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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史资料征集启事

四川建院新闻中心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2-04-27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

20周年暨建校65周年校史资料征集启事


尊敬的师生员工、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春华秋实,薪火传承,“建德明志、筑能笃行”的校训声声不绝。四川建院20年的高职教育培养了数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65年的办学十余万优秀人才走出建院,走向世界各地,在行业领域闪光、发热,以拼搏书写历史、用奋斗成就事业,成为我们永远的骄傲。

“落其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校史是学院办学历史承载与校园文化的永恒依托,也是建院精神传承的不竭动力。为更好地挖掘、搜集更多宝贵的校史资料,让充满温度和饱含情意的建院记忆更好地铭记历史、激励后人,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离退休教职工及亲属,以及社会其他人士征集反映学院发展历程、办学成果的“老物件”。

一、征集内容

(一)文本类

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

1.学院改革发展历程中的重大事件、措施、活动以及人物的文字资料,特别是在党建工作、学校治理、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师资建设、招生就业、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对外交流、校园文化等方面的措施以及成果的总结性资料;

2.记录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的资料;

3.具有重大意义的文献资料(如重要报批复、任命书、荣誉证书、文件、会议纪要等);

4.各个历史时期新闻媒体对学院重大事件的报道;

5.学院出版过的各类刊物、印刷品的创刊号;

6.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书籍,例如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著作和其他类型专著。

(二)实物类

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

1.学院不同历史时期使用的校徽、纪念章、袖标、袖章等的实物和照片;

2.校友和师生员工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证件(如早期的学生证、借书证、阅览证、毕业文凭、饭票等)的实物和照片;

3.历届学生录取通知书,毕业生的派遣证、自荐书、毕业合影照片、同学录、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书信等的实物和照片;

4.获市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证书、奖章、奖状、奖杯、奖旗、奖牌等;

5.教材教具,包括教案(手稿)、教材、试卷、教具模型、仪器设备,尤其是早期的自编教材、课本、教学大纲、课程表等;

6.历届学生的优秀科技作品。

(三)照片类

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

1.反映学院历史渊源及沿革的老照片;

2.历任领导的照片、历任领导班子的合影照片;

3.反映早期校容、校貌及学院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

4.系、部、教研室教师合影;

5.中央、省(部)领导视察学院以及接见学院领导、师生员工、校友的照片;

6.国内外知名人士参观学院以及与学院各单位开展交流活动的照片;

7.受国家、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个人照片,以及奖牌、奖杯和证书的照片;

8.学生参加重要文艺体育比赛奖牌、奖杯和证书照片;

9.代表不同时期的特色工作和重点工作的老照片;

10.反映师生员工工作、学习、文体生活的,有代表性和特征感的旧照片,如学习和社会实践场景、校友毕业照等;

11.各时期校园文化建设与文体活动方面的老照片;

12.校园建筑旧照;

13.不属于以上类别但确有展示价值的照片。

(四)影像类

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

1.学院重大活动的音视频资料;

2.知名学者、教学名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活动的影像资料;

3.学院各系(院、部)拍摄的教学、比赛等视频资料;

4.建校以来尤其是举办高职以来师生获重大奖项的优秀音视频作品。

(五)其他类

1.知名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实物、照片、音像、书刊等;

2.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文艺作品等;

3.校友参与国家重大工程的照片;

4.校友参与“鲁班奖”工程的照片(请注明在项目中的工作内容);

5.校友的发明专利和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成果;

6.其他有校史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原则

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源于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翔实、准确无误,能反映各时期的办学历史和成就,体现学院的优良传统和独特精神,展示学院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激发广大师生的自豪感、荣誉感,提升文化自信。

三、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对符合征集范围的实物、资料,学院将登记造册,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校史中注明资料出处,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代管代展。对特别珍贵的实物、资料,本人需自己保存原件的,经双方签订协议,学院可代管代展并拍照保存。原件展出时,将标明物品出处,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原件。

3.复制仿制。对比较珍贵的实物、资料,本人需自己保存原件但同意进行复制仿制的,学院在复制仿制后展陈复制仿制件。

4、文字呈现。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撰写的回忆文章,学院在经撰写人同意后进行复制展陈。

5.登门征集。年事已高的老领导、老同志、老校友,对撰写回忆文章或有关史料若书写不便的,学院拟派人登门作访谈记录整理。

6.无偿征调。对学院各部门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校史资料,由学院统一无偿征调。

7.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对于特别重要的,可延长至2021年7月15日前),之后长期征集。

五、收集方式及联系人

1.收集方式

对征集的各种资料可直接提交到德阳校区综合办公楼B238宣传部办公室;也可邮寄到四川省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若以上方式不便的,可以联系以下的联系人前来对接办理。所有资料有电子版本的,可统一发送至邮箱:1422630185@qq.com。

2.联系人

党委宣传部 赵新华 13778233323

党委宣传部 裴 玮 15828058841

党委宣传部 杨加明 18980114201

学院档案馆 张瑞菊 15181065338

六、权益维护

1.凡无偿捐赠具有较高价值校史资料者,学院将颁发收藏证书,捐赠者可优先、无偿使用所捐赠的校史资料。

2.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校史资料,学院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院将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有利的于以尊重。

3.凡寄存学院的校史资料,产权归寄存者所有,学院将按寄存时达成的协议,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4.对于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院在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

我们谨向捐赠或提供校史资料的广大师生员工、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20周年暨建校65周年办学总结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来源 | 四川建院党委宣传部

排版 |微博协会 高胜敏

指导老师 | 叶书英

审核 | 裴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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