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驳回迈克菲专利诉讼案的上诉请求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称,关于权利要求解释的争议不足以重审迈克菲公司(McAfee)的专利诉讼案。
在3月21日的判决中,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联邦地区法院的判决。
总部位于科罗拉多州的TVIIM公司于2013年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出诉讼,称迈克菲侵犯其第6889168号美国专利。
2005年颁发的专利是“用于分析计算机系统中安全漏洞的装置和方法”。
诉讼称,迈克菲的“Updates product”产品侵犯了TVIIM的专利。该产品被微软视窗操作系统(Microsoft Windows)用户用来保护软件程序免受新的安全威胁。
微软不在该诉讼的被告之列。
麦克菲提出反诉,称其没有非法侵权,也没有实施不正当或不公平的行为。
陪审团支持迈克菲,并判定迈克菲并没有侵犯专利权,并且该专利无效。
随后,TVIIM提出即决判决动议和重新审判的动议。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表示,TVIIM称陪审团不能通过对3项权利要求术语的单一解释做出迈克菲没有侵权和专利无效的判决。这些术语包括:作为……的结果/作为回应(as a result of / in response to)、各种实用功能(various utility functions)和报告发现的漏洞(reporting the discovered vulnerabilities)。
法院补充说,TVIIM承认在审讯之前或审讯期间,它并没有寻求任何关于这些术语的解释。
这两个议动都被联邦地区法院否决。
随后,TVIIM提出上诉,对陪审团裁决及联邦地区法院对其裁后动议(post-verdict motion)的否决提出质疑。
TVIIM在上诉时承认,“实质性证据”支持陪审团作出的迈克菲没有侵权或者专利无效的裁决,但是不能够同时支持两者。
TVIIM补充说,陪审团作出迈克菲没有侵权和专利无效的两个裁决是不一致的,因为这些权利术语具有一个以上的普通含义。
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不同意这种说法,并表示这3个术语包括多重普通含义的说法不具有说服力。
巡回法官吉米.雷纳(Jimmie Reyna)代表法院补充说,联邦地区法院在没有具体指导的情况下将权利要求术语交由陪审团审理没有任何错误。
吉米.雷纳表示:“我们肯定其没有错误因为根据相关权利要求术语的统一解释,实质性证据支持陪审团做出的迈克菲没有侵权和专利无效的裁决,联邦地区法院也没有滥用酌情权拒绝重新审判。”
(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