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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晖明、孟 捷 主编|《上海政治经济学年鉴·2018》目录与编者前言

张晖明、孟 捷 CPEER 2024-01-13

张晖明、孟 捷  主编

《上海政治经济学年鉴·2018》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8年




目录

编者前言

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

顾海良:历史视界、时代意蕴、理论菁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程恩富: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的巨大成就

权   衡:习近平经济思想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品质及其原创性贡献分析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张晖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践探索与中国特色经济理论的发育

孟   捷:在必然性和偶然性之间——从列宁晚年之问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荣兆梓:生产力、公有资本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兼评资本与公有制不相容论

改革开放40周年:政治经济学的回顾和展望

龚    刚:论新时代下中国新的改革开放——写在纪念中国改革开放40年之际

洪银兴: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收入分配改革40年

逄锦聚: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

吴丰华、韩文龙:改革开放40年的城乡关系:历史脉络、阶段特征和未来展望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和逻辑体系

孟    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结构:参照系、实现条件和国家的经济作用

杨思远:历史唯物论的改进和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颜鹏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和逻辑起点——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再研究

蒋永穆、卢  洋:新时代“强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构建

林光彬:中国的国家理论与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创新

张晖明、刘 刚、宋欣如:紧扣中国实践经验的创新典范——蒋学模《政治经济学教材》与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

国家和制度变迁的政治经济学

张晖明、陆军芳: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属性与导入特点的新探究

汪立鑫:中国国有经济制度安排的政治经济学

马   艳、张沁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变化研究——以CSSA理论为分析基础

胡乐明:政府与市场的“互荣共融”:经济发展的中国经验

龚晓莺、陈  健:中国“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包容性全球化理论与引领路径分析

杨虎涛:发展型国家视域下的中国镜像——中国究竟是怎样的发展型国家?

陈建华:中国城市空间生产与空间正义问题的资本逻辑

增长和发展的政治经济学

刘    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共享发展研究

任保平: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基础及其现实性

高    帆:中国经济发展的一般性、异质性及其引申含义

王立胜、陈  健、张彩云:深刻把握乡村振兴战略——政治经济学视角的解读

刘守英、熊雪锋: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制度供给

现代资本主义经济

高    峰:论长波

何自力:去工业化、去周期化与经济停滞常态化——一个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的新视角

丁为民、李 菁:新自由主义与资本主义多重性危机

周  文、方 茜:当代资本主义危机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劳动价值论研究

孟    捷:从“新解释”到价值转形的一般理论

马梦挺:价值、生产价格的经验估计方法:应用与评价

数理政治经济学

冯金华:两大部类的积累和增长: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基于马克思扩大再生产公式的讨论

孙小雨:真实竞争和利润率下降——对谢克的真实竞争理论和MF模型的比较

政治经济学流派和经济思想史

方福前:寻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源头

张雪琴:马克思和凯恩斯在垄断资本时代的历史性相遇——对垄断资本学派凯恩斯渊源的考察

学术争鸣

贾根良:演化发展经济学与新结构经济学——哪一种产业政策的理论范式更适合中国国情

朱富强:政府的功能及其限度——评林毅夫与田国强、张维迎的争论

学术书评

骆   桢、李亚伟:从价值到积累的理论融合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造性转化——评孟捷著《价值和积累理论》

马   丽:解读新时代下的中国经济——评龚刚著《当代中国经济》(第二版)

编者前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在过去40年改革开放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具有坚实而伟大的实践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亟待实现进一步学理化,以构成一个反映中国实际、且具有一般理论意义的结构完整的经济学知识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由在经验中形成的政策-制度话语和学术-理论话语共同构成的,由这一界分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下一步发展,还在于实现由政策-制度话语向学术-理论话语的根本转变。在改革之前“极左”思潮泛滥的年代,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学术-理论话语的相对独立性和自主性没有得到应有的承认,在国内高校、社科院等学术机构开展的话语生产,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即本文所谓政策-制度话语)在内容和形式上几乎雷同。个别坚持学术-理论话语相对独立性的学者(如孙冶方),受到压制和不公正的批判。历史经验证明,这种状况并不适合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后,上述局面迅速改观,学术-理论话语的相对独立性得到认可,并在20世纪80年代实现了空前的繁荣和发展。在20世纪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政策-制度话语的形成和发展中,学术-理论话语发挥了重要的建设性作用。

    然而,经过此后几十年的发展,从笔者近期的经验和观察来看,当前国内政治经济学界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两种话语的关系,仍然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偏差,其具体表现是如下截然相反的两派观点:一派回到了改革开放之前,主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就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和著述汇编,其他人没有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资格。这种观点是严重的倒退,它抹煞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两种话语类型的差异,只承认政策-制度话语的重要性,表面上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实则切断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政策-制度话语和学术-理论话语的联系,否认了前者进一步学理化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消弭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性,削弱乃至破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话语体系的总体影响力。与此同时,另一派观点则正好相反,只承认政治经济学学术-理论话语的重要性,甚至试图在放弃马克思主义、引进西方经济学的前提下发展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学术-理论话语。这两种态度都是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在认可两种话语类型的差异的前提下,寻求在两者间实现创造性转化的可能性,进而达成两者的内在一致性和整体性,即形成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话语体系。

    在这个问题上,可以通过观察新自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话语体系,来深化对于上述两种话语类型关系的理解。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也是由类似的两种话语构成的整体。就制度-政策话语而言,所谓“华盛顿共识”是新自由主义话语的表现形式。在新自由主义最初形成的英美两国,这套话语的直接实践功能,是削弱在战后“黄金年代”成长起来的工人阶级及其工会的力量,重建资本、尤其是金融资本的权力;在国际上,则是通过私有化、自由化、金融化等等,削弱发展中国家自主发展的能力,或者如剑桥大学经济学家张夏准所说的“踢掉梯子”——也就是发达国家自己在达到更高的发展阶段后,反过来阻挠发展中国家采取发达国家曾经利用过的手段来发展自己的经济。[1]在这套政策-制度话语之外,则是学术-理论话语的生产,就其要端而言,就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形成的有别于传统凯恩斯主义的新古典经济学,后者不仅依靠传统微观经济学为自由市场经济及其效率提供了系统化的学理说明,而且在宏观经济学上实现了对凯恩斯主义的反革命,通过提出理性预期宏观经济学、实际经济周期理论、新政治经济学等等来反对国家干预,因而在学术上支持了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制度话语。与此同时,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学术-理论话语还通过为发展中国家培训经济学博士,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传播,进一步加强了其政策-制度话语的霸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政策-制度话语的形成和发展,其动力总在于要回应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的重大实践问题,因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问题导向。但与此同时,这一特点也决定了,这种话语的生产可能无暇充分顾及概念和表述的完备性和系统性,反而造成下述情况,即在未经深思熟虑的情况下,匆忙地采纳和借鉴了一些在学术和理论上不太恰当、不太成熟的术语和表达。可以就此分析几个典型的例子。先看第一个例子。在中共十五大报告里,提出了“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表述,这一表述是针对特定历史时空下的问题提出来的,目的是为了根除在改革之初还在流行的“吃大锅饭”、过度平均主义等分配现象,因而在实践上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但问题是,这个命题混淆或误用了概念,即以公平(其含义相当于正义)替代了平等。这样一来,人们就可将这个命题理解为:效率优先,兼顾正义。这显然是荒谬的。如果真的这样理解,效率和正义就不适当地对立起来了,相关政策-制度话语就无法在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的架构内给予学理的论证。在中共十七大报告里,提出了“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以及“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表述,这显然是更为科学的。

    另一个例子是对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的关系的理解。在十八大以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政策-制度话语中,对此问题先后有过如下表述:“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十五大报告》)[2]“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十六大报告》)[3] “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十七大报告》)[4]“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十八大报告》)[5]

    上述话语将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作为两种分配方式并提,在理论上是值得认真商榷的。在《哥达纲领批判》里,按劳分配既是一种分配方式,也是一种分配性正义的原则,易言之,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作为正义原则的按劳分配和作为分配方式的按劳分配耦合了。根据马克思的设想,这种耦合的前提,是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消灭了私有制(也消灭了国有制),自主联合劳动自此成为分配的唯一所有权依据。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阶段本质上是迈向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过渡阶段),保证自主联合劳动得以实现的自由人联合体还未出现,因而并不存在上述耦合的条件。作为一种正义原则的按劳分配,并不能无条件地作为一种现实分配方式来看待。[6]

    与此同时,按要素分配则是一种与现实中的生产关系或产权制度相适应的分配方式。承认按要素分配的必要性,等于接纳了私人所有权及其经济实现形式。这一在生产关系领域的重要变革,是建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这一所有制格局所需要的。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里的表达,私人所有权具有其经济实现形式。如果不承私人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所有权或产权就是残缺而不完整的。在马克思地租理论里,地租被界定为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将马克思的这一表达推而广之,可以将利息视为货币资本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将股息视为股份资本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将利润视为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等等。

    根据上述分析,按要素分配事实上是现实中存在的私人产权制度的组成部分。如果将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分配相提并论,即将两者看作可以同时并存的分配方式,事实上等于将一种分配性正义的原则和现实中的产权制度相并列,这在学理上是难以圆融的。此外,在流行见解看来,按劳分配适用于公有制企业,而按要素分配适用于非公有制企业。这事实上等于宣布,按劳分配作为正义原则无法被用于解释非公企业,从而在意识形态或经济伦理上否定或贬低了非公企业发展的积极意义。更要紧的是,这一贬低或否定,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理论是自相矛盾的——既然公有企业和非公有企业都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为何同样一种分配性正义原则不能并用于两种所有制企业呢?如果按劳分配原则无法运用于非公企业,还有必要将其囊括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之中吗?

    值得指出的是,在这个问题上,中共十九大报告出现了某种突破,其中不再有将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并论的表述,而写道:“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本文的观点与这段表述是完全接洽的,在笔者看来,第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仍然是可坚持的一种正义原则;第二,作为这样一种正义原则,按劳分配是在按要素分配即在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前提下实现的,按劳分配不仅适用于公有制企业,而且适用于非公有制企业。在本年鉴收录的编者之一的文章里,就将结合对马克思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理论的讨论,进一步探讨按劳分配作为分配性正义在市场经济前提下、即在存在按要素分配的前提下得以实现的具体条件。

    在中共十八大以前围绕分配的政策-制度话语里,不仅出现过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分配并列的提法,还有按要素贡献进行分配的提法,易言之,按要素分配和按要素贡献分配是在等同的意义上使用的,在笔者看来,这就不仅是表述有欠妥当了,而且在理论上存在不可接受的错误。在马克思经济学的框架内,如果说按要素分配的表述还可被接受的话(其准确含义是指一种所有权获得了与之适应的经济实现形式),按要素贡献分配则不然,后一种表述只有在新古典边际生产力学说的架构内才能成立。以地租这一要素收入为例,根据马克思的阐述,土地所有权没有为形成地租的超额利润做出任何贡献,而只是将已经形成的超额利润,从别人的口袋转移到土地所有者的口袋而已。将按要素分配进一步表述为按要素贡献分配,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话语体系中是全然没有必要的。不过,撇开这点不论,单从意识形态的角度看,按要素贡献说有其合理内核,因为它试图对私人所有权及其经济实现形式的历史合理性做出一个在伦理上正面的解释。问题在于,这种正面的、即与一种正义观能相互接洽的解释,其实可以在马克思经济学的架构下来完成,而不必失之匆忙地诉诸于新古典经济学,从而在理论上制造进一步的混乱。

    第三个例子是十九大报告里对国家和市场关系的表述,其中写道:“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表述在学理上是有缺陷的,至少是不全面的。首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经济作用的绝不只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即政府,国家的其他构成如司法机关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合约经济,没有法律介入的市场经济是无法运行的。早在黑格尔的《法哲学》里,司法部门就被看作属于市民社会,即被认作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条件。

    其次,更为重要的是,在十九大报告提出后,很少有人意识到,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流行的表述,与报告里的另一表述:“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其实是相互矛盾的。中国共产党并不是西方政治学意义上的政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党已经成为一种经济制度,并与国家在相当程度上融为一体(所谓政党国家化)。当国家权力在直接构造生产关系的意义上嵌入了市场经济、从而自身也参与构成了基础的时候,党也随之嵌入了市场经济并发挥着经济作用。我们可以将社会主义的“政党-国家”(Party-State)作为一种最富有特色、最为典型的经济制度,来刻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倘认为在中国市场经济中只需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就丢失了上述维度,淡化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最为主要的“中国特色”。鉴于以上讨论,我们建议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修改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国家作用”。

    在学理上对上述问题开展分析的前提,是对历史唯物论加以再阐释或重构。年鉴编者之一曾在《历史唯物论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一书中系统地讨论了国家作为一种制度如何嵌入——借用波兰尼的术语——经济的问题。一个一般性命题是,任何制度,只要承担了生产关系的功能,就可直接构成基础,而不管这一制度在历史上是血族、宗教抑或国家。即便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区别,也不是两类制度的区别,而是制度的不同功能的区别。这一对历史唯物论的重构,可以为我们进一步分析国家乃至党的经济作用,在方法论上扫除障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学术-理论话语中,对社会主义政党-国家作为经济制度的分析严格讲来目前还未开始,因而客观上这里还存在一个巨大的理论空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政策-制度话语中表现出来的上述矛盾,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学术-理论话语的相对落后性。

    过去四十年来,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话语体系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但总体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政策-制度话语仍然存在进一步学理化,即从政策-制度话语转化为学术-理论话语的巨大空间。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进一步学理化,需要在理论上解决三个问题:第一,要更新对历史唯物论的认识,使之适应于解释当代中国制度变迁和改革以来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前文已经约略谈到这一点。第二,要借鉴和发展《资本论》中的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理论,使之成为一个理论参照系,以解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上所起的作用。一些执着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学者,时常提及现实市场经济的理论参照系的问题,并主张完全竞争市场的一般均衡理论(所谓阿罗-德布鲁模型)是唯一可能的参照系。这一参照系的作用,是解释自工业革命以来,市场经济何以能实现持续的繁荣和增长。这些学者的观点有合理的地方——既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任务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上就需要有一个理论参照系,以解释市场经济何以是推动生产率进步的引擎。这些学者的片面性则在于,在他们眼中,这种理论参照系只可能有一种,即阿罗-德布鲁模型。事实上,正如年鉴编者之一指出的,马克思的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理论是另一个可选的参照系(只要承认国有企业可以有效参与竞争,这一参照系便能运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阿罗-德布鲁模型相比,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参照系是建立在劳动生产力进步基础上的,而阿罗-德布鲁模型则抽象了技术创新,且如斯蒂格利茨所指出的,该模型事实上无法通过任何改进以容纳创新。仅从这个角度看,马克思的参照系便是更为优越的。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这个参照系有助于解释今天流行的一个命题——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不过,在马克思那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本身是包含两重性的,一方面,它可以解释生产力进步,另一方面,它的内部也蕴含着矛盾,可以造成利润率下降和危机,从而破坏其发展生产力的积极的一面。这样一来,我们就需要发展另一个与之配套的理论,这一理论可以用相对剩余价值的实现条件来概括。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实现条件,涉及科学-技术条件、经济条件和制度条件这三重条件。马克思在《资本论》里较多地谈论了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经济条件;新熊彼特派经济学较多地谈论了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科学-技术条件;当代政治经济学流派——如调节学派和SSA——则较多谈论了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制度条件。就中国经济而言,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制度条件,实际上关涉到构成中国模式、中国道路的那些特殊的制度因素。要强调的是,市场本身往往不能自动满足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三重条件,必须借助国家的作用来造就这些条件。这就引申出第三个问题,即要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实现条件——这三重条件事实上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市场失灵理论——出发,引申出国家的经济作用,从而建立一个内生性国家的经济理论。[7] 如果说上述参照系、三重实现条件和国家的经济作用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体系结构的话,国家理论就是这一体系上的“王冠”,它的任务是解释今天流行的另一个命题——更好地发挥政府(实则是国家)的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话语体系,就其核心内容而言,不仅是对现实的反映,而且是现实生产关系赖以构建的原则,这一点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话语生产(包括学术话语的生产)以极其重要的地位。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等等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学术话语的生产能否和学科、院系以及学术评价等制度型式相结合,是决定这种话语能否形成葛兰西意义上的文化领导权、进而参与现实生产关系建构的必要条件。应该在高校体制内推动新的制度变革,将学科、院系以及学术评价制度的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建设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的领导权。

    《上海政治经济学年鉴》是复旦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的出版物。冠名《上海政治经济学年鉴》,只是为了树立一种标识,并无任何地域性含义。本年鉴试图将近一两年来国内有代表性的论文加以收编,以期在尽可能短的篇幅内,反映国内政治经济学研究进展的总体风貌。在编选这些论文时,我们尽可能顾及了不同领域、不同进路和不同层次的研究,并将所有论文按专题顺序进行了编排。这些专题既涉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政策-制度话语的解读,也包括在学术-理论话语层面的研究。在学术-理论话语的研究中,包含了方法论、基础理论、制度分析、经验和数理分析、思想史研究等等。我们希望,通过这种选编方式,能反映相关研究专题内的最新进展。正如读者看到的,年鉴的作者不仅有知名专家,而且不乏初出茅庐的青年学者;不仅有许多传统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家,而且有一些以演化经济学和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为研究背景的学者;不仅有擅于传统定性分析的学者,而且有专门从事数量分析的学者。这种多样化的生态,反映了当前政治经济学界生动活泼、欣欣向荣的可喜局面。

 

编 者

2018年11月


[1] 张夏准:《富国陷阱——发达国家为何踢开梯子》,肖炼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

[2] 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3] 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4]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5]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6] 对按劳分配作为一种分配性正义原则的讨论,可参见孟捷:《历史唯物论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2018年第三次印刷),第7章。

[7] 参见收入本年鉴的孟捷的相关文章。


责任编辑:张雪琴    审核:骆   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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