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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车窗抛物?大家都在寻找你!他已被罚款!(三)

如今,随着小汽车的广泛应用,很多家庭也开始纷纷用上了小汽车,但随之而来的,部分驾驶人以及乘客卫生意识差,车窗抛物、窗外吐痰这种影响市容市貌和危害行车安全的恶劣行为时有发生。

对于这些人
我们必须罚!还得曝光!


01

车窗抛物


时间:8月14日

地点:广宁县城区南东三路大迳桥路段行为:车窗抛撒物品、随地乱丢废弃物车牌:粤H·NXXX处罚通知:接到举报后,广宁县城管局立即联合交警部门展开调查。经查,驾驶人程某存在车窗外抛物的违法行为。依据《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广宁县城管局依法对该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


举报人陈先生讲述

当时驾车经过该路段时,前车忽然抛出的白色物品(饮料罐),直接吓他一跳。为此,他不得不减速,车辆向右稍打方向,幸好右边没车辆驶过,车窗抛物看似是一个小动作,但这种行为不仅有损市容环境卫生,也会对行车安全构成威胁,所以我保留了证据,拿起法律武器决定举报他。


无独有偶

还有这些人也因为车窗抛物、吐痰

被我们“盯上”了

这些行为人务必尽快

到城管部门接受教育处罚!

02

车窗抛物


时间:8月17日

地点:肇庆高新区景升南街梁敏烧腊行为:车窗抛纸巾车牌:粤HD5526通知:你已违反了《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据《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你十个工作日内到市城管局高新区分局接受教育处罚。


03

车窗抛物


时间:8月19日

地点:端州区顺景市场

行为:车窗抛纸巾

车牌:粤HZG623

通知:你已违反了《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定,依据《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你十个工作日内到端州区城管局接受教育处罚。


04

车窗抛物


时间:8月20日

地点:端州区顺景市场

行为:车窗抛烟头

车牌:粤HK0503通知:你已违反了《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据《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你十个工作日内到端州区城管局接受教育处罚。


05

车窗外吐痰


时间:8月20日

地点:端州区顺景市场

行为:车窗外吐痰

车牌:粤H4R750通知:你已违反了《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据《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你十个工作日内到端州区城管局接受教育处罚。


对于这些不文明行为,我们绝不姑息
必须让他们“红红脸”
看,他们也因此上榜了“城管眼”

01

时间:8月7日16:52

地点:肇庆高新区华侨新城西门

车牌:粤H12603

行为:车窗抛烟头


02

时间:8月7日15:59

地点:肇庆高新区香江市场西门景泰二路

车牌:粤Y875C2

行为:乱扔垃圾、随地小便


03

时间:8月13日16:11

地点: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益万家

车牌:粤H11680

行为:驾驶人车窗抛物


04

时间:8月16日10:06

地点:高要区要南一路

车牌:粤H7Y523

行为:驾驶人车窗抛物


05

时间:8月17日16:03

地点:肇庆高新区景升南街

车牌:粤HD5526

行为:驾驶人车窗抛物


06

时间:8月19日15:16

地点:端州区顺景市场

车牌:粤HZG623

行为:驾驶人车窗抛物



市民如发现肇庆出现城市管理问题

可通过拨打投诉热线2221001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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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人民城管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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