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二十小2023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一年级招生通告
各位家长: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我校2023年一年级秋季学期招生入学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一年级划片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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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区范围
(一)麻园街道杜鹃社区以开行路和百里杜鹃路为界靠博泰仕府领地一侧区域;
(二)麻园街道望城社区(不含滨河景城小区范围);
(三)麻园街道杨家塘社区(不含原棉纺厂范围和七星国际城小区范围);
(四)碧阳街道流仓社区马鞍山安置区;
(五)碧阳街道流仓社区碧阳大道1号小区。
二
入学年龄
2023年一年级新生招收对象:2017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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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入学条件
(一)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学区范围内有房产(商铺除外)
1.提供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
2.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有效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需经房产交易中心备案且约定交房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
3. 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学区范围内有房产但无房屋产权有效证明(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未经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提供: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社区及办事处共同出具的房屋产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3、4、5月份水电费缴纳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学区范围内无房产
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一年级划片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由七星关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根据适龄儿童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小学相对就近入学。
四
招生程序
(一)符合本学区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报名程序
1.2023年7月25日—29日17:00前,符合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在线完成一年级新生信息预登记(在线预登记二维码附后)。未进行预登记的不能进入现场审核环节。
2. 2023年8月1日—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符合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本人和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预报名登记成功的二维码打印件原件到毕节二十小进行现场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2023年8月7日—11日,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到学校复审。
4.2023年8月14日—18日,在学校公众号公示查询复审通过的适龄儿童名单(在线查询二维码附后)。
5.2023年8月19日在线查看分班信息,根据分班信息到对应班级报名注册(在线查询二维码附后)。
(二)符合统筹条件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报名流程
1. 2023年8月12日至13日,符合统筹条件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照统筹入学条件对应的相关要求提供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地点:区教育科技局1号楼108室学生信息中心)登记审核(超过规定时间不予登记,责任自负),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当场发放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凭入学通知书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区教育科技局学生信息中心凭审核通过的新生名单审核学籍注册。
2.2023年8月19日凭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下发的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名注册。
(三)学籍办理。开学一周内,由教务处、信息中心统一到区教育科技局学生信息中心办理新生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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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特别说明
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供虚假证明申请入学的,一经查实,立即上报公安机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本《方案》由毕节二十小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857-7155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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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总监制 | 林科琴监 制 | 邓锦程 终 审 | 吴秋杉校 对 | 陈丽华编 审 | 曹 刚编 辑 | 陈 涛 撰 稿 |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