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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普法室|防疫中的守法规定,你get到了吗?

认真普法的 文法良品 2021-06-23

疫情发生的这几个月以来,太多令人深思的事件出现。在这些事件的背后,都有着怎样的法律知识呢?

敬请收看文法良品新栏目——小法普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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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近新年的热闹氛围中,新冠肺炎像个来势汹汹的不速之客。

它带着不容置疑的危险性,让准备团聚的家人不得不开始漫长的居家隔离时光。日益增多的确诊病例,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大家响应居家隔离的号召。大多数人为了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安全,非常自觉地进行着隔离,为近来逐渐平息下来的传播态势作出了不可忽略的贡献。

然而,有一小部分人选择对医学专家居家隔离的号召充耳不闻,仍旧我行我素,甚至对防疫工作人员采取暴力行为;更有甚者,认定自己患有新冠肺炎之后非但不主动上报,进入专门医疗机构隔离,反而故意传播传染病源。这一小部分人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在道德层面上值得谴责,在法律层面也具有可追诉性。换言之:

这些不遵守防疫规定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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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各种不遵守防疫措施的行为可能构成以下罪名:

1.  确诊患者蓄意传播病毒,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2.  不遵守防治规定但不知道自己已患肺炎者,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3.  从国外回来,患有新冠肺炎不遵守防治规定但不知情者,可能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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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诚可贵,希望大家都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自觉遵守防治规定。

近来确诊人数的大幅减少,甚至各省市新增确诊人数归零的情况,向我们展示出自觉隔离对于疫情防治的巨大作用

希望大家继续坚持,正常的社会生活,一定会伴随着温暖的春日一起到来!

供稿:法学院法律顾问团
指导老师:王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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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丨卿颖

责任编辑丨何嘉怡 姜垚 伍锐 卿颖

主编丨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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