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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应当赔偿什么项目

2017-02-23 北京冠领企业拆迁补偿律师



       由于我国拆迁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律师在参与拆迁法律服务中可参照的法律依据很少,大部分只能根据法律原则及地方规定、拆迁口径等规定,根据经验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进行。企业拆迁,关系着一个企业的存亡。无法可依,违法拆迁有可能毁灭一个生机勃勃的企业;有法可依,依法拆迁则能够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使得搬迁后的企业能否持续发展。


       第一,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合同一般都是10年以上的长期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的租金一般会比较低,但是,拆迁之后重新租赁同样的场地,必然产生租金的差价。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以及可利用土地的不断减少,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是一笔很大的数字。


       第二,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


       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营业创收,拆迁导致企业停产停业的时间会有所不同,造成的损失也不同。


       第三,地上物的损失(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地上物包括房屋、临时建筑、树木花草、道路、机器设备等。可搬迁的,折价补偿,不可搬迁的,应全部补偿。这些损失需要专业的评估公司参与。


       第四,搬迁费用。


       根据搬迁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协商确定。


       第五,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跟员工的劳动合同,结果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六,无形资产的损失。


       无形资产损失难以测算,是争议比较大的一个赔偿项目。但是企业长期经营形成的品牌价值确实存在,搬迁后必然造成这样长期积累的知名度受损。目前实践中是协商补偿或者用有形损失的充足补偿来弥补。

(编辑:张博文)

任战敏律师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律师;《法制晚报》法律专家团“首席律师;中国行政诉讼著名律师;中国企业拆迁维权“金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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