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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惠济区政府入股投资担保公司,釜底抽薪坑害八千债权人


作者 / 巫英蛟 刘虎


全文约5030字,阅读约需10分



2020年12月9日,郑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参见郑州“省重点龙头企业”惨遭强拆,政府朝令夕改致其损失上10亿》)
 
庭上,当被告惠济区政府等均否认参与强拆的时候,旁听席上群情激奋。即便审判长多次喝止,但这群人依旧愤怒地质问:“不是你们拆的,还有谁?”
 
这是一群特殊的旁听人员,他们是绿源山水的债权人。“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属于债权人所有!如果惠济区政府不顾事实,非要强行拆除而不予赔偿,等于要了八千债权人的性命,我们坚决不答应!”

旁听席上的部分债权人。巫英蛟 摄
 
无论是绿源山水还是债权人,他们都与一家名为河南开元担保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开元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01

区政府参股开元,涉嫌“非吸”

 
 
开元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3日,原是惠济区政府下属的惠济区财务开发公司出资设立,后经改制转让给河南鹏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0%的股份、河南鹏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6%的股份,以及吕群仙、王双磊各1%的股份。根据天眼查显示,目前惠济区财务开发公司仍保留着2%的股份。 
 
惠济区财务开发公司2012年5月3日作出书面承诺:同意为开元公司的经营风险承担连带责任。在惠济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开元公司于2012年初至2015年上半年在郑州、开封、洛阳、等多地融资。

惠济区财务开发公司所作书面承诺书复印件。巫英蛟 摄
 
“因为有政府担保,所以我们才放心把钱投进去。”债权人赵女士称,“开元当时还说,如不放心,可去实地考察开元投资的几个企业。”
 
这些企业有郑州市毛庄绿园实业有限公司、郑州世贸置业公司、郑州绿源山水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上述企业因发展需要,由开元公司进行融资,所融资金全部为三家企业的生产经营所用。
 
这些企业均有较大规模,其中郑州毛庄绿园实业有限公司下属的郑州毛庄蔬菜批发市场占地11万多平方米,交易面积5万多平方米;年交易额突破60亿元,是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明星企业,国家农业部定点市场,商务部2007年双百市场工程实施企业,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联网工作先进单位,农业部菜篮子信息网网员单位,是郑州市农产品一类达标市场、郑州市唯一的一家无公害蔬菜销售市场。在2018年12月时,拥有500多家商户(固定摊位)及四五百家机动摊位。
 

因遭一系列变故,郑州毛庄蔬菜批发市场往日的热闹场景荡然无存。刘虎 摄

绿源山水位于黄河大堤北侧,项目总占地3350亩,陆域面积2963亩,水域面积387亩。园区内包括采摘基地、水上娱乐区、儿童乐园、温泉酒店、会议餐饮等功能分区,累计投资约10个亿,是一个综合性生态园区。
 
“相当于我们借钱给这几家企业,由开元担保,但这几家企业的实际控制人都是开元公司的法人张之鹏。”赵女士说。
 
据了解,参与投资的债权人前前后后共有约八千人。每位债权人都会与开元公司签“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月息1分至3.5分不等。
 
“投几万、几十万的有,投一千万、两千万的也有。”赵女士称,“投入后就按约定每月收取利息。”
 
然而,到了2014年下半年,民间金融环境开始恶劣起来,尤其是投资担保行业。
 
据媒体报道,从2014年9月开始,四川就出现了担保公司大面积倒闭潮。随后,河南、山西、陕西、河北等地的投资公司或担保公司相继出现挤兑风波和兑付困难问题。其中,郑州八成以上的投资担保公司处于停顿或半停顿状态。
 
开元公司在2014年底也开始出现兑付困难,而惠济区政府却落井下石,要求撤资退股。据了解,惠济区政府分两次撤资。
 
“若某一方要求退股,则需要召开正式股东会议,并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等等。”张之鹏家属称,“所有这些程序都没有履行,再加上监管需要,河南省金融办不同意变更工商手续,名义上惠济区政府依旧是开元公司股东。”

惠济区政府的撤资行为,令开元公司雪上加霜。由于连续数月无法兑付,众多债权人开始集体向开元公司讨说法。

一些债权人拉着横幅站在开元公司楼顶。
 
“开元公司法人张之鹏告诉我们,由于年底银行要收回银根,希望大家给开元一个缓冲时间。但到了第二年初,开元依旧无法兑付或延迟兑付,很多人就坐不住了,开始去惠济区政府闹。”一位债权人告诉笔者,“因为惠济区政府也是股东之一,而且还曾作出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2015年初,惠济区政府向开元公司派驻工作组。2015年10月,工作组发出通告称,将聘请专业会计事务所与资产评估公司对开元公司、毛庄绿园、绿源山水、世贸置业、鹏升实业等近十家实体企业进行审计与资产评估,审计后向社会公布审计与资产评估结果。
 
审计、评估后的结论是“资产大于债务近四个亿”,让债权人耐心等待还款,并督促相关公司出台了还款计划书。
 
2015年12月8日,张之鹏在一封《致客户的公开信》中称:
 
“2014年底的一场金融危机,造成了河南惠济开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现资金兑付困难至今整整一年了,一年来由于全面经济下滑,世贸置业楼盘未能如期建成开盘销售、对外融资屡屡受阻,加上世贸置业二期合作开发伙伴资金也未能按时到位,导致整个集团未能按2015年3月制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广大客户的资金,给广大投资客户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和伤害。对此我深感内疚和痛心,在此真心向广大客户诚挚道歉......

“经过漫长的挣扎与努力,目前公司的现状有了很大的改观。集团各子公司核定的资产总额为25.9亿元,银行和民间借贷总额度为17.83亿元,鹏升集团的资产远远大于负债,我有信心、有能力、有决心战胜这场灾难。”

“出事”之前的张之鹏。
 
有很多债权人对此并不买账,要求相关部门对开元公司立案调查。

“这些债权人其实很不理智,以为对开元公司立案调查了就能拿回钱。”赵女士说,“开元公司并没有拿着大家的钱到处挥霍,或者让张之鹏中饱私囊,而是确实遭遇了不可控的因素,如果被立案冻结了就更要不回来钱了。所以,当时的债权人们分成了两派,一派主张对开元公司立案调查,一派则反对立案。”
 
因迫于“立案派”的压力,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于2017年11月8日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开元公司立案侦查。反对立案的债权人闻讯后,纷纷赶往政府入驻开元公司的工作组办公地点。
 
一位债权人告诉笔者:“当时,三天内有1500多名债权人在政府工作组有关人员见证下,纷纷拿个人身份证签名画押‘支持鹏升盘活企业,反对立案’。”

债权人自发组织起来反对将开元公司立案调查。
 
在部分债权人强烈反对的声浪中,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于2017年11月10日对开元公司法人张之鹏刑事拘留。后对其取保候审。2018年9月18日,张之鹏再次被拘留,并于10月17日被惠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理由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02

“政府也是股东,要抓一起抓”

 
 
2019年5月,惠济区检察院向惠济区法院提起了公诉。起诉书将开元公司以及张志鹏均作为被告人。
 
该《起诉书》称:“被告单位河南惠济开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被告人张之鹏作为河南惠济开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伙同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此,张之鹏的家属极为不满。“开元公司是合法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有河南省工信厅核发的金融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怎么就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惠济区政府也是开元公司股东之一,既然抓了张之鹏,那么也应当抓一个政府的负责人来,要抓一起抓!”
 
随后,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惠济区检察院临时变更了《起诉书》,将开元公司从被告人一项抹去了,只留下张之鹏作为被告人。其理由是“发现被告单位河南惠济开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未正常经营,无法确定诉讼代表人”。

惠济区检察院作出的变更起诉决定。
 
2020年11月6日,惠济区法院审理了该案。张之鹏的辩护人张锦宏、干卫东律师认为,该案在实体方面没有有罪的客观证据。
 
“公诉人用合议庭成员作出的他人有罪生效判决来证明张之鹏犯罪,是欲加之罪的充分暴露。”
 
在审理张之鹏“非吸”案之前,办案机关已抓捕了开元公司的股东王双磊、吕群仙以及数名高管,并于2019年底经法院判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成立。在这些判决中,均认定了开元公司的单位犯罪事实。
 
张之鹏案庭审中,公诉人将以上人员的有罪判决书作为证据出示给了法庭。同时,当初对王双磊等人作出有罪判决的合议庭成员王精一、任裴又担任了此次合议庭成员。
 
辩护人认为,王精一、任裴应回避本案,任何人不能做与自己相关案件的法官。“同理,惠济区法院作为新证据的制作机关而丧失了继续管辖本案的权力,应整体回避。”
 
辩护人还称,惠济区检察院变更起诉书的行为,导致本案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事实不清:
 
“该院变更起诉决定书,实质上不再将河南惠济开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单位,使庭审变成了对张之鹏个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审理。但该院在适用法律条款时仍是以适用的单位犯罪的条款,那么本案中,张之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到底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且该院在变更起诉书中也未明确是否对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单位是不起诉或者另案处理。
 
“如果单位不构成犯罪,作为单位法人的张之鹏因没有直接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应不构成犯罪......虽然河南惠济开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均已涉案被处置,无法作为诉讼代表人出庭应诉情有可原,但郑州市惠济区财务开发公司(开元公司股东之一)至今没有任何处置,仍正常运营,可派员作为诉讼代表出庭应诉。
 
“该院宁愿违法拆分案件,也不愿将惠济区政府是被告单位河南惠济开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大靠山的事实明示于天下,无非是要掩盖惠济区政府在本案中的作用,逃脱法律对惠济区政府相关责任人的追究,也逃脱本案受害人要求惠济区政府出资的郑州市惠济区财务开发公司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然而,惠济区法院并未理会张之鹏辩护人的意见,于2020年11月27日迳行作出一审判决:张之鹏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45万元。
 
张之鹏不服判决,目前已向郑州中院作出上诉,要求改判无罪。



 

03

惠济区政府釜底抽薪,八千债权人坠入深渊

 
 
在张之鹏身陷囹圄之际,开元公司的债权人们也在外面艰难维权,并成立了债权人委员会。“然而,惠济区政府的所作所为,让我们的希望一次次破灭。”一位债权人说。

早在案件侦查期间,侦查机关将开元公司股东之一河南鹏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升集团”,张之鹏为董事长)列为侦查对象,将郑州世贸置业公司、郑州毛庄绿园实业有限公司、郑州绿源山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南鹏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是开元公司的关联公司”为由,同样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该五家公司并案侦查,并扣押、冻结了涉及这些公司以及相关股东的财产。

绿源山水查封清单。巫英蛟 摄
 
绿源山水法人代表张慧芳(张之鹏之女)称,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惠济区一直对外宣称支持企业盘活有效资产,但实际操作过程却与之相反。
 
2017年底,张之鹏被取保出来,要求其配合侦查并想办法盘活企业解决债务问题。张之鹏在与几家企业谈妥合作计划,签订合同期间向惠济区政府汇报后,几家企业陆续撤资。
 
“后经了解,惠济区委某些领导进行阻拦声称其企业水深不能合作,另给推荐合作伙伴。”张慧芳说。
 
“郑州世贸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地产项目五证俱全,并且可以开始销售房屋。2017年鹏升实业企业集团、郑州世贸置业有限公司同郑州银行协商,以世贸置业可销售楼房与在建工程为抵押批复贷款3亿元用于盘活整体项目解决困境。当时已与几家银行、债权人达成共识,银行所有手续齐全,只差法院解封。银行提供手续给法院,但法院的答复是惠济区政府不同意解封盘活。”一位债权人说,“此举无异于釜底抽薪。惠济区政府是开元公司股东之一,非但不担起责任帮助盘活企业,反而落井下石至企业于死地。”

世贸置业开发的项目,因惠济区政府“从中作梗”,如今已成烂尾楼。刘虎 摄
 
张慧芳认为,“惠济区政府有关领导是想把我们家相关的企业全部搞死,永世不得翻身。”
 
例如,郑州市毛庄绿园实业有限公司其名下毛庄农产品批发市场是郑州的“菜篮子”,以“大围合区域(北四环以内)市场外迁”为由,于2018年12月1日断水断电强制关停。临近过年期间,市场500商户都有囤积商品,准备过年物资。毛庄绿园公司多次申请延期3—5个月的搬迁时间,以及申请临时市场。但惠济区以涉案等名义拒绝公司申请,并且对商户也没有任何赔偿与安抚,连夜封锁市场。
 
“令人不解的是,惠济区委在2019年初批准新建的另一市场——郑州智慧农产品综合服务中心,其位置仍在北四环以内。”张慧芳说,“毛庄绿园公司名下的800亩供港蔬菜基地和全国设施蔬菜标准园全部被以黄河滩区湿地公园建设的名义按照违建拆除,后又以我公司无力经营等借口,安排与工作人员、公司负责人谈话,要求公司上交土地。”

蔬菜基地变成了荒地。刘虎 摄
 
债权人委员会在一份文书里写道:“惠济区政府官员对开元担保公司及鹏升集团、毛庄绿园、绿源山水、世贸置业等公司的做法导致几家公司资产严重缩水、外流。这种做法既违反了中央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的一系列方针和政策,又不顾这些建设项目是惠济区政府申报和规划的事实,更不把老百姓的死活当成事。别说是脱贫攻坚、小康社会了,简直是在制造贫穷,为国家脸上抹黑,制造社会混乱。
 
后续情况,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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