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全民抓猪”解决“局部人兽冲突”问题?小心无法收场!
野猪绝不该从“三有保护动物名录”中踢出,这事还得再说。点击了解野猪的生态作用:假如没有野猪,森林生态链将会变成什么样?
目前一些省份局部地区确实“人兽冲突”问题较严重,但这只是局部问题。国家林草局将野猪从“三有名录”中踢出则直接向全国人民释放了一个信号:野猪泛滥了,以后不保护了,可以全民抓猪了!!!(确实部分省级保护动物名录里可能还有野猪,但几个人知道?反正我是不知道!国家林草局这一踢,省级部门会不会纷纷效仿和上级保持一致?)
从法律法规层面讲,也确实就是这么个意思。不受法律保护的野猪,当然可以任由全民随意捕杀!只是有些工具和方法是禁用的(咱们的普法宣传到位吗?公众知道哪些猎捕工具或方法是禁用的吗?)。
以后,在野猪出没的地区如果看到浩浩荡荡的“抓猪队”,请不要奇怪,他们在“为民除害”。虽说刑法341条也规定了不能以食用为目的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但有几个人能抵得住诱惑?野味需求一直都在,一只野猪动辄能卖几千块呢,这不比种庄稼收益好多了?
这种“以食用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还极难取证,如何管控怎样打击?如果有人上山抓猪顺带再抓点别的,被发现以后就称是“误捕”、“准备放生呢”,您能拿他怎么办?非法盗猎行为还怎么打击?往后盗猎分子可能都会说“走!上山抓猪!”。
退一万步讲,我们相信会有老实本分懂法守法的老百姓,他们纯粹不贪财,不贪野味,担着风险上山除“害”,他们捕杀的野猪要怎么处理?死的就地丢弃?做标本?无害化处理?活的自己养起来?因为,食用以及以食用为目的的买卖、运输行为都违法啊!
还没完。一旦野猪不列入保护名录,对其的捕捉、饲养行为都将不受控制,不需报备,无需办证。到时候全国得冒出多少个无证经营的“野猪养殖场”?最要命的你明知他养的目的主要就是供应野味市场,你还拿他没办法,人家说“我当宠物养呢”,你能怎么着?
野猪致害防控明明已经“初见成效”
当越来越多的人上山抓猪,越来越多的野猪被捕杀、圈养、贩卖,越来越多的狗獾、猪獾、麂子、斑羚、豹猫被偷偷摸摸捕杀或被“光明正大”的“误捕”、“误杀”,受威胁的可不只是生态系统,还有公共卫生安全呢!
看一个案例,四川旺苍县一村民为防止野猪啃食庄稼,利用钢丝套和猎狗“误杀”了四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羚。2010-2018年捕杀跨度长达8年,这期间真的只有这4只斑羚被“误杀”?真的只是误杀?详情:旺苍野猪成灾村民养猎狗驱赶“误杀”斑羚,被判刑并赔20万
国家林草局如果让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淡薄的普通民众放开手脚“抓猪”,后果很严重!
“人兽冲突”一方面是生态失衡,一方面是人类活动的无节制扩张,不断侵占野生动物栖息地,还有一方面正是有些地方政府长期懒政、不作为造成的。不在乎民间疾苦,不为人民服务,生态补偿措施扭扭捏捏磨磨唧唧。如今直接将野猪从保护名录删除,妄图让“全民抓猪”替他们解决局部冲突问题,这是不是用一个懒政解决另一个懒政?该做的事没做好,该担的责不想担,却试图通过要野生动物的命来平息民怨?
因此,为野猪发个邮件吧!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电子邮件:dzwszgc@163.com。二、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动植物司动管处(邮编:100714)。三、联系电话:010-84238892。有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
顺便多说一句,目前的“三有保护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不只这一处问题,还有因“公众意愿普遍难以接受”而不能入列的大、小嘴乌鸦呢!还有被莫名其妙删掉的滑鼠蛇(水律蛇)呢!都不保护了?
保护名录的制定是科学问题、生态问题,还跟“封建迷信”、“民间传说”、“公众喜好”扯上关系了?因为不招一些人待见,就不列入保护,让它处于可以被随意捕捉伤害的境地,这是什么道理?到底是公众意愿普遍难以接受,还是某些专家难以接受?
至于被踢出名录的滑鼠蛇,它招谁惹谁了?这也是被非法捕捉最严重的蛇类之一呢。乌鸦和滑鼠蛇的问题,您也可以一并向国家林草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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