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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督察组的信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在现有的野生动物保护体系下,这份名录极为重要。因为只有列入该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才能享受真正的、更为严格的保护。只有针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行为,才能直接入刑。只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现状和我们期待的全面保护整个生态系统,完全不同。
尽管如此,我们仍需一边“迎合”现有的保护体系,一边指出目前体系存在的问题,呼吁全面保护整个生物链,尤其不能忽视对基础物种的保护。
怎么“迎合”?那就是尽可能让更多受非法猎捕、交易或栖息地丧失威胁严重的野生物种进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0年6月19-7月19日,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曾就这份名录公开征求意见。我们也发现不少问题(有些该列入的没列入,有些该升级的没升级),提过不少建议,但不知会不会被认真考虑。
我们的意见建议:
如今,只要这份名录还未正式公布,我们就还有机会。还是那句话,如果我们保护不了一只狍子,又怎能保护好东北虎?如果我们保护不了那些目前数量仍算可观却每年都遭大规模捕杀的中小型鸟类,又怎能保护好游隼、猎隼?
因此,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陆生野生动物部分,尤其是国家林草局在制定该份名录时可能存在的问题(比如严重忽视被非法捕杀严重的基础物种),如果您还有任何意见建议,请抽空给正对国家林草局进行督查的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打个电话:010-58580959(每天8:00-20:00),督查工作将于9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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