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香港連線】大公報記者周詠恩報道:「青年人要珍惜前途,不要中『賣國賊』的計謀而犯法。」香港警務處副處長郭蔭庶語重心長地說。郭蔭庶(左)接受香港著名作家屈穎妍專訪時,勸告青年人勿心存僥幸(大公報圖片) 警隊「二哥」郭蔭庶日前接受香港著名作家屈穎妍專訪時,勸告青年人勿心存僥幸,以為犯法也可「甩身」,他斬釘截鐵表示,無人能凌駕法律之上,只要是犯法,警察便會執法,不管秋後冬後都會算帳。「二哥」分享了他對香港社會現時劇烈分化的看法。今年三月九日,香港警務處副處長郭蔭庶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並發表講話,他一口地道的英語,字字鏗鏘,震懾人心。郭蔭庶在接受訪問時坦言,有些人不斷抹黑警隊,製造假消息、假指控,甚至告到去聯合國,在國際傳媒面前抹黑警隊,但這改變不了警隊執法的決心。 郭Sir堅定地說,無人能凌駕法律之上,警隊不畏強權,對罪行不會中立。「政治中立就是我們執行職責時,完全不受拘捕者的背景影響。執行職責只有一個標準,就是依法辦事。你犯法,我就拘捕你!這才是真真正正的政治中立。」郭Sir認為,有人公然犯法,最後被捕,此乃天公地道,不涉及仇恨。 郭Sir重申:「秋後冬後都會跟你算帳!犯法的人,一世都要害怕被拘捕,警察也會鍥而不捨地執法。」(大公報圖片) 不過,郭Sir亦看到有些人心存僥幸,以為犯法未必會被拘捕。「有句說話The long arm of the law,意思是警察及整個司法系統是很有耐性的,記性亦很好,時日過了多久沒關係,所有公訴罪行在香港的法例下,沒有檢控時限。只要我們掌握到足夠證據就會拘捕你。」郭Sir不止一次講到:「秋後冬後都會跟你算帳!犯法的人,一世都要害怕被拘捕,警察也會鍥而不捨地執法。」職責首要維持秩序訪問中,屈穎妍提出了很好的問題:「經常有人挑戰警察說,『我犯了哪條法例?』作為執法者,如何面對這種遊走於犯法邊緣的刁民?」郭Sir指出,這是一個謬誤,以為不犯刑事法就可以接受。如果社會除了刑事法,警察便不能介入,那就會出問題。「警察第一個職責是維持公眾秩序,第二才是執行刑事法。舉例,法例有沒有說明到銀行提款要排隊?上車下車要排隊?但試想想,每個人都說法例沒有規定,就要先提款、先上車,社會便會混亂。」郭Sir強調,社會不應認為公共秩序只是依賴刑事法的執行來維持。公共秩序的概念並非單在遊行示威的框架下發生,更指在社會安寧狀態下,公眾安寧要如何維持?重點是市民要有公德心、社會責任來跟警察合作。屈穎妍說:「現在人們都在鼓吹這種剛剛好、不犯法的行為。以前我們叫作流氓。」郭Sir回應指,自古以來,我們都叫這些是無賴、流氓。他們會說自己沒有犯法。意思就是「你吹我唔脹!」他們自以為很懂法律、很成功,但這些人不值得尊重。斥賣國賊 出賣靈魂 談到政治光譜,郭Sir也有一番見解。「分光譜這件事是捷徑,將事情簡單化,我認為平時是沒有什麼問題的,但香港現在來到未來走向的重要時刻,就要考究這件事是否健康。」他認為有些人因為不喜歡某種政制或現狀,就要背棄他們,甚至認為這個國家不是自己的國家、這個民族不是自己的民族,不代表自己的。「我覺得這件事是很荒謬的!這根本不是政治意見的分別,是你背棄自己的民族和國家。歷史上沒有一個國家或人民會接受出賣自己國家的人,我講的是賣國賊。」郭Sir直斥,賣國賊是出賣靈魂的一件事,回不了頭的。「古代歷史,吳三桂就是賣國賊,賣國賊是世世代代的,沒法翻身。你不能說今天賣了國,明天我又想再回來,你的行徑一旦被人知道了,不會再有人相信你。」不過,有人卻高調地、驕傲地賣國。「出賣國家是你的自由,後果自己承擔。但年輕人千萬不要跟着做,因為真的會後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