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自然当先锋 | 为法治江苏建设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重点部署和强调。近年来,我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牢坚持法治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保障的基本定位,以敢下先手棋、善打主动仗的精神,主动挖掘法治建设新动能,加速形成法治建设新势能。连续多年在省政府法治建设考核中位居优秀行列,荣获全国系统“七五”普法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称号,厅法规处被表彰为全国系统2011-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多次被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先进集体。
坚持科学立法,以良法促善治稳发展
◉统筹推进自然资源立法工作。机构改革以来先后出台《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修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5部地方法规,其中《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作为省级配套地方性法规,在全国率先启动、率先审议、率先发布、率先实施;修改《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等3部规章;废止《江苏省土地登记办法》等5部规章,自然资源法治体系四梁八柱初步建立。
◉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增量,每年印发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后评估项目计划表,坚持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双审查,多年来我厅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优化存量,对我省涉及自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评估,其中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涉及自然资源行政规范性文件由38件减少到21件,缩减近45%;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经2018年、2022年两次全面清理后,已由99件减少到33件,缩减近70%。《中国自然资源报》先后多次予以报道。
坚持民主决策,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率先在省级机关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率先开发运行省级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系统,实现从项目提起到归档的闭环运行和全面电子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遴选机制,每年在年度重点任务中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同步向社会公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100%审查、100%出具审查意见书,确保决策有审查、有效果、有权威。目前启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订工作。
坚持人民至上,高质量化解行政争议
强化行政争议案件办理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前年均办结件800余件,努力让每一个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优化案件办理机制,在案例指导、通报、协调等方面不断发力,扎实推动行政争议案结事了;办结全国首个征地成片开发批复行政复议案并获自然资源部法规司肯定;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入选 “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江苏省十大行政复议应诉典型案例”,《中国自然资源报》法治专版予以报道;妥善办结全国系统省级自然资源部门信息公开收费行政复议第一案。健全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与检察机关联合印发制度规范,率先建立与检察机关的联席会议机制,最高检和原国土资源部在南京召开全国系统座谈会,江苏经验得到充分肯定。
坚持放管结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历时五年高站位、高起点、高标准打造了“四全”服务模式,《国土资源“四全”服务规范》(DB32/T3420-2018)正式纳入我省地方性标准,成为全国系统首份综合性服务标准;建成涵盖门户网站、管理平台、业务办理平台、数据共享平台等内容的“四全”服务平台,成为我省系统“放管服”改革的金字招牌。我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被国办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简报采用发布。
坚持健全机制,不断完善法治保障
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每年审议研究全省法治建设报告、行政争议案件情况通报等事项,着力通过定好盘子、理清路子、开对方子,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意见》,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一个会议、一个要点、一个考核、一个表扬、一个整改、一个应用、一个报告”的“七个一”法治工作机制,形成法治闭环。(厅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