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風波之二 | 衞署急改指引 允中藥入駿洋邨
【4·4香港連線】大公報記者李雅雯、盧健輝報道:《大公報》昨日獨家踢爆駿洋邨檢疫中心把中藥列作違禁物品後,引起社會極大回響,民安隊急急更新告示,刪去中藥列作違禁物品字眼。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徐德義昨日主動「認衰」,稱已更新指引,由註冊中藥師處方的藥物可入隔離營。本周二送中藥予隔離病人受阻的註冊中醫師,質疑新指引限制涼茶類不能入營,並批評本港醫療界一直由西醫統治,輕視中醫藥。香港註冊中醫學會副會長王冠明博士更透露,上月中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贈送對新冠肺炎有療效的中成藥給食物及衞生局,當局沒有用於治療病人,只視之為保健品轉給中醫藥團體送贈公眾,突顯局方對待中醫藥的傲慢與無知,事件亦反映西醫管中醫損害市民利益。
(大公報製圖)
《大公報》昨日獨家報道一名註冊中醫師處方了中藥顆粒沖劑,想送進駿洋邨檢疫中心給被隔離人士,卻被視作為與武器同類的違禁物品,不獲負責管理的民安隊員轉交與有需要的隔離人士。
事件曝光後,食衞局副局長徐德義昨日在交代疫情的例行記者會上,主動「認衰」,承認駿洋邨制定指引初期不清晰,存有誤會,稱於兩日前已更新指引,列明由正式註冊中藥師處方藥物可送予隔離人士手上。
不過,《大公報》獲得該份4月1日修訂的「入住檢疫中心人士交送物資須知」告示,雖已刪走中藥列作違禁物品字眼,改為「請勿攜進非醫生處方的藥物、沒有註冊編號的藥品、酒、利器、不雅物品、貴重物品」,但有中醫師批評徐德義講大話,徐稱兩日前修訂的告示,根本沒提及中醫師處方的中藥。
直至《大公報》周五報道駿洋邨把中藥列作違禁物品後,同日官方才再修訂的「交送物資須知」中方加入中醫師處方的藥物字眼(大公報圖)
直至《大公報》周五報道駿洋邨把中藥列作違禁物品後,同日官方才再修訂的「入住檢疫中心人士交送物資須知」中,加入中醫師處方的藥物字眼,中藥才獲認可轉送入檢疫中心。
有駿洋邨民安隊員透露,他們對中藥無認知,還以為中藥需要煲煎,因檢疫中心不准明火煮食,故拒絕轉交中藥入營;而檢疫中心發出的告示需呈交衞生署審視,「衞生署醫生講過中藥都係保健類,停服14日對身體無影響,隔離人士都係心理作用要食中藥啫。」
被阻送中藥入駿洋邨的註冊中醫師,批評今次禁帶中藥事件突顯香港醫療界長期由西醫統治的惡果。
他批評衞生署對中醫藥的治療成效有偏見,規管中成藥註冊要有大量的臨床療效數據,科學化認證等;但另一方面,對公眾用中藥的態度卻只當保健,不認同有治療效用,自相矛盾。
西醫管中醫損市民利益
事實上,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的主要負責人,衞生署助理署長黃宏醫生是註冊西醫,沒有中醫藥履歷;第二把手總藥劑師(中醫藥)羅國偉是註冊藥劑師,也沒有執業中藥師資格;第三把手高級醫生(中醫藥)梁偉民醫生亦是西醫體系,香港註冊中醫學會副會長王冠明博士表示,外行管內行問題積存已久,窒礙香港的中醫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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