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港政棍美化暴力 兩少年飛磚謀殺羅伯被控三項罪

大公文匯全媒體 香港连线 2020-09-04

【4·23香港連線】公報記者陳君輝、胡家俊報道:政棍煽動黑暴,美化暴力,混淆法治觀念,推入世未深的青少年去「受靶」,自己卻坐享政治紅利!去年11月,七旬清潔工羅長清在上水遭暴徒掟磚頭擊斃案,警方先後拘捕六名青少年男女,經查詢律政司意見後,昨日把其中兩名疑犯,即16歲學生陳彥廷及17歲無業少年劉子龍落案控以「謀殺」、「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三項罪名,即時押往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押解一名掟磚殺人疑犯到屯門法院受審(大公報圖)

  

《大公報》記者昨晚到兩名少年疑犯的家了解,16歲疑犯陳彥廷的母親不欲多談,鄰居惋惜他們受人唆擺,由乖仔變殺人疑犯。警方指案件仍在調查,懸紅80萬港元緝兇仍然生效;警方強調絕不姑息任何犯法行為,會把暴徒繩之於法。


羅伯親屬月前到掟磚命案現場拜祭,左一為羅伯長子(大公報圖)

  

案件延6月 兩人還押

  

兩被告陳彥廷、劉子龍兩人曾是同學,昨午被警方押到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本案將交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理,裁判官水佳麗把案件押後至6月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交付程序,其間兩人還押看管。


另一名與案有關疑犯同時帶往屯門法院受審(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攝)


去年11月13日,在上水龍運街北區大會堂外,有兩批人聚集,當中有人拾磚設置路障堵路、另一批人則清磚掃除路障,但遭對方制止。其後雙方演變成衝突,雙方互相擲磚,更有人擲鐵通。70歲食環署外判清潔工羅長清期間疑在旁拍攝暴徒投擲硬物時,走避不及遭一塊磚頭擊中頭部,當場倒地重傷昏迷,送院經搶救後,翌日傷重不治,為首名在暴亂中犧牲性命的無辜市民。警方把案件列作謀殺案調查,新界北警區重案組人員先後拘捕三男三女,年齡由15至18歲,當中五人未成年,包括學生及無業人士,各人其後獲准保釋候查。

  

去年11月,七旬清潔工羅長清在上水遭暴徒掟磚頭擊斃(大公報圖


61歲翁同遇襲傷眼

  

警方新界北總區刑事高級警司陳天柱表示,案中除死者羅長清(70歲)外,另有一名61歲男子同遇襲,左眼虹膜撕裂及眼內出血、手腳擦傷,現已出院。警方前日接獲律政司意見後,根據傷者的目擊證供,指稱有被告當時有所動作、商場閉路電視片段拍攝到兩被告曾在現場附近出現,以及兩被告警誡下的說話作舉證,包括有人曾稱在現場參與示威等等。落案控告其中兩名16歲及17歲青年「謀殺」、「暴動」等三罪,警方仍繼續追查涉案在逃人士,至於在去年12月10日發出的懸紅80萬元緝兇仍然生效。


警方仍在追緝餘下兇徒,懸賞仍有效(香港文匯報圖)


暴動可監10年 謀殺最高囚終身


對於近期青少年涉及嚴重罪案有增加趨勢,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指出,警方拘捕六名涉案謀殺青年,不排除他們都是受人煽動和鼓吹上街,在非法集結和暴動期間,用磚頭襲擊市民。他們要為犯法行為受到制裁,無人會有特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法者要承受後果,謀殺最高判刑終身監禁,非法集結最高判刑五年,暴動罪最高判刑10年。另外,執業大律師陸偉雄也說,由於案情非常嚴重,被告涉及「謀殺」、「暴動」和「蓄意傷人」,相信控方會向法庭申請,交付高院審訊的程序。


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

大公報記者陳君輝、胡家俊報道


往期閱讀


港澳辦斥郭榮鏗拉布攬炒 害社會害市民

暴疫打爛16萬港人飯碗

黑暴疫下謀攬炒 名店紛撤出商場

繩之於法!暴亂15黑手一網成擒!


今日相關報道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