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丨标本工作室有证!我们却还有许多大大的疑问!
最近在重点关注制售野生动物标本的案例,前不久我们通过电话和邮件向山东潍坊森林公安局提供了一个线索,很快,我们收到了回复!
以往我们举报的标本案,凡是有回复的,都是查了,标本店被封了!但这个案例我们收到的反馈是:对方有证!
潍城区林业局给我们发了两份文件,一份是此标本制作中心向潍城区林业局申请换发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文件;另一份是潍城区林业局向市林业局请示关于潍城区鸢艺标本制作中心申请换发《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文件。
文件中详细列明了其制作销售标本涉及的野生动物种类:红腹锦鸡、白腹锦鸡、费氏牡丹鹦鹉、虎皮鹦鹉、普通鵟、鸳鸯、蓝孔雀、环颈雉、白鹭、鸿雁、戴胜、喜鹊、绿头鸭、美国鹧鸪、巴西龟、白鹇等。共计16个物种,包含多个国家重点保护物种!
但,我们来简单看看这个标本制作中心在其QQ空间里都发了些啥:(好像远不止这两份文件中提到了那16个物种哦)
另有提到计划每年制作标本392件!
原材料来源主要是安丘凤舞山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人工饲养野生动物和公园、动物园自然死亡的野生动物!
至于此标准制作中心应当持有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我们还没看到,潍城区林业局表示会去现场查看并给我们反馈其持有的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我们有几个大大的疑问:
1,持有《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许可证》就意味着可以合法收购野生动物或其死体,并进行加工制作么?
2,《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其原材料来源之一的安丘凤舞山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是否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的合法手续?具体物种都有哪些?
4,潍坊市潍城区林业局如何监控其原材料来源的合法性?是否存在非法收购行为?
5,其提到的每年制作销售392件野生动物标本,这个数量又如何有效监督?
6,其QQ空间中出现的那许多明显超经营范围的野生动物是怎么回事?
我们一直在关注制售野生动物标本的问题,这也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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