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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联合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意见》
3月15日,省厅联合省检察院出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全省贯彻执行。此次《意见》的出台,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自然资源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有关工作措施。《意见》细化了双方在自然资源查处中涉及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领域强化联动合作的分工、任务、职责,并就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相关工作机制进行了明确。《意见》的印发,对全省进一步通过检察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厅执法局)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