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力量|江苏省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城区所
城区所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党员大会、支部书记上党课、所周例会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推动所内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近年来,城区所党支部持续与扬州市施桥镇共和村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共同强化村、所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有效推进了征地和用地的工作进度,保障了项目建设,探索出基层依靠党建带业务的新路子。同时积极与基层经济薄弱村施桥镇永顺村结对帮扶,提供资金、政策扶持,壮大村级经济,帮助该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乡村文明程度。
持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城区所始终坚持高频度动态巡查,对违法用地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每年巡查300余次,有效抑制了辖区内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
稳步推进土地征收工作。城区所持续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全力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征收、交地等工作,每年征地量近2800亩,为开发区经济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近年来,城区所不断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干部职工不断提升执行力和推动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各项行为规范,勤奋务实、作风优良、和谐进取,队伍整体干事创业有担当有热情,基层建设有成效。2019年被扬州市政府评为2017-2018年度市级文明单位,2020年被省厅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21年被扬州市政府评为2018-2020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下沉社区 助力疫情防控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推进“清风自然”
城区所每年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集体谈心谈话等活动,教育党员干部职工知荣辱、守底线,坚决与腐败和失职渎职行为划清界限。近五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无违纪违法案件。(扬州市局开发区分局城区所)
【统筹策划:厅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