待问题的话,我们就很难理解,在我们当下的语境,一位对公共问题甚至敏感的法律—政治问题发表意见的作者怎么可能享受到自由创作的“意趣”呢?毫无疑问,自由创作的确与不受形式与题材的限制有关,但仅此绝难解释其中的“意趣”所在,尤其是在事关公共事务的问题上。对公共事务发表意见可能是受到法律禁止的,也可能是受到合法管制和检查的,甚至是受到秘密规则暗中控制的。在这样的情形下,正常说来,即使作为公共人的作者将把玩文体、变幻体裁的技巧发挥到极致,也无法体会到“意趣”。要理解《从撤退开始》以及一般来说所有严肃的作品的自由本质,就必须考虑到就公共论题进行写作的特殊条件。证诸文本,确乎如此。它的论说是有节制的,是讲究策略的,是显出“一点政治智慧”的(《物权立法的合宪性问题》)。也就是说,作者自身就清醒地把当下的特殊限制作为写作的前提,其中没有情感上的哀怨,更无任何自怜,相反,有的倒是“意趣”。这不能不让人感到惊奇!


看来,为了理解这令人惊奇的“意趣”,我们不得不更新对“自由”写作的理解。写作的自由与公共性有关。越是公共性的问题,就越是具有自由写作的潜在空间。可是,人们一定会质疑这个解释,因为读者明明可以从集子里嗅到民法学者特有的味道,也就是对私人领域的强调和维护(例如文集中关于物权法的各篇评论,关于私人财产保护问题的评论等等)。这是关键所在。但其实,这个质疑所依据的现象恰好道出了所有有关自由的政治理论的秘密:对私人空间进行正名、予以强调的论说本身即是对公共事务的参与,论者从中享受的那种幸福感或“意趣”是不可能从私人空间的享用来说明的,因为此时,他们并没有这种私下的享受。


《从撤退开始》的主题更能证明这一点,因为它的重心与通常“私法”学者所标举的“私人”核心有所不同——我相信,这个不同也是《民法总论》能够吸引我的地方之一。龙教授在自序里谈到这部文集时说:“这些作品形式上是松散的,从外貌上几乎难以看到某种章法关联。但是,如果读者愿意深入其中,便可见证我这些年的一个形成中的态度:从撤退开始!”这是一个正当的邀请,也是一个能够兑现的承诺。“撤退”是为了“开始”,尤其是为了“更好地”开始、“更好地”参与其中。


我们可以简略地检视一下文集中的各个篇章。大法官培根任职期间收受贿赂,被人指控。他辩解说,虽然他收受贿赂,但其裁判一向公正,并未偏袒行贿之人。《从培根的辩护说起》一文断然拒绝了培根自己的荒谬辩解。这个诡辩的问题在哪儿呢?龙教授一语道破:“法官公正与否,无法从内心去探求”。私人的内心是无法探知的,本质上那是一个阿伦特所说的黑暗无光之地,甚至连当事人自己都难以确知。程序公正具有现象学上的根据:公共之物,必须能够被看见、被谈论、被争辩。这就是所谓的公共性。就连霍布斯也还懂得将良知(consciousness)定义为人所共知之事(《利维坦》),但到了卢梭,良知就发生了结构上的倒转。历史真是充满了反讽:卢梭这位被共和主义援引的作者却造成了思想史上自由主义的效果,而霍布斯这个受自由主义辩护的作者却保留着共和主义的真知灼见!


不过,龙教授的立论基础与霍布斯完全不同。他在对“林冲休妻”的解释中认为,中国古代政治社会的结构具有特殊的人性论基础。林冲之被逼上梁山仅仅是出于对生存底线的维护。也就是说,水浒所彰显的反抗精神只停留在生理的层面。他觉得,这并非真正的英雄气概而是骨子里的懦弱性格。自由社会需要的是为人性尊严的抗争,是“为承认而斗争”(《中国政治社会的人性基础》)。为尊严而抗争的精神需要的是对政治公共事务的参与,而不是忍无可忍才揭竿而起的江湖伦理。由此可以理解,《从撤退开始》为什么自然而然地把它的重点最终放在“社会协议式立法”之上。换言之,唯有民主才造就自由。


龙卫球教授


所以,《从撤退开始》的“意趣”不在自得其乐,而在于“众乐乐”;其创作的“自由”也不在于随兴所致,而在于对公共事务的担当。但这还不是全部。虽然《从撤退开始》是在特殊的条件限制之下写作的,但它仍然透过帷幕透射出了光亮。所谓的“一点政治智慧”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在这个意义上,“自由创作的意趣”是自由增量的乐趣。写作本身创造“超出的自由”。与一般的理解正好相反,不是自由成就了写作,而是写作造成了自由。我忍不住想改写卢梭的名言:人生而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却能创造自由。


《从撤退开始》是一位民法学者“自由创作”的杂集。但它的作者所感受到的“意趣”却向政治学、公法学抛出了一把需要认真对付的匕首。


2007年5月6日


如您观文后有所感悟,欢迎关注并分享三会学坊。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