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天蓝水绿是我们亘古不变的渴望,碧水青山是我们初心不改的追求。忻州是我们每一个人共同的家园,需要我们用心呵护,用行动去守护。自进入秋冬季以来,受各种原因影响,我们的环保工作,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很大压力,为此,我们向全市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环保工作的践行者。广大市民要积极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遵守预警期间的机动车限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要严格遵守《忻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要求,拒绝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清洁能源,自觉抵制烟煤和劣质煤,杜绝散煤复烧;不随意倾倒垃圾,特别是建筑垃圾;拒绝焚烧秸秆;在生活和工作中尽量选择步行、骑行、公共汽车等绿色出行方式,身体力行或督促家人减少私家车使用频率;企业要把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后企业停产、限产落到实处。
二、做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者。每个市民既是防治大气污染工作的参与者,更是防治大气污染工作成果的受益者。我们要主动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环保知识,树立环保理念,营造“防治大气污染,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做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者。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举报,这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我们每位市民都有规劝他人、监督他人的义务,在生活中要积极拿起手机、相机,监督身边的污染大气等不文明行为。
四、做环境保护的捍卫者。我们号召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遵守相关规定,从细微之处着手、从生活小事做起,身体力行、勇于担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努力争做保护大气环境的捍卫者。
市民朋友们!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经过几年的大干城建,我们这座城市道路宽了,城市美了,人们的日子越过越舒畅。让我们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这座城市;让我们用实际行动为我们的“心灵之舟”保驾护航;让我们用碧水蓝天、清风徐来来迎接四方宾朋!
忻州市环保局
2017年11月15日
编辑:王辰安
忻州日报新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