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徜徉惊喜世界 | 一同开启福利+购物!刷满9笔199线上消费最高返11倍积分!
今年的双11是不是有点像一场会考?
满减、定金加尾款
好评、上传再领券
卖家都仿佛成了逻辑大师
你拿起了久违的文具
默默算起了最终的成交价格
所以你都算清了吗?
双11一天的嗨购
说多,其实也不多
何不走出消费的压力圈
让购物节变成惊喜派对
认真宠爱自己,享受购物的快感
这个双11月
汇丰旨在让您以购物者的角度享受购物
感受购物带来的幸福
现在出发去选购你心仪的
时装、包包、美食
……
只需使用汇丰信用卡刷满9笔199
那么积分福利就将直接到你家
收到邀请的你
赶紧跟我们一起开始今年奇妙的购物吧
活动期间,主卡持卡人需成功报名参与活动,使用汇丰中国银联信用卡,单月完成9笔及以上可计积分消费(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快捷支付方式的交易除外),且单笔金额满199元(含)人民币,在11月1日-15日期间发生的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消费可获得对应的积分。
活
动
对
象
仅限2019年8月31日(含)前获批的汇丰中国银联信用卡的主卡持卡人(汇丰东航联名信用卡、汇丰东航旅行联名信用卡均不参与本活动)
活
动
时
间
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含起讫日)
活
动
内
容
活动期间,主卡持卡人需成功报名参与活动,使用汇丰中国银联信用卡,单月完成9笔及以上可计积分消费(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快捷支付方式的交易除外),且单笔金额满199元(含)人民币,在11月1日-15日期间发生的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消费可获得对应的积分。您可以通过汇丰中国权益平台“ 荟·赏掌中世界”-“ 我的权益”页面查询资格达标情况。
(除汇丰中国另行通知外,获赠的积分请您满足活动条件后,于12月31日之前在汇丰中国权益平台“荟·赏 掌中世界”-“我的权益“领取,领取之后获赠的积分将在活动结束后的两个月内直接计入您的信用卡账户。)
持卡人使用汇丰中国银联信用卡,单月完成9笔及以上可计积分消费(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除外),且单笔金额满199元(含)人民币,在11月1日-15日期间发生的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消费可获得对应的积分,本活动满足条件的消费是指可以累积积分的人民币消费,仅适用于使用汇丰中国银联人民币信用卡在中国大陆进行的消费。在汇丰中国权益平台“荟-赏 掌中世界”上使用现金兑换权益的交易不纳入本活动达标条件:
注:汇丰旅行信用卡,汇丰卓越理财旅行信用卡最高可获返积分为10万分,其余参与活动的卡产品最高可获返积分为20万分(不含网络消费原始积分和奖励积分)
示例一
王先生是汇丰旅行信用卡持卡人,成功报名本次嗨翻双十一活动,11月完成9笔以上线下可计积分且每笔金额满199元,11月1日-15日期间线上支付宝和京东支付消费共计30000元。计算公式=小于20000元的部分(20000*2)+大于20000元(含)且小于40000元的部分(10000+40000),王先生可以获赠9万积分。(获赠积分含网络消费奖励积分,其中4万积分是1111活动加码获得。)
示例二
李小姐是汇丰生活信用卡持卡人,成功报名本次嗨翻双十一活动,11月完成9笔以上线下可计积分且每笔金额满199元,11月1日-15日期间线上支付宝和京东支付消费共计50000元。计算公式=小于20000元的部分(20000*2)+大于20000元(含)且小于40000元的部分(20000+80000)+高于40000元的部分(10000+100000),鉴于汇丰旅行信用卡,汇丰卓越理财旅行信用卡最高可获返积分为10万分,其余参与活动的卡产品最高可获返积分为20万分,李小姐可以获赠20万积分。(获赠积分含网络消费奖励积分,其中18万积分是1111活动加码获得。)
温馨提示:
1) 持卡人须于活动期间登录汇丰中国权益平台“荟·赏 掌中世界”-“我的权益”点击“用卡活动”方可参与本活动。
2) 持卡人使用汇丰中国银联信用卡,单月完成9笔及以上可计积分消费(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除外),且单笔金额满199元(含)人民币,在11月1日-15日期间发生的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消费可获得对应的积分,本活动满足条件的消费是指可以累积积分的人民币消费,仅适用于使用汇丰中国银联人民币信用卡在中国大陆进行的消费。在汇丰中国权益平台“荟·赏 掌中世界”上使用现金兑换权益的交易不纳入本活动达标条件。
3) 汇丰东航联名信用卡、汇丰东航旅行联名信用卡均不参与本活动。
4) 活动期间,如在同一商户内发生三笔以上(含三笔)合格消费,则仅有任意三笔合格消费将被计入符合本活动的消费笔数。
5) 同一信用卡账户在活动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奖励,奖励不得折现。汇丰旅行信用卡,汇丰卓越理财旅行信用卡最高可获返积分为10万分,其余参与活动的卡产品最高可获返积分为20万分。
6) 符合活动条件的持卡人须在2019年12月31日(含)前登录汇丰中国权益平台“荟·赏 掌中世界”点击领取权益,过期未领取将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
活动细则:
1) 本活动仅适用于2019年8月31日(含)前获批汇丰中国银联人民币信用卡的主卡持卡人(简称“持卡人”) 附属卡持卡人的消费不计入本活动条件。
2) 持卡人须于活动期间登录汇丰中国权益平台“荟·赏 掌中世界”-“我的权益”点击“用卡活动”方可参与本活动。
3) 消费时间以交易日为准计入本次活动统计。活动期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产生的消费将在交易日后的3天内被计入本次活动统计。
4) 活动期间,如在同一商户内发生三笔以上(含三笔)合格消费,则仅有任意三笔合格消费将被计入符合本活动的消费笔数。
5) 持卡人使用汇丰中国银联信用卡,单月完成9笔及以上可计积分消费(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除外),且单笔金额满199元(含)人民币,在11月1日-15日期间发生的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消费可获得对应的积分,本活动满足条件的消费是指可以累积积分的人民币消费,仅适用于使用汇丰中国银联人民币信用卡在中国大陆进行的消费。具体积分规则请参照汇丰中国信用卡官网《信用卡积分计划条款及细则》。在汇丰中国权益平台“荟-赏 掌中世界”上使用现金兑换权益的交易不纳入本活动达标条件。
6) 汇丰东航联名信用卡、汇丰东航旅行联名信用卡均不参与本活动。
7) 同一信用卡账户在活动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奖励,奖励不得折现。汇丰旅行信用卡,汇丰卓越理财旅行信用卡最高可获返积分为10万分,其余参与活动的卡产品最高可获返积分为20万分。
8) 符合条件的消费最终被撤销、退款或未入账,则该消费不可计入满足活动条件的消费笔数。
9) 持卡人可自2019年12月20日(含)起登录汇丰中国权益平台“荟·赏 掌中世界”-“我的权益”查询所获得的权益。
10) 除汇丰中国另行通知外,持卡人领取的获赠积分将在活动结束后的二个月内计入您的信用卡账户。
11) 符合活动条件的持卡人须在2019年12月31日(含)前登录汇丰中国权益平台“荟·赏 掌中世界”点击领取权益,过期未领取将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
12) 如持卡人对活动权益的领取资格有异议,可在2020年2月28日(含)前致电汇丰中国信用卡客服热线,逾期将不予受理。
13) 为确保本活动公平和公正,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相关消费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签购单、收银小票、发票等),并在汇丰中国要求时予以提供。
14) 活动期间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汇丰中国将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取消该等持卡人获取奖励等资格、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直接扣除相关奖励的等价金额或采用其他法律措施的权利:
a) 持卡人有任何虚假、欺诈、将信用卡资金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刷单等违法情形或不正常交易;
b) 所持信用卡被停用、管制或自行注销信用卡账户的;
c) 对汇丰中国其他债务不偿还的;
d) 违反《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15)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汇丰中国有权对相关内容(如优惠期限、适用条件等)进行变更并在合理时间内通过汇丰中国信用卡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布。持卡人可在参与相关活动前要求汇丰中国就活动规则进行充分解释和说明。
16) 参加本活动,除需遵守本活动条件与细则外,还需同时遵守《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