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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琼律师:官派、死磕及其他

2017-08-01 王万琼 湖湘人文读书会


官派、死磕及其他


王万琼律师



 一周以来,陈有西律师继雨田案后再次成为法律界的焦点。起因是涉嫌颠覆罪的王全璋律师在前后四个律师历经两年多、要求四十余次会见而不得的情形下,陈律师手持天津二中院转交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王全璋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顺利进入看守所会见了王,之后再到法院顺利完成了阅卷工作后、再次同王商谈正式确立委托代理关系等事宜,然而被王拒绝委托。陈有西接着与王妻李文足联系,得到李明确表示已有律师、不需要委托其他律师的正式回复。

近日,因李文足一纸关于拒绝官派律师为王全璋辩护的声明使得陈坐不住了,于是连夜发博文《“官派”律师不得不说的几句话》,予以说明和澄清。虽然刚翻看陈的微博发现该文已删除,不过打引号的官派俩字足以说明陈本人不认可自己是官派律师。殊不知官派律师其实也并不那么好当,首先要政治上绝对可靠,其次业务水平也得获官方认可,尤其是高官辩护比如薄案、奚案律师你能说人家水平不高?陈这么撇清官派律师身份,不知是基于他说的看不上官派律师没有独立意志还是有自知之明认为自己不达标,我不想妄加揣测,此一节交由各位看官自行评判。

至于陈有西因上篇博文遭致一些同行质疑和批评之后,又连续发表多篇文章痛斥部分失真走形的死磕律师,其言语情状大有啖其肉寝其皮之势,让人惊诧不已:年逾花甲之人火气盛于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更令人侧目。其后,素有死磕之名的周泽律师随即发表文章以个人执业方式及历程对陈有西作了中肯的评价及善意的批评。


我从未自称为死磕律师、维权律师,不过前些日偶然得知自己竟然成了“大名鼎鼎的维权律师”。这一称谓并非我自封,而是我省某政法部门领导亲口所言。在我看来,死磕也好,维权也罢,无非都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优秀律师的表现之一。而我,自认做得并不够,能得领导这么认可实在有些惭愧。因为举牌、绝食等陈文中列举的种种我都没干过。而当法庭公然违法、律师投诉控告无人理会时到底还能做什么,我实在想不出来。至于同行在万般无奈之下举个纸牌、绝食、送红薯虽不是法定办案方式,也未见违了什么法。

死磕律师缘起的北海抓律师案、集大成的贵阳小河案,我都没直接参与,仅是吃瓜一员。而对陈有西其人,也是基于之前引发全国法律界关注的李庄案,一篇《法治沉沦---中青报奇文批判》才让一直偏安江南的陈进入我的视线,相信社会各界对他的认识也是基于李庄案。李庄案的是非成败,坊间有多种评说,我倒认为当事人满意应是对律师工作的肯定。李庄本人至今也认可陈的工作,旁人即便有再多的不忿恐怕也无处置喙。当然,该案不仅有斯伟江、杨学林律师的倾力参与,更有法律界及社会舆论一边倒的支持,这都是众所周知的,不论谁往自己脸上贴金也抹杀不了。在本案中,可能陈有西很努力,可能不够努力,但无论如何,无罪李庄被判有罪却是不争的事实。


至于周泽领衔的贵阳小河案,陈有西作为被告之一黎崇刚的辩护人,与朱明勇律师一起为其辩护。当年虽是打酱油的路人甲,不过我之后听过多个当年亲自参与该案的辩护律师提起一些细节,个人认为实在有必要说明。某同行说,看来我有必要澄清事实:据钟颖律师讲,黎崇刚是朱明勇辩成无罪的,所有证据都是他调取提供的,法庭上也是朱明勇用了两天出示证据,最后法院放了黎崇刚,陈有西是黎崇刚被放的次日凌晨到的贵阳,与我乘一辆车去的法庭,走廊里碰到黎崇刚,让我给他们拍的照片。

张磊律师则提到,该案陈有西律师参加辩护后,开庭33天,陈有西律师出庭不超过5天,法庭辩论时陈有西律师也没有在法庭上,是朱明勇律师始终坚持在法庭上为黎崇刚辩护。陈有西律师却大言不惭的说什么法庭内最重要,法庭内最重要那你得在法庭上啊,自己天天热衷于这里那里“讲课”,把当事人抛弃在法庭上,律师伦理道德何在?漠视那么多律师抱团艰苦抗争才取得的一点结果。以上两位都是当年亲历小河案的辩护律师。而对于黎崇刚的无罪,几乎从未见另一著名死磕朱明勇律师拿来说事,当然朱律师也从未自称死磕律师,甚至公开声称自己不是死磕律师。然而,这是个动不动就可能“被**”的时代,你自认为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官方认为你是什么。正如陈有西的当事人北京雨田一样,是否被**了,在陈律师的主导下已成天问。


关于律师群体,陈有西律师其实说了很多实话。比如中国三十万律师,真正死磕的不过几十近百人,多数都在闷声发大财或为生计而奔走。因此,陈律师的“这一小撮”是否真能祸乱法治、进而危及体制就显得完全没有理论基础,其为党分忧为国尽忠之心也就打了折扣,私心揣度,其遥望多年至今在野或许与此有些关联。

官派也好、死磕也罢,甚至自认为官方认可、民间喜爱的陈有西律师恐怕也无法否认,就目前的政治生态而言,律师的影响可谓微乎其微,无论正向还是反向的,政府对律师群体的关注也是近两年的事。因此,欲得体制垂青而左右逢源、长袖善舞如陈律师之辈,常常让我嗟叹不已。行文至此,不经意想起昔日上海滩赫赫有名的青帮老大杜月笙的夜壶论。政治为统帅的当下,若企望在体制内一展身手,就要作好做夜壶的准备。内急时拎出来一使,多数时候只能蹲床下待命,是登不得大雅之堂的。若无此认知,连夜壶也不会让做,就更别提登庙堂之上了。

常言道:甘蔗没有两头甜。社会转型到某一时期,每个人恐怕都得显出真身。正如陈律师曾言:大潮退时方知谁在裸泳。纵观世界,恐怕没有哪国律师惶恐如我辈,更遑论体面与尊荣?一周以来压着火气不想多言,一方面基于一些律师不宜撕裂的乡愿,另一方面也深知陈有西律师不喜他人与他持不同意见,甚至还有些顾虑其一向视种种非议为碰他的瓷想出名。最后想想,反正我同陈有西律师一向并无交集,更无私怨。迄今为止,值得说明的就两点:其一、当初因为夏俊峰案陈律师在其微博上洋洋洒洒公布了两三万字的辩护词,先说夏是正当防卫,后又说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我质疑批评其辩护词矛盾不专业被他拉黑;其二,陈满案被评为2016十大经典无罪辩护案例,颁奖会议在北京召开,我作为辩护人参会并发言,陈的一诈骗案也当选,也来参会。此为我第一次见陈,没讲过一句话最后跟其他参会者共同合了个影。如此而已。

律界多有高人,或缄默不言或碍于昔日情面不便发声,我东拉西扯用手机敲出此文,供各位有兴趣的朋友批评指正。



2017年7月31日晚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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