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旅行家徐霞客曾在《徐霞客游记》中写道“滇山惟多土,故多壅流而成海,而流多浑浊,唯抚仙湖最清”。云南抚仙湖是我国蓄水量最大的湖泊之一,由于湖面的海拔高程非常高,达到了1722.5米,它也是我国最大的高原深水湖,整个湖面看起来像一个葫芦,水域面积达到了216.6平方公里,湖水最深的地方为158.9米,平均水深95.2米,亦是我国为数不多的一类水质湖泊。在抚仙湖西岸,矗立着一个名为“九龙晟景”的招商引资地产项目,该项目包含五星级酒店、珠宝城、公寓、别墅群,曾连续多年被评为省级文旅重点项目。然而,该项目却即将面临被拆除的命运。2021年6月28日至30日,900多业主在挂着工作牌的政府人员督促下,行色匆匆地扛着家具往卡车上搬。
从300多米高空拍摄的抚仙湖和九龙晟景建筑群。一旦它如澄江市政府所宣称的那样给予违法强拆,这将是它留下的最后影像。巫英蛟 摄 “五证齐全、住了十多年的房子,竟成了违法建筑。”业主刘先生说,“这好比在有结婚证、准生证的情况下生了一个孩子,孩子还上了户口。等孩子长到十几岁的时候,政府突然说这孩子不合法,必须杀死!”
“抚仙湖不仅征服了世界,也征服了我们所有购房人。该地域独特的气候环境和美轮美奂的建筑吸引着八方游客,也使我们购房者怦然心动,坚定了我们在此购房置业的初心。”一位业主说,“我们购房者经过对抚仙湖沿岸各个项目的实地考察和深入了解及审验开发商建设所需的所有文件后,确认了‘九龙晟景’的合法性。故此我们购房者便一掷千金,这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理智的选择。”笔者了解到,购房者的购房款来源不一:有的是几十年积累的终生积蓄;有的是子女们及亲戚们七拼八揍;还有的是举债贷款,不一而足。闲暇之余,来自四面八方的购房者时常去建筑工地关注工程进展,春去秋来、寒暑更替,购房者看到一栋栋房屋拔地而起。“到了2011年底,随着项目热火朝天的建设,900多户购房业主中有600多户拿到了房子,200多户业主等待开发商交房。已经交付的,全是精装房。”其间,部分业主拿到了房产证,还没有拿到房产证的业主及还没有拿到房子的业主找到开发商,询问下一批房产证何时办妥,开发商的回答是正在准备资料与政府对接。“就在2013年的中旬,业主们再去工地探访时发现项目停工了,于是业主们找到开发商一探究竟,方知是江川县住建局在2013年6月7日给开发公司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并声称:‘环评正式审批通过后按相关要求申请复工’!”“一切来得这么突然,我们购房业主再次去找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出示我们购房时见到的五证及环保手续,开发商便依业主们的要求把项目建设所必备的所有手续再次出示给业主们。”一位业主说,“我们再次确信,这是一个合法合规的项目。”但是,这样一个合法合规的项目,却没有能够最终完成。
2020年8月,不少业主手持横幅标语以此表达心中的愤恨。资料图“九龙晟景”项目原名称为“高原明珠生态旅游度假区”,开发商原为云南工贸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后因云南工贸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无力继续推进该项目建设,将其办理的相关手续及所产生的权利有偿转让给了玉溪市江川县江城镇政府。2005年7月,在抚仙湖周边旅游建设项目极其低迷的状态下,江川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将云南林大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大福公司”)引入江川,接盘开发“高原明珠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林大福公司原来的主营业务是在昆明等地从事珠宝业。该公司法人代表陈光梅说:“由于项目投资巨大,林大福公司又是初次涉足旅游房地产开发,因此在与江川县政府商谈过程中,我们反复强调政府须为林大福公司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手续,以确保项目合规合法推进。”这一要求得到了江川县政府给予的肯定答复。于是,林大福公司于2005年7月23日与江川县江城镇政府签订了《高原明珠抚仙湖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转让协议书》,后双方于同年8月7日与江川县政府签订了《金色抚仙湖生态旅游国际公寓一期项目开发合同书》,合同书中第三条明确项目建设面积为582亩,第九条第2款特别明确约定:“林大福公司受让的土地,江川县政府应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并在林大福公司付清土地款后半年内,完成该地块的征用手续,并将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五证办理至林大福公司名下,办证所产生的费用由林大福公司承担”。随后,该项目的“环评”取得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该决定书称,“经审查,你公司申报的……符合国家及我省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相关规定。”),且顺利取得了建设所需的各项合法合规审批的行政许可证书。依时间先后顺序为: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6年5月18日】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6年6月27日】4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009年7月10日】“特别是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政府要求主体建筑物必须建一个五星级宾馆,并又在土地证上明确载明该宗地建设项目含一个五星级宾馆、一个古滇文化艺术珠宝城。”陈光梅说,“以上各项批文、证书均按土地582亩,性质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批办取得。”
土地权证上载明:土地性质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且要求建设一个五星级宾馆、一个古滇文化艺术珠宝城。资料图该项目在2009年至2011年间,连续三年成为省级重点旅游表彰项目以及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中的表彰项目。“九龙晟景项目在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推动下,完备了所有的合法手续后,大规模的建设轰轰烈烈地展开了。我们为此投入了巨额资金。政府还多次催促我们加快进度完成建设。”陈光梅说,“谁曾料到,一场灾难正悄悄来临。2015年1月27日,与林大福公司合作的投资方委托律师到江川县国土局做调查时,惊讶地发现土地性质被无故改变。”原来,2009年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时,江川县国土局将已挂牌出售给林大福公司、且已于2006年5月30日就已取得土地性质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582亩土地,无故变更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陈光梅称,林大福公司立即向江川县政府、江川县国土局反映核实,但江川县政府支吾搪塞,无法给予明确答复。“合法手续突然变成违法手续,直接导致之后的违反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违法违规的整改通知、停工通知等一系列整顿、整改通知接踵而至,使林大福公司的正常开发建设陷入停滞,公司被迫进行整改。”然而,吊诡的是,就在原江川县违法对土地“变性”的同一年,江川县政府在一份专题会议纪要上还信誓旦旦地说到:“项目的建成对于完善我县抚仙湖周边旅游项目的服务功能,提升旅游档次,打造开发多功能、国际化、综合型的高端旅游产品宣传江川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城镇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超常规、不违规的工作思路,采取措施,为项目建设搞好服务……千方百计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015年4月2日,江川区住建局对林大福公司下达了项目全面停工通知书。次日,该局又给林大福公司下达了《违反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的整改通知书,项目被迫停工至今。“整改期间,江川区政府为了逃避责任,掩盖违法事实,在2015年出资720万元,购买了项目6号楼别墅(该楼属于私人业主已完成交易并取得了房产证的个人房产)并进行了拆除,给国家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拆除后,江川区政府至今也没有向上级单位报告。”陈光梅说。2017年,澄江市政府再次出资买下项目内其他业主共八栋别墅进行了拆除,此举又给国家造成7000万元的经济损失。同年,玉溪市政府在上报云南省政府的整改报告中,确认珠宝城价值5700万元,但珠宝城被澄江市政府以3130万元从林大福公司购得拆除。“政府让我们‘拆小保大’,我们忍痛接受了2000多万元的损失。”林大福公司负责人说,“谁知道政府又食言了!”2017年6月30日玉溪市政府向上级请示的文件【玉政请(2017)46号】中,注释了造成项目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有关规定的最根本的、最核心的原因就是2008年—2009年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査期间,项目一期土地全部被无故调整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导致项目一期土地用途不合规这一错误事实。
云南省澄江市政府。其官员向业主及林大福公司承认将违法拆除,但被拆除方有去起诉他们的权利。刘虎 摄“但政府将错就错,这一轮又一轮的不合理的拆除均是由政府出资购买再行拆除,己经给国家造成了总计约1.24亿元的巨额经济损失。”陈光梅称,“更加令人不解的是政府以‘项目整改通过’为条件,要求林大福公司承担该笔行政赔偿款(让林大福公司与政府企业签署了7000万元的借款合同)。除此之外,还给林大福公司造成直接、间接损失高达数十亿元。”玉溪市政府一份文件显示:2018年6月20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到九龙晟景项目现场复查,得知事实真相后,对该项目整改落实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认可。“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最终处理意见说可由省政府给自己定夺。”陈光梅说,“就是拆也可,不拆也可。云南省自己做决定。”事实上,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给出最后意见之前,玉溪市政府从2017年就开始不断向省政府发出请示请省政府定夺,一直持续到2020年。玉溪市政府在历次请示报告中多次强调:项目建设方和800余套购房者无过错。如果项目整改拆除全部建筑物,已合法购房的800户社会群体意见会很大,势必产生较大的社会稳定风险。同时,按照当前市值估算,拆除全部建筑物需要补偿资金约28亿元,地方政府将难以筹集补偿资金。
2018年7月5日,玉溪市政府致云南省政府文件,文中称拆除全部构筑物需补偿28亿元。巫英蛟 摄另一方面,由于项目进展停滞,造成无法向200余户准业主交房,约700户购房入住近10年的业主未办理产权登记证。九龙晟景业主合法权益遭受严重损害,维权活动频发。2019年8月25日,《法制日报》刊登了名为《玉溪原江川县国土局被指弄虚作假》的监督报道,文中提到:“云南师范大学教师、法学博士张明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风景名胜设施用地与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属于性质不同的两类用地,将城镇混合住宅用地虚报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属于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就九龙晟景项目为何由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在二调时变成风景名胜设施用地,记者专门到现江川区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了解。该局资源调查科负责人称,‘二调’情况他们不清楚,但是‘三调’会真实反映九龙晟景项目地块的真实状况。原江川区国土局国土空间规划科负责人称,2005年,九龙晟景项目立项时土地是符合规划的。‘不符合规划,项目也不会获批。’”
澄江市政府6月24日贴出的公告称,将对九龙晟景项目九龙国际会议中心酒店及A栋公寓、B栋公寓实施整体拆除。刘虎 摄陈光梅说:“2020年3月,玉溪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再次确认了江川县原核发给林大福公司的五证合法有效,不予撤销。”
陈光梅以为事情有了转机,然而时隔一年后,合法项目再起波澜。“2021年4月玉溪市、澄江市、江川区政府几个领导不知因何,又通知我们,提出仍然要拆除已经建好的房屋,我们提出:要拆可以,前面已经按市场价回购拆了几幢别墅和珠宝城,请按照28亿元市场价值进行赔偿。”陈光梅称,相关政府拒绝合理赔偿,只按建安成本赔偿。“政府领导说没钱,还告诉我要体谅政府的难处。”2021年6月24日,澄江市政府向林大福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整体拆除九龙晟景项目九龙国际会议中心酒店及A栋公寓、B栋公寓。
林大福公司针锋相对政府通告,贴出政府各种批准文件,并称自己对28亿元损失“无任何过错”。刘虎 摄随后,澄江市政府发出告知书称:请涉及九龙国际会议中心酒店、A栋公寓、B栋公寓的购房户及相关权益人,于2021年6月30日前搬离,并自行清空私人物品,逾期后果自负。陈光梅认为,林大福公司项目自与政府签订开发合同开始,取得省、市、县政府核发的合法证照25个,合法文件36个,省、市旅游重大推荐项目文件11个,理应受到国家法律政策保护,但却遭受政府相关部门不顾法律法规的错误行政行为的严重伤害。“不仅企业面临破产倒闭、企业法人倾家荡产,而且给社会造成一系列严重不稳定因素,给国家造成不可挽回高达28亿的经济损失,简直是劳民伤财。”陈光梅说。按规定,林大福公司如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可在60日之内向玉溪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玉溪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1年7月1日,林大福公司向玉溪市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我们已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澄江市人民政府依法不得拆除上述建筑。”陈光梅说,以上程序尚未走完,相关政府工作人员已被派驻到项目现场“劝离”业主,并声称要十日内拆除,这是公然的违法行为。大部分业主不愿搬离,因政府给出的赔偿方案令业主无法接受。
6月27日,澄江市政府工作人员在与九龙晟景业主就拆除赔偿进行谈判。刘虎 摄
“《赔偿方案》不堪入目,什么‘按购房时的投资金额按比例进行异地置换’等等条款,我们全体业主是坚决不会接受的!”业主孙先生说,“我们当初就是看上了该项目的独特环境和开发商的合法手续才在此购房置业的,我们不要置换,只要货币赔偿,并且要合理赔偿!”业主徐先生称,如按此赔偿方案,同样的面积、户型,买得越早越吃亏。“买得越早,单价越便宜,补偿越少,因其是按购房单价来确定置换额度。”
澄江市政府准备将900多户九龙晟景业主置换安置到当地寒武纪小镇。但这遭到了众多业主的反对。刘虎 摄
一位业主写出了一封题为《揭开云南省玉溪市抚仙湖“九龙晟景”项目的神秘面纱》的7000字长文,表达抗议。该文在业主群中广为流传,文中提到:“业主2021年的春夏之交,我们终于等来了政府的通知通告,在整改的道路上,终于越了雷池一步,而这珊珊来迟的一步就是对九龙晟景项目一期A栋公寓、B栋公寓及酒店的拆除,这无疑让业主们悲痛欲绝,如此大体量的构筑物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进行拆除,不禁让人扼腕长叹!“如果要拆除,这么多年的整改岂不是功亏一篑……这无形的浪费谁来买单?拆除如此大体量的建筑必将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也必将给国家造成几十个亿的经济损失,如此大的举动希望不是头脑发热作出的糟糕决定!谁是历史的罪人,历史将会评说,罪者难逃其咎!“抚仙湖沿线的房价是逐年递增的事实与我们业主苦等了十年的时间成本与如不拆除的预期利益的叠加,我们业主要求每平方米3万元的诉求是完全合理的,也是天经地义的。这不仅是我们全体业主的诉求,也是我们全体业主捍卫真理的战斗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