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人才政策宣传】国家引才“千人计划”

2017-12-08 上饶县党建微平台

7类人才注意了,您可申报国家“千人计划”。

省人才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明确了我省人才可申报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外国专家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7类。

通知原文如下

亲,你符合条件么?


一、总体要求

国家“千人计划”申报

按照 “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在保证人选质量的基础上,保持适度引才规模,优化引才结构。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向高端制造、民生科技等领域倾斜,支持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和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人才。在引才项目上,重点向“青年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和“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倾斜。在引才单位上,重点向企业倾斜。

二、申报项目

国家“千人计划”申报

我省可申报项目包括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外国专家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等7类。


三、申报条件

国家“千人计划”申报

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各项目申报条件如下: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

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其中,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申报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三)创业人才项目。

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的公司应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

(四)“外专千人计划”项目。

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来华工作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五)“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申报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以上5类项目申报人选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

(六)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七)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申报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艺术院校。试点期间引进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和创意设计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以内。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申报短期项目的,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申报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际知名艺术团体担任艺术总监、首席指挥、乐队首席或声部首席、歌剧舞剧主演、舞蹈指导、高级舞美设计师、高级舞台技师等重要职务,或在国际知名艺术院校担任教授职务3年以上,其业务水平受到业内专家的肯定。

2、在国际知名文化机构、企业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近5年来策划、组织、推广过国际性文化项目或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文化活动。

3、在国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文化机构担任高级研究职务,从事文物保护、图书馆学、舞台技术等专业的研究应用,取得了较大成就,在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

4、在国际大型文化企业担任高级文化创意设计职务,或业内知名创意设计大师,其作品顺应时代要求,创意独特,影响广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申报程序

国家“千人计划”申报

除创业人才外,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再分别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短期项目。依托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引进的,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及相关材料,重大专项引才按程序报相关牵头组织单位,其他国家科技计划引才按程序报科技部。

依托其他平台引进的,用人单位填写相应的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报所在市委组织部或省直单位党组(党委),由各市委组织部或省直单位党组(党委)统筹后报省委组织部。

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短期项目的,可比照“外专千人计划”项目,报省外国专家局。

(二)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创业人才)》及相关材料,按程序报所在市委组织部,由各市委组织部统筹后报省委组织部。

(三)“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报省外国专家局,经省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四)“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省属高等学校以党委名义直接报省委组织部,科研机构按行业归口以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名义报省委组织部。同时,用人单位通过“青年千人计划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用户名与密码另行通知。

(五)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及相关材料,经所在市委组织部或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

(六)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文化艺术项目)》及相关材料。省内国有文化单位、艺术院校,按属地原则向省文化厅申报,经省委宣传部、组织部同意后,报文化部。


五、申报材料

国家“千人计划”申报

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 54 31595 54 17280 0 0 7146 0 0:00:04 0:00:02 0:00:02 7146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创业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对文化艺术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相关影像资料。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


省组联系电话

     0791-86242495,86241359

上饶县委组织部人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0793-8466072    srxzzbrck@163.com

国家“千人计划”网站

www.1000plan.org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