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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登上《新闻联播》的辽宁“黑社会”,2020年判了!

刘虎 巴蜀独立评论 2021-01-24


撰文  | 刘虎



2020年628日,60岁的辽宁省抚顺市企业家王伟胜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被抚顺市顺城区法院认定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非法采矿罪、妨碍作证罪、虚开发票罪、逃税罪,共计11项罪名。


他的外甥、45岁的石保健亦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项罪名,处以有期徒刑二十年及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还有计佳欣等14人及清原满族自治县王家大沟金矿、抚顺金沣矿业有限公司“构成犯罪”。


在王伟胜案查办中,抚顺警方先后查扣了存款、金条、河砂、公司、金矿、车辆、房产等价值超过2亿元的财产。判决所称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经生效,将使巨额财物“易主”。


时隔24年两度侦办王伟胜案的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 | 刘虎 摄

 

反常的是,案件宣判后,对这么一个重特大“成果”,抚顺市、辽宁省却没有通过官方媒体发布“喜讯”。而王伟胜、石保健等被告人纷纷向抚顺市中级法院递交刑事上诉状,喊冤叫屈,请其改判黑社会不成立。

 

33岁时上《新闻联播》,警方宣传其杀人夺产


抚顺是清王朝的发祥地,也是“雷锋精神”的发源地。

 

王伟胜1960年10月出生在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镇。早在1994年,猝不及防中,他就以“大恶人”的身份登上了央视《新闻联播》。


王伟胜旧照。他目前被关押在新宾县看守所 | 家人供图


北京《法律与生活》杂志1994年第8期的“侦破纪实”《王伟胜犯罪团伙覆灭纪实》,对此有着详细的报道。这篇占据了5个页码的文章称,1994年1月16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在国家大二型企业红透山铜矿“一举摧毁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1991年以来,该铜矿“出现一个以王伟胜、刘景山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他们盗窃、贪污、侵占、敲诈、勒索矿山资材;打骂、报复、伤害企业领导人;引诱、强迫妇女卖淫、欺男霸女;欺压百姓,殴打无辜;寻衅滋事,欺行霸市;确立窝点聚众赌博;伤害、报复、行凶杀人等,共作刑事案件66起,其中,盗窃、贪污、侵吞、敲诈、勒索矿山资材达60万元;持械杀死一人,伤害群众20人,殴打无辜群众两百人……”


《法律与生活》杂志1994年第8期的报道《王伟胜犯罪团伙覆灭纪实》

 

文章作者吕国忠自称参与了对该案罪犯的抓捕行动。他绘声绘色的描述称亲眼所见该团伙落网后,“近万名群众自发地涌向街头,脸上挂着惊喜的表情,眼眶噙满了泪水,街头响起了爆竹”。

 

文章还讲述王伟胜极为狡猾,“五六年前,红透山镇派出所所长家被人用炸药爆炸,各方面情况都认定是王伟胜报复所为,结果公安机关收审他三个月,他死活不承认,后因证据不足被解除收审。……相隔不久,公安机关掌握了王伟胜许多盗窃线索,结果持续一年,王伟胜拒不交待,最后仅判两年有期徒刑,王伟胜‘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行为为他以后在黑道称霸赢得了声誉。”

 

此后十数年,在《当代中国扫黑记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研究》、《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形态》等研究著述中,“王伟胜集团”都被当做了我国有名的“地缘型黑社会性质组织”,获多次提及。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我国在1997年《刑法》中第一次出现,之前有流氓团伙、流氓罪。“犯罪集团”这个说法,则早在1979年《刑法》中就有了。虽然1994年便被冠以“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但王伟胜在该次被抓捕近4年之后,1997年底才因寻衅滋事、窝藏罪被抚顺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后获减刑一年二个月,服刑至1998年10月23日。罪名和刑期表明,王伟胜并未跟“黑恶”沾边。

 

“1990年代,我们这种小地方做点小生意,养个大车,朋友多一点,在别人眼里就是黑社会了。那个事我听我妈说因为所谓的‘十三太保’的人在饭店跟我爸朋友发生冲突,我爸不在场也不知情,我爸朋友事后找到我爸借钱,我爸给拿钱了,他人跑了后被抓,把我爸牵扯进来,”王伟胜的儿子王佳鑫说,“当时也是全国的运动,想定我爸为黑社会及头目,但证据不足,起诉的寻衅滋事和包庇罪,判了几年。”

 

对于令王伟胜成为“中国著名黑社会”的那些纪实文章、论文,王佳鑫感到很无奈,“这是一些‘跟国家风’断章取义的人才写得出来的,是对我爸的污蔑!杀人、打人,哪有那些事?”

 

58岁再次被抓,厄运难逃脱

 

“我爸从此以后老老实实做生意,都不跟社会上的朋友来往了,为的就是怕再惹来是非。甚至在2008年之后,因为王家大沟发生安全事故他又有了新的顾虑,于2013年前就不再参与金矿的经营管理和投资工作了,主要从事运输和木材加工,”王佳鑫说,但谁知厄运再一次向其父袭来。

 

王家大沟金矿是红透山镇王家大沟村的一家乡镇集体企业,曾经亏损严重,王伟胜2002年承包后交由外甥石保健经营,起死回生。2017年,石保健兄弟还投产了另一座金矿抚顺金沣矿业有限公司。2018年10月25日,时年58岁的王伟胜连同石保健等再次被抚顺市公安局抓走。


王家大沟金矿封闭的主井口 | 刘虎 摄

 

49岁的王家大沟金矿职工岳振国还清楚记得,那天上午9点,突然来了好多警车,大批警察不让工人自由进出,把工人刚领的、准备下井开矿使用的炸药没收了。“前不久开庭的时候,我看到检察院居然把这些炸药都算作非法储存的爆炸物。”

 

王、石等16人被抓走后,两家金矿被查封,被迫停产,岳振国感到既费解,又痛心。

 

“我在王家大沟干了10多年了。石矿长他们雇了六七百工人,造福一方。很多内蒙人也愿意来工作,因为这里从来都按时发工资,上养老保险,还奖励外出旅游,去北京看升国旗。”岳振国说,“(政府)说石矿长他们是黑社会……现在停工没有工资,保险也没人交了。疫情之下,我们外出也找不到工作。”他非常怀念以前企业正常运转的日子。

 

警方时隔24年再度查办王伟胜等人,源于2009年起红透山镇北杂木金矿(即后来的金沣矿业)占地纠纷。纠纷对方曲某某女士对王伟胜、石保健等发动了近十年的举报。

 

金沣矿业坐落在北杂木村的南山上,建设施工需要占用一些土地堆放废渣、矿石等,但南山已在2008年由村里承包给了曲某某七十年,承包金额80余万。从2009年开始,石保健等与曲某某展开谈判,希望征用部分林地共几十亩,出价200万元。曲某某则要价500万,后进一步提高至800万。眼看谈不拢,建设无法开工,石保健等认为曲某某只是获得了林木承包权,没有承包林地,就找到了村里,要求直接和村签订征占协议,实际占地多少就征占多少,给村里200万,并承诺如与曲某某发生纠纷负责赔偿。

 

2010年,由史书林开始施工,平整土地。曲某某则不断举报、上访,史书林因占用林地,两度获刑:2010年,他被判处缓刑;2013年再次被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理由是再次占用了土地,但史书林称没有重新占地)。

 

曲某某继续举报王伟胜并上访。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启动,王伟胜、石保健等被立案。


王家大沟金矿和金沣矿业的法人代表石保健 | 家人提供

 

警方认为舅甥俩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骨干成员”王明胜、宋颜发、史书林,王明胜为王伟胜二哥,宋颜发、史书林为王伟胜邻居;“积极参加者”史书伟、曹洋、计佳欣、董泽君等九人,其中史书伟为史书林弟弟,曹洋曾根据史书林的安排看过房屋三个月,其他人均为金矿矿工。

 

顺城区检察院指控的罪名,一部分是指控史书林、宋颜发、史书伟、王明胜、曹洋等人参与的,包括非法占用农用地、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一部分是指控石保健及矿工参与的,包括非法采矿和非法储存爆炸物、逃税、虚开发票、重大责任事故。

 

2019年5月28日,抚顺市纪委监委通报:清原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刘权等6人充当王伟胜涉黑涉恶“保护伞”。

 

通报称,2014年至2018年,清原国土资源局先后3次查处了实际占地人为王伟胜的违法占地行为。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先后两任大队长刘权、尹长峰,一中队队长靖野,队员刘忠国、巨永新,红透山镇国土所所长姜天虎均默许、纵容王伟胜用他人顶替接受行政处罚,规避刑事责任,充当“保护伞”。对此六人,分别给予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政务撤职、调离执法岗位等处分,其中刘权和靖野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抚顺警方在王伟胜案中查扣的钱款包括:人民币3000余万元、金条199.19克、河砂70,392.86立方米、农用地协议84份,查封公司3处、金矿1座、选矿厂1处、加工厂2处、采矿权2处、探矿权1处、车辆36台、房产11处。


王伟胜、石保健等未经法院判决时,其被查扣的河砂已被办案机关以低价处置掉 | 刘虎 摄

 

案件多次退侦,去年10月此案起诉到顺城区法院后,又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迟迟不能开庭,令16个被告人的家庭和公司数百位员工倍感煎熬。王佳鑫说,“所谓犯罪证据几乎都是生意上对立面的证词和很多年前我爸所谓的社会朋友、欠我爸钱的人的证词。所有的问题我们都可以摆在青天白日下,让人见证评说。”

 

“对我而言他是个很严厉的父亲,我身为长子也没享受过富裕家庭的生活,然而我对他没有怨言,因为他每天生活都很朴素。他自己不舍得花钱,却给乡亲们无偿修路,水灾后捐物捐钱。难道因为有钱就是黑社会?”王佳鑫说,“企业的管理如果真的存在违法违规事实,我们可以认,但‘黑恶’的帽子扣下来,影响的就不单单是我父亲一个人,也会影响到我甚至是我的孩子的未来,更牵连到了那些来企业打工的个人及其家庭。他们非常无辜,希望不要成为办案人员立功受奖的铺路石!”

 

争议巨大,庭审直播播放量成“全国冠军”

 

2020年6月8日,此案终于开庭审理。法学博士、牛津大学访问学者、北京和昶律师事务所主任邹佳铭担任王伟胜的辩护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全国律协刑委会副主任许兰亭担任石保健的辩护人。


 抚顺中院。王伟胜、石保健黑社会案目前在这里审理 | 刘虎 摄


4月初,王伟胜二哥、66岁的王明胜在看守所内发生偏瘫,但未获即时治疗,20天后才送医,被确诊为大面积脑梗塞、出血性脑梗死等。他开庭时坐在轮椅上出庭,已不能正常发言。

 

被告人家属均对起诉罪名不服,纷纷邀约亲朋好友观看庭审直播,以求公正。此案争议极大,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庭审进行了5天;到第3天时,观看人次就突破了100万。庭审直播播放量连续一周在中国庭审公开网排名第一。

 

公诉机关指控:王伟胜、石保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自2002年以来为了聚敛钱财,通过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垄断水渣行业,非法控制矿石资源,采用虚开发票、隐匿销售收入等方式,增加金矿成本,逃缴税款,非法牟利数千万元;且有组织的实施了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占用农用地、寻衅滋事、非法储存爆炸物、非法采矿、妨害作证、包庇、虚开发票、逃税等数十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该地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辩护人逐一反驳公诉人,认为其指控的罪名大多不构成,更不是什么黑社会组织,与中央一再强调的“保护民营企业家,防止对涉黑案件‘拔高’处理”的精神背道而驰。

 

“本案人员架构呈现很明显的两分状态,以王伟胜亲戚、邻居为主的一块,与石保健矿上工作人员为主的一块,相互独立,没有任何联系和上下级领导关系。这与法律要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层级分明、联系紧密’的类似金字塔的结构完全不同。”辩护人说。同时,石保健所涉嫌的罪名只是与矿山经营相关的经济犯罪,而王伟胜与这些经济犯罪没有任何关系,这个所谓的黑社会组织完全是拼凑。

 

除了“凑人数”之外,“凑事实”的情况也十分明显。根据庭审情况显示,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没有一起够刑事立案标准。唯一一起指控系王伟胜指使的轻伤案件,不仅多年前处理过,指使的证据也不足。辩护人称,这样不具有暴力性的黑社会组织不多见。同时,还有将一起事实指控为多起或多个罪名,或者将不应当处罚的行为指控为犯罪等荒唐事。

 

“指控王伟胜等强迫交易,垄断国有企业红透山铜矿的废料水渣生意,但实际上,检察院提供的审计报告显示,在2002-2004年之间,王伟胜的水渣购买量一直是下降的,且占据份额小(2003年占29%,2004年占11%);2005年数据缺失;2006-2009年份额约90%;2010-2014年从40%左右一直下降到6%。”辩护人说,“还有低价购买的指控。但审计报告却显示,只在2006-2007年出现过王明胜购买水渣的实体融辉公司价格比其它公司低的情况;在2008年之后价格都没有低于其它公司,甚至有数笔交易比其它公司更高。红透山铜矿人员证实价格是由价格委员会规定最低额度,王伟胜的买价都在额度以内。指控根本不成立。”

 

“王伟胜每年都会给金矿所在村庄村民送生活物资。在2013年‘8.16’水灾期间,其出资、出车修路修桥,用时数个月,并给受灾的两个村庄十数吨的米面油。因王家大沟过桥很困难,王伟胜等人出资修建了漫水桥,既便利企业通行,也便利周边村民,后因临近铁路,铁路部门要求拆除,但县水务局找人鉴定证明该桥可以抵抗二十年一遇的洪水,符合条件,没有拆除。此外,周边村民也反映强烈,不同意将该桥拆除,不断上访,县政府因此多次向上面打报告,说明此桥的合理性。不料,修建漫水桥竟成为了王伟胜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违法事实。”辩护人问,这修桥补路,到底错在哪儿了?


北杂木村支书、村主任与王伟胜同案被抓,但继任者和数百村民仍给王伟胜出具了好人好事证明 | 刘虎 摄

 

对于井下的越界开采行为被控非法采矿罪,辩护人认为:根据《矿产资源法》规定,“越界采矿”并不是犯罪行为,只有在行政处罚后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按犯罪处理,本案并不构成犯罪。

 

辩护人仅对于非法占用农业地的事实不持异议,但指本案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普遍存在资质不合法的问题,鉴定结论没有采信的基础。

 

法庭最后陈述中,王伟胜表达了不认可黑社会罪名,金矿的事不知情也没参与,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事实也不清楚没参与,所谓垄断经营和强迫交易的水渣生意为王连胜的。他承认有一些非法占地行为,但对鉴定的面积不认可。

 

石保健说,自己的矿一直正规管理,是抚顺矿业的佼佼者,每次主管部门来检查都是先到王家大沟,这令他引以为傲。为了保证矿上生产安全,他一直住在矿上,每周只能回家陪家人一天。他对自己把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救活,让员工摆脱贫困过上了幸福生活,无怨无悔。

 

上诉,看升国旗的“黑社会”希望摘帽

 

从58岁到60岁,王伟胜已经在抚顺市看守所待了快两年。他不到两岁的孙子懂事以来都未见过爷爷,只能看照片。“问爷爷的时候,我们只能说爷爷出门了。”王佳鑫说,他们都盼着法院依据罪刑法定原则,不枉不纵,不拔高,让家人早日回来。“我们不希望一直过这样担惊受怕的日子!”

 

但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顺城区法院没有认可数十位辩护人的任何一条意见,对公诉人的起诉罪名和事实“照单全收”,王伟胜、石保健等均被重判,即将面临倾家荡产,还要坐牢数十年。

 

王伟胜辩护人邹佳铭律师认为,作为本案最关键、也是最严重的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一审开庭时,公诉机关就无法按照法律要求的四个特征(即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只有同时具备时,才能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逐一出示证据。一审判决书对该罪的认定依据,只是堆砌了大量“被害人”的证言,以及相关证人没有事实根据的猜测性和评论性的证言。但这都无法弥补本罪的一个硬伤,即在案被告人和其他证人都无法证明本案存在一个稳定、层级分明的组织,尤其是王伟胜的亲友与矿上的职工相互都不认识,上下级关系无从谈起,也不存在任何的规约纪律。

 

“在最基本的组织特征明显不存在的情况下,其它特征的证明都是将其它罪名的证据‘拔高’重复利用,这样零星琐碎、拼凑而成的证据根本无法证明本案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此外,邹佳铭称,在个罪的裁判中,判决书只是把控方证据罗列了一遍,至于庭审中的质证和辩解的意见,少有呈现。对于被告人和辩护人关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统统以“因上述犯罪、违法事实均有证人证言、同案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材料在案佐证,故对其辩解、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这实际上就是取消了《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明标准的要求。而对于辩方所提出的法律适用方面的辩护意见,则一律不予回应。整个判决书某种程度上就是照搬控方庭前证据,让整个庭审走了过场,对法庭调查中查明的事实和法庭辩论中争议的焦点置若罔闻,这违背了最高法院“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要求,更与最高法提出的“在扫黑除恶案件审判中严把证据事实、法律适用、权利保护、历史考验四道关口”的精神背道而驰。

 

石保健在其《上诉状》中表示,本案中,董泽君、李德林、刘铁军、计佳欣、张强、华泽侠、王姝等人,都只是公司职员,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履行职责,且王家大沟金矿、金沣矿业等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主体,而不是以实施违法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主体。一审判决认定他们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确有错误,“他们在主观上没有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意愿,依法不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

 

“上诉人的财产系合法取得的。”石保健说,其涉嫌犯罪团伙不具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中的任何一个。


金沣矿业的下井日记,停留在2018年10月25日 | 刘虎 摄


石保健称,自己多年经营金沣矿业、王家大沟金矿,对国家税收做出了很大贡献,也解决很多人的就业问题。虽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但是根据中央保护民营企业家的政策,不应降低定罪标准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他恳请二审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撤销原判,对其减轻改判,返还合法财产,让企业早日恢复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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