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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国有+集体”组合供应地块在江阴挂牌成交
项目用于建设所在产业园区的环境治理设施配套工程,考虑到选址范围涉及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实行土地征收会影响项目落地进度及整个园区建设,省厅指导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3〕200号)规定,深入调研用地需求、积极探索保障路径,整合使用相邻国有和集体土地资产。在规划用途、配置方式、评估方法、使用年期一致的前提下,实现了国有和集体不同所有权土地由同一市场主体“同步规划、同步交易、同步建设”。本次的组合供应既促进了土地资源的统筹配置、集约利用,实现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保障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顺畅,实现了各方收益共享。
省厅将继续以自然资源资产优化配置、增值增效为着力点,鼓励基层探索创新,为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厅所有者权益处)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