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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到税务问题有哪些?

财税脑图
2024-08-27
《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涉税部分节选):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宏观调控政策靠前发力并保持持续稳定,预算收入、分配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与经济发展状况基本匹配、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税务和海关部门组织财政收入不够严格,规范性有待提高。重点审计了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的税费征管、进口监管等履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执法不够严格。至2022年底,税务部门应征未征耕地占用税、消费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253.38亿元;未及时对已达到清算条件的39个房地产项目清算土地增值税9.49亿元。25个海关单位少征关税、进口环节税及滞纳金等66.99亿元。二是减税降费政策未能全面落实。至2022年底,条件不符的纳税人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优惠179.19亿元,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享未享留抵退税327.73亿元。35 个海关单位未及时退还税款和保证金等8.2亿元。三是人为调节收入规模。28省市部分区县税务局为完成收入目标,征收过头税费43.14亿元; 15省市部分区县税务局在完成任务后,延压税款入库128.78亿元。
(四)地方财政管理不够严格。重点审计了18省本级及36个市县共54个地区的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并就共性问题延伸了其他地区。主要发现4方面问题: 一是违规组织和返还财政收入。70个地区通过“自卖自买”国有资产、虚构土地交易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861.3亿元,其中67.5%发生在县级。41个地区向亏损企业征收国有资本收益、征收过头税费或直接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组织财政收入77.5亿元。还有55个地区违规或变相返还税收或土地出让金等225.08亿元。二是违规新增隐性债务。49 个地区通过承诺兜底回购、国有企业垫资建设等方式,违规新增隐性债务415.16亿元。三是专项债券管理存在一些问题。20 个地区通过虚报项目收入。低估成本等将项目“包装”成收益与融资规模平衡,借此发行专项债券198.21亿元。5个地区将50.03亿元违规投向景观工程、商业性项目等禁止类领域; 47个地区违规挪用157.98亿元; 5个地区虚报33个专项债券项目支出进度,至2022年底有60.27亿元结存未用。四是财政暂付款亟待清理。财政暂付款一般由财政临时出借给预算单位应急等,按规定不得长期挂账,应及时清理结算。财政部于2018年要求严控规模、逐步清理,但54个地区至2022年底暂付款余额达1481.39亿元, 比上年增加83.63亿元。还有13个地区暂付款占用专项转移支付或专项债券资金86.47亿元,部分用于无预算、超预算政府支出;6个地区违规向企业出借资金281.81亿元。12 个地区不得不从上级超预算额度调拨库款、由银行垫款或对外借款280.72亿元来维持基本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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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涉税部分节选):

8.税收征管审计情况。对税务总局和17省市的审计情况表明,税务部门持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办税缴费事项全部实现“非接触式”办理,2021年组织税收收入17.12万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税收优惠红利释放不充分。至2021年底,有9752户纳税人未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或高新技术企业等优惠46.41亿元,8586户纳税人未按规定享受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优惠2.88亿元。二是个人所得税征管执法不严。2018年至2021年,22省市544名高收入人员通过隐瞒收入、弄虚作假等手段,偷逃个税47.22亿元。有的地方在近年来连续查处少数高收入群体偷逃税款的情况下,仍以财政扶持资金等名义,违规向10省市22县的高收入人员返还个税,有违个税调节收入差异、促进社会公平的初衷。三是人为调节收入,影响财政真实完整。2020年至2021年,收入形势好的地区完成任务后,延压入库1471.14亿元;收入形势差的地区为完成任务,征收过头税费91.97亿元。

《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涉税部分节选)

(四)税收征管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对税务总局和17省市税收征管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地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新出台实施40项减税降费政策,认真实施阶段性大规模减税降费措施,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明显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有力推动了保市场主体目标落实,但具体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税费优惠政策未全面落实。36个地区1.19万户企业未享受税费政策优惠108.16亿元,97户未及时享受优惠10.04亿元;12省41家单位违规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托行政资源转嫁费用1.87亿元;13省和24户央企向中小企业等多收电费、少减免房租8635.78万元。
2.违规返还税款造成财政收入流失。15省市以财政奖励等名义返还税款238.73亿元,返还比例大多为地方分成收入的90%以上。
3.违规征收过头税费增加企业负担。20个地区在应税事项未发生、缴税时限未到期等情况下,向111户企业多征预征税费29.9亿元;21个地区通过直接出台政策、作为工程款支付前置条件等方式,向1081户施工企业预征税款9.38亿元。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中国人大网;转自晶晶亮的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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