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虹|美档案:对华侦察的三个小故事
最近一期的国家安全档案披露了三个美军对华侦察飞行的小故事,从69年一直到2001南海撞机:
一、北朝击落EC-121后美对大陆侦察的调整
解密档案显示:1969年4月15日,北朝军在日本海悍然击落美军一架EC-121死亡20多人后,尼克松一度下令停止东北亚侦察飞行,几周后才恢复,但对大陆周围的侦察行动增加了一下限制:
1,联合侦察中心JRC明确要求把以前允许的接近大陆领空的最近点CPA从20海里拉远到50海里;
2,五角大楼要为侦察机提供特别安全措施,比如让美战斗机部队在宝岛的跑道上待命strip alert。即每次有侦察机在南海活动时,至少4架美军战机待命,其中至少1-2架在宝岛。
3,但这一条国务院不同意,因为如果美战机直接从宝岛起飞,势必会被大陆雷达网发现,会引起中美战机冲突。最后妥协,授权美战机在台南机场部署而已,因为当时那里也部署了美军的核武器。
4,当时的大背景也是尼克松准备改善中美关系。于是美国打算改变态度,把侦察机对大陆的CPA进一步修改为75海里,以此为由,也取消了在宝岛strip alert的战斗机部署计划,省的惹麻烦,影响总统的外交大计
5,但随后的额事实表明,大陆战机对海峡的美军侦察机似乎不太感兴趣,美军随即也放心下来,正式取消了掩护战斗机的部署计划。结果1974年以前,美军撤离了宝岛的值班F-4战机和少量的核武器。
二、一架“火蜂”无人机不小心掉到了海南岛
1,1969年12月,两大国同意在华沙开展大使级会晤,于是国务院Alexis Johnson写信给David Packard要求军方采取“特殊预防措施”,避免在大陆沿海的海空行动惹事影响谈判大局;
2,1970年1月20日第一轮华沙会谈当天,David Packard国防部向国务院 Johnson保证“不惹事”,让美军远离大陆附近的容易出事的区域。当时太平洋战区司令是John McCain上将——前不久去世的麦凯恩议员他爹。
3,结果,2月10日下午发生一起事件,一架美海军的Ryan 147sk无人侦察机(当时代号SK-5)掉到了海南岛。根据海军的报告说,这架无人侦察机本来是执行北越侦察任务,用于例行的美军轰炸前后的目标评估。结果SK-5起飞后信标失灵,乘坐E-2“鹰眼”的操作员无法控制这架无人机,结果无人机一路北飞,飞干了燃料后,开降落伞落在海南岛。
4,果然不出所料,2月16日大陆的媒体就宣传在海南击落美军无人机一架,并且美军侦听出广播新闻的开头是《东方红》the east is red,结束是《大海航行靠舵手》sailing the sea depends on the helmsman。美军很紧张,心想这要被国务院和总统给骂死了
5,出乎意料的是,中方并未就此事提出抗议。9天后,国务院也战战兢兢发现没有大事发生,所以他们认为估计双方都想downplay这件事情,不影响谈判大局。
6,国务院Harry Thayer甚至做好预案:万一这边在会议上提出来和抗议,美方的代表Walter Stoessel将不承认,不道歉,因为一旦道歉就会落下口实,然后就担心被要求“停止以后的侦察行动”。
7,最终事实证明,华沙会议上没人提海南岛的侦察机事件,美国人松了一口气。
三、南海撞击后的法律建议
2001年南海撞机后的4月6日,政府法律顾问丹尼尔·戴尔·奥尔托(Daniel J. Dell'Orto)写了一份备忘录阐明了,五角大楼在涉及EP-3飞机相撞的国际法问题上的立场。该备忘录是在与国务院律师协调下编写的,旨在解决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EP-3在国际领空飞行,美机有“行使公海的飞越自由”,受损的EP-3可以紧急降落的法律许可,EP-3的地位为“根据国际法享有主权豁免权的主权工具”,以及中方应“尊重美国机组人员的尊严和完整”的义务,并安全遣返他们。
同时,政府律师也注意到跟中方的立场。比如,关于关于200里专属经济区的主张,《海洋法公约》第58条要求“适当考虑”“沿海国与资源相关的有限权利”。而美国这明显是有针对性的军事行动等等。
但最终谈判的法律策略就是,“对撞机和飞行员表示由衷的遗憾”,然后强调机组人员和受损飞机的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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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from: https://nsarchive.gwu.edu/briefing-book/nuclear-vault/2020-10-16/reconnaissance-flights-us-china-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