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市政协召开四届十九次主席会议,传达学习近期中央、省、市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安排市政协四届七次常委会议相关事宜。市政协主席刘钢柱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席边升阳、高志伟、曹爱民及秘书长王志刚出席会议,市政协办公厅、各专委会、调研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忻州市政协召开四届十九次主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全国政协十二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精神、省政协十一届二十六次常委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四届七次常委会议议程、日程;讨论通过《政协忻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决议》(讨论稿);讨论市政协代市委起草的《中共忻州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听取大会发言材料准备情况汇报;研究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通报相关事宜;研究安排了其他有关事项。
刘钢柱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全市政协各级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协商民主的新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的重要思想、重要论述,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作用。要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政协工作,紧扣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三大目标”的新部署,围绕市委“1661”发展战略和“十个新”的新部署新要求,牢牢把握政协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切实将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进政协事业发展的精神引领和行动自觉。市政协机关、各专门委员会要按照习总书记关于“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深学深悟、学思践悟,始终坚持用新思想、新论断、新目标、新观点、新部署、新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事业、推动工作,切实在率先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实效,努力以一流标准、一流作风、一流服务,展现政协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新气象、新作为,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忻州篇章中体现出政协的担当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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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忻州市委员会办公厅公告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经11月14日市政协四届十九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政协第四届忻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定于11月16日至17日在忻召开。政协第四届忻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
二、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三、传达学习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
四、传达学习全国政协十二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精神;
五、传达学习省政协十一届二十六次常委会议精神;
六、围绕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进行大会发言;
七、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通报;
八、讨论市政协代市委起草的《中共忻州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九、审议通过《政协忻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决议》(草案)。
特此公告
政协忻州市委员会办公厅
2017年11月15日
编辑:狄崇燕
忻州日报新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