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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指导宿迁市开展专项规划统筹管理机制试点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复函宿迁市政府,支持宿迁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统筹管理机制试点,宿迁市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唯一此类试点地区。该项试点对于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做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省厅的前期支持与指导下,宿迁市已形成了试点实施的初步方案,制定了“四个一”的工作目标。即一套标准,制定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标准、审查标准、数据库标准;一个系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中建立包括专项规划编制、审批等各阶段的专项规划综合管理系统;一张清单,编制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一项机制,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统筹协调各专项规划空间利用需求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了五项重点工作任务,列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了保障措施。
省厅要求
宿迁市要发挥政府高位统筹优势,加强系统谋划,加快探索建立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统筹管理机制,提升空间治理能力。要坚持“多规合一”,强化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编制方法和实施管理体系,重点探索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协调各专项规划空间利用需求的工作机制,保障各类建设项目空间落地和顺利实施。
下一步,省厅将加强对宿迁市工作指导,加快试点推进,协调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共同推动试点落地见效,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为全省加强市县级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工作探索实现路径。(厅空间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