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美19.9万份工作签证抽签收尾,加拿大C6法案则要来啦

2017-04-26 杨希林 知留学

4月中旬,又是一年H1B工作签证抽签尾声,不少想要留美工作的小伙伴抽签结果已出,但还有更多人,还在深切期盼着自己的H1B⬇️

 

还有在外留学多年的“老司机”吐槽, 别以为拿到H1B就万事大吉了,这可能只是个开始⬇️

 

小伙伴们这么忐忑不安也是有原因的:早在4月7日,美国移民局已在官网宣布已在限期内收到了总数为19.9万份的2018财年H-1B工作签证申请,同时电脑抽签工作已于4月11日完成。

 

如今已是4月下旬,还未收到H1B签证的小伙伴们,估计只得来年再战了。


不过,4月25日,加拿大移民局爆出了一个利好消息:加拿大C-6移民法案终于要落实了!⬇️


你没看错,C-6法案已经进入国会最后审议程序,需要等待参议院最后一次投票(即由政府签署成为法律的C-6号法案(Bill C-6))。

 

说来说去,加拿大C-6法案到底是啥?他对留学生AND移民党而言,到底有什么好处?

 

首先,该法案将允许留学生成为永久居民后,在申请入籍加拿大公民时,将其获永久居民身份前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也可计算在入籍所要求的居住时间之内。

 

Twitter上,还有大神总结了C-6法案将给加国新移民带来的其他好处⬇️

“入籍新政C-6法案是在缩短加拿大的居住时间要求,5年内住3年的基础上,取消了每年硬性住满183天的规定;

 

新法案认定的以非永久居民身份,居住在加拿大的时间将可以计算在内!计算方法是每2天算1天,其上限是,非永久居民的2年居住时间会算成1年;(若一个人成为了永久居民前,他已经在加拿大住满2年,那他在成为永久居民后,接着只需要在5年里再住满2年即可申请入加拿大籍)

 

入籍申请者在5年等待期中,只要向加拿大税务局申报其3年的收入即可(之前规定要求入籍申请者在6年中,要向税务局申报自己至少4年的收入);

 

放宽孩童和老人语言和公民知识考试,要求仅在18岁到54岁之间申请者需要通过以上考试;……”


推特上,想移民加国的小伙伴简直开心到飞起⬇️

“我们已经等得太久了……感谢你们的支持,让C6法案真正落实……”

 

路人也在为加国新移民政策点赞⬇️

“移民已经让加国越来越强了!C6法案快出吧!”

 

还有人附上了宣传漫画⬇️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欢迎此法案的落实。


无论外界作何评价,C6法案对中国留学生而言,绝对是一大利好,有许多人从C6法案刚提出时就开始关注⬇️

 

如今C6法案终于基本确定落实,对于一直为美国移民政策焦头烂额的留学生而言,这条消息实在来得太及时。

 

其实,不光是中国留学生,美国公民们也想移民加拿大⬇️

 “不开玩笑,加拿大的移民网站都崩溃了”

 

说的就是在川普竞选那天,加拿大移民网站的崩溃 “盛况”⬇️

 

如今C6法案一出,虽然移民前景一派光明,但中国留学生们的竞争对手可能来自全世界,毕竟,C6法案未敲定之前,就有一票各国吃瓜群众,天天在推特上“视奸”⬇️

 “有多大可能在6月份通过C-6?”

 “C-6有什么新进展吗,谢谢”

 “你觉得还有多久C-6三读才能结束?”

……


也是RIO心累……


其实,C6法案并非加拿大针对移民而提出的唯一利好政策。2017年2月23日,BC省新出规定:只需要加拿大本地院校毕业三年内,在BC省找到符合条件的雇主担保,就可以马上移民加拿大!


 

2016年11月,加拿大移民局官网网站发布公告,移民局将放宽子女随亲移民的年龄,由目前的19周岁以下提高到22周岁以下。如果这个公告获得通过,这一改变将于2017年秋季实施⬇️

 

相比于美国,是不是觉得加拿大移民政策实在太亲民?可在2015年,由加拿大前保守党政府推行的C-24法案(“加强加拿大公民法”( 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却饱受诟病:原因无他,C-24法案移民政策太严苛,华人吃不消啊!


比如:

延长申请入籍的移民居加时间;

缩短移民豁免语言测试的年龄界限;

疑为恐怖分子的加人可被褫夺公民身份;

移民必须显示长期居加的意图。

……

此外,C-24法案中还对加拿大公民进行区分(一等公民/二等公民),对于不同公民,C-24法案也有不同要求:


一等公民:加拿大出生而且没有其它国籍的加拿大人,被誉为“真正”的加拿大公民。他们无论做了什么事,都不会丧失加拿大公民身份和出入境的权利。

 

二等公民: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即使是在加拿大出生)和从其他国家入籍的移民。这类加拿大公民是可能被剥夺国籍的,比如:触犯严重的刑事罪行、叛国,或者参与恐怖活动、盗窃国家和商业机密、从事间谍活动等等。


不过,有针对C-24法案的后续调查报道显示:C-24法案下,“一等”公民和“二等”公民并无多大差别⬇️

“根据加拿大的法律,每一位公民都是平等的。根据联合国法律,加拿大不能使人变成无国藉者。这意味着C-24法案只能取消持双重国藉者的加国国藉,且该人已被法庭宣判犯下恐怖主义罪或叛国罪。”


“C-24法案只允许撤销对加拿大犯下最为严重罪行的罪犯的国藉,包括:恐怖主义罪,叛国罪,发动针对加拿大的战争。”


C-24法案只会根据加拿大法庭的定罪来启动撤销加国国藉之程序。唯一的例外是由国外法庭宣判的恐怖主义罪行,加拿大会作平等的评估,并根据刑法第二部分判定假如发生在加拿大,该行为是否构成恐怖主义罪。”

 

这大概也是加拿大本国公民不欢迎C-6法案的一大原因,毕竟C-24法案对他们并无多大影响,而对于华人移民,C-24法案就有点“吃不消”了。

 

虽然2016年2月25日,加拿大移民部长麦家廉(John McCallum)向议会递交了C-24法案的修订案,要求删除前保守党政府订立的C24法案的部分内容(包括“必须显示他们长居加国的意图, 否则可剥夺他们的公民资格”一条),但华裔移民也不敢随意回流⬇️

 还有税务,也是一项大问题⬇️

 总之,虽然现在加国移民政策一片光明,但等过段时间,又不知道会变成啥样了……

 



有空,再看看这个吧⬇️

歪果仁眼里,中国留学生啥样?无English配置的 rich calculator!

趁着樱花正好,去日本当回国际生吧

俄罗斯学生签证制度或简化,来看看嘛,多个选择


想和小编亲密互动,

可以关注新浪微博@外国喵研究中心


编辑/制作:芷mei 小美妈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