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高安市某液化石油气站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
案情简介
2024年1月8日,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高安市某液化石油气站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12月25日,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高安市某液化石油气站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现场已充装完成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3个。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属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违法行为。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之规定作出处罚。
典型意义
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用气安全,是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必须高度重视。此案的查处,对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来源:宜春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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