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仑:22年前打败小李子的那个“奸商”
文|冯仑
前一段时间,我到欧洲出差,去了波兰。由于《辛德勒的名单》这本电影广为流传,所以我一直有一个想法:如果要去波兰,一定要去看一下辛德勒的工厂。在参观工厂的过程中,我了解到许多关于辛德勒的故事。
辛德勒是一个德国人 ,小时候成绩不好,还曾经因为考试作假被学校开除。后来他跟父亲学着做生意,也不是很成功,结果年轻的时候就参加了纳粹,为德国的情报机构工作,在捷克和波兰都做过间谍。
德国占领波兰、进驻克拉科夫之后,辛德勒掠夺了当地的一个搪瓷厂,请了一个犹太人会计来帮他算账,逼迫犹太人出钱投资,同时又招了很多犹太工人来生产脸盆、饭盒之类的东西。
我以前在搪瓷厂“锻炼”过一段时间,所以我对这个工作的流程非常熟悉,搪瓷厂的生产环境很嘈杂,气温非常高。而这些犹太工人相当于是辛德勒的奴隶,每天超负荷地工作,又没有多少工钱,这就大大降低了生产的成本。然后,辛德勒又把这些东西卖给战时的德军,趁机赚了很多钱。
辛德勒最大的才能,其实是“搞定人”。他通过行贿,搞定了党卫军、纳粹,以及当地一些有势力的人,把各方面都打点得非常好,所以当时这个工厂办得顺风顺水。
就在这个时候,德军采取了一个非常措施:把克拉科夫的犹太人关进隔离区。克拉科夫当时有六万五千名犹太人,几乎95%都被关了进去。德军不仅掠夺他们的财物,还对他们进行了屠杀,最后还把他们的圆形墓碑作为隔离区的墙,以此来羞辱他们。
这个隔离区离辛德勒的工厂只有几百米,所以辛德勒慢慢发现,犹太人不仅在隔离区中被滥杀,还有一批一批的犹太人被拉到奥斯维辛集中营去。
在奥斯维辛集中营里,德军持续四年使用工业化方法来屠杀犹太人,这种方法不仅高效,而且残酷得令人发指————拿走犹太人的金牙、鞋子,把他们的头发剪下来,运回德国织成麻布,作为民生产品售卖,最后还要把他们的骨灰做成化肥。这种屠杀的方式,是把人当成一种原料。
这种残暴的行为,使辛德勒的人性突然复苏了,他对犹太人产生了巨大的同情心,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保护他能保护的犹太人,特别是在他工厂里面的犹太人。
正像电影中所真实表现的那样,这个过程非常惊心动魄。比如说,已经有一批工厂内的犹太人被拉到集中营了,辛德勒不顾一切地跑过去,总算用大量的钱财搞定了集中营的头脑和党卫军,如果再晚一步,这些人就要被送到毒气室了。
辛德勒保全了他工厂大部分的犹太人,但是他想保护更多的犹太人。由于他的工厂比较小,只能容纳几百人,于是他向德军要求:我的工厂要扩大生产,不仅要为德军生产搪瓷,还要生产枪械、炮弹、子弹。所以我要申请一个特殊政策,德军可以把我的工厂当作一个集中营的分营,把犹太人关在里面从事生产,不让他们出去;但是任何人都不能进来,包括党卫军。
但辛德勒并没有生产枪械的经验,所以他在审批通过后,做了一个假工厂,自己花钱去外面买来枪械充数。就这样,他把工厂变成了一个保护犹太人的特殊场所。
1945年苏军进攻波兰,打败了纳粹。这一天,辛德勒对工人说,从明天开始,你们就可以出去找你们的亲人了,但因为我是纳粹,是战犯,而且我还做了很多在战争期间违法的事情,所以我必须离开。
在场所有的犹太人都非常感动,其中一些人就把自己的金牙熔成一枚戒指送给辛德勒,并用希伯莱文在上面刻了一句话:救一个人,就是救世界(The one who saves one life saves the world entire)。
战争结束以后,这些犹太人专门写了一封签名信,来证明辛德勒在战争期间对他们的保护,而且保护的不仅是他们的生命,还有他们的尊严。这封信使辛德勒免于刑罚。
以色列的犹太人还命名辛德勒为“义人”,这在以色列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而且还有很多人在战后跟他保持定期的联系。辛德勒去世以后就埋在以色列,这些犹太人的后人每年都会去他的墓前纪念他。
这是电影中呈现给我们的辛德勒。但是实际上,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其实按我们现在的价值观来说,他是个“烂人”。
在拯救犹太人之前,他的私生活就很乱,把办公室的秘书都办了,还把老婆赶走,对自己的孩子也从来不负责;工作上,拿钱搞定人,靠投机倒把赚钱。战后,他又故态复萌,胡吃乱嫖,把生意也搞砸了,穷困潦倒,有时候还要靠他救过的犹太人来接济他,最后就这样完结了他的一生。
辛德勒在死以前,把他这一生的档案放在一个小皮箱里。后来这个皮箱被人发现,他的故事被写成小说,斯皮尔伯格就是根据这本小说拍了《辛德勒的名单》。
辛德勒的工厂现在变成了一个纪念馆,是克拉科夫一个重要的历史遗存。我在那个纪念馆里待了一天,反复地想一件事情:一个人,他道德败坏,不择手段地敛财,参加了纳粹,也没少干坏事,怎么就突然人性觉醒,愿意散尽自己全部的财产来保护这些犹太人的生命?是什么促使了他的转换呢?
我认为,正因为他是一个“坏人”,所以才会产生这种转变,而且能想得出这种办法来解决问题;如果他一直是个标准的纳粹,照顾家庭,对孩子负责,对自己要求严格,百分之百地信服纳粹的主张和宣传,那他就不会有这样的转变。
后来我又想到,我自己也碰到过这样的事情。
我下海做生意的时候,有段时间很落魄,连一张回北京的火车票都买不起,于是我去向一个机关里的干部借钱。一直以来这个干部为人都很好,但他不愿意借给我,因为他认为我是坏人。
而正在这个时候,另外一个人来找我。因为我之前还在单位负责的时候,查过这个人,所以我认为这个人是坏人,一直不太愿意理他。那时因为实在落魄没有办法,所以这时候我就顺便提了一下说,你能不能借给我点钱。
结果这个人说,你明天来拿吧。第二天下午,他借给我三百块钱,我想写个借条,他说不用写,我说还是写个吧,他说那行,以后我没饭吃找你。
后来我一直都在想,为什么这个大家公认的“坏人”不仅没有歧视我,而且还能帮助我,而那些所谓的标准的好人,却会在关键的时刻袖手旁观甚至加害于我?
在“wen革”当中,真正残忍的,恰恰是那些标准的好学生、标准的极端无产阶级接班人、标准的革命派,比如薄熙来,他居然能踢断他父亲的肋骨。而社会上的那些混混,就不信这一套,反而能表达出正常人的情感,也能帮助一些其他被迫害的人。
其实,做一个普通人就好,不受特定意识形态的奴役,有自己独立的判断,还有一些小缺点,但这些缺点并不会妨碍他成为一个在特定环境下令人尊敬的人。
辛德勒给我们的启发,值得我们长久地回味,而二战期间的犹太人历史,更是一个值得让人类不断去反思的历史。
“奸”是个道德概念。如果他没有违法,就不能叫坏人,只能说他是聪明而能干的人;如果他违法了,把别人的东西装自己口袋里了,那这也不是“奸”,这是错,是罪。
当然,在中国,一般都认为瓜得瓜、种豆得豆的人是很实诚的人,而能够靠做生意把一块钱变十块钱的人,是狡猾的、不劳而获的人。
所以我认为,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对现代的市场运营,多少是有些抵触的。如果我们能从法律的角度客观地来看,只要合法合规,那么这个人越会算账、越能赚钱,甚至能把一块钱变一百块钱,那我们可以调侃他“奸”,但更多的应该是尊重他作为一个企业家的能力。
这样的人,能够创造财富,能够打开技术市场,能够创造新的商业模式、带来新的进步。像苹果、腾讯、阿里这些企业,都是超级能算账的,但同时也是超级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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