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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和政7名男子利用互联网侮辱交警被拘留10日

2017-12-04 临夏热点

中新网甘肃新闻12月3日电 (通讯员 邓仲祥)为了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负面舆情、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网络环境,近日,和政县公安局及时查处一起利用互联网“快手”平台发布侮辱公安民警案件,对7名违法行为人分别给予了治安拘留处罚。

(网络配图)


从和政县公安局获悉,11月22日,和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县城开展整治县城周边环境、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网民马某甲、马某乙、马某丙、张某某、刘某某力、杨某某、赵某某力等人在网络“快手”平台发布交警正常执法执勤视频,并进行了恶意谩骂、评论,引起大量网民围观,个别视频播放量达到3181次,引发评论32条,造成了恶劣影响。


该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专案组,从刑侦大队、网安大队及城关、陈家集、卜家庄三个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开展落地查证工作,并要求专案组迅速查明违法人员身份,及时依法严厉打击,营造和谐稳定的网络环境。专案组民警放弃节假日,全力以赴开展落地查证工作,于11月24日查明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刘某某力、张某某身份信息,并及时抓获。

(网络配图)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刘某某力、张某某对在互联网“快手”软件上发布侮辱、诽谤交警大队执法民警内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于11月25日查明违法行为人马某甲、马某乙、马某丙身份信息,并及时抓获,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马某甲、马某乙、马某丙对在互联网“快手”软件上发布侮辱、诽谤交警大队执法民警内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11月27日,赵某某力迫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向和政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该县公安局务会议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马某甲、赵某某力处以行政拘留15日;对违法行为人马某乙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对违法行为人马某丙、杨某某、刘某某力、张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来源:中新网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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