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可以申请奖励....
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可以申请奖励....
小榄镇内执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下称用人单位),盲人按摩机构除外,且已完成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可以申请本次奖励。
如何申请?
一、申请时间
3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地点
申请地点:小榄镇裕洲路65号民政综合大楼残联窗口
咨询电话:0760-22216301
三、奖励标准
用人单位(盲人按摩机构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超出部分的中山市户籍残疾人实际用工月数,按8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奖励。
四、申请要求
申请超比例奖励的用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01
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法定安置比例1人(含)以上,且超出部分为中山市户籍残疾人;
02
就业人员:男性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性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
03
与残疾人职工签订了合法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满1年(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04
残疾人职工有安排在确定的工作岗位;
05
按工作岗位向残疾人职工合法支付不低于中山市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06
为残疾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07
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按规定时间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
五、申请材料
1.《中山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请审批表》;
2.《中山市用人单位在岗就业残疾人职工名册》;
3.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审核认定书》;
4.残疾人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残疾军人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5.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用人单位2021年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原件;
7.残疾人职工2021年度工资发放凭证。
注意: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文件依据《中山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奖励实施细则》(中山残联【2022】4号),本实施细则由市残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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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榄
民
心
撰稿 | 周炜权
编辑 | 蓝图科技
责编 | 黎键钿
校对 | 叶绿
编审 | 罗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