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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三项举措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17-12-09 临夏热点

        今年以来,临夏县按照省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全县的和谐稳定。

        一是加大力度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严格落实建筑行业按项目招标价3%的标准缴纳劳动用工保证金,建筑企业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须在指定银行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今年元至11月,政府投资的62个建设项目由施工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93.2万元,陆续审查退付26个竣工项目保证金723.2万元。并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建材砖厂,督促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0万元;对全县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企业83户,其中建筑企业40户,涉及农民工1300余人,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1248人,签订率为96%,集体合同签订率为90%。

        二是查处欠薪违法行为。通过建立欠薪工作台账,逐一落实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及时妥善处理欠薪问题或欠薪隐患,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绝不销账。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向社会公布并记入违法失信“黑名单”企业。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同时,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全面负责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购买工伤保险、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通过农民工“一卡通”发放工资,并由项目负责人制定专人负责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三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用工登记和合同签订工作的监督检查,为司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奠定基础;健全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招标公司、企业、开发商,不予招标;严格执行用工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应收尽收,在工程建设企业用工的,必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否则不予办理招标开工许可等手续、不得招工用人,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畅通劳动监察投诉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今年县上已划拨农民工工资政府应急周转资金50万元,以应对可能引发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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