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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的性与爱:只许大哥淫乱,不许小弟同房

2018-03-07 平民读历史


只许大哥淫乱,不许小弟同房

——偷窥江湖

文/廖保平

拖家带口去造反,有诸多弊病,一来累赘,二来不安全,三来不便管理,四来财政负担大,五来牵扯精力时间多,总之不利于“革命”。所以,宋江的办法是严管梁山干部的生活作风问题,倡导禁欲主义,宣传正确的革命性爱观。洪秀全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他想到的办法是“别男行女行”。

“别男行女行”就是拆散造反者的家庭,将男人编排为一个军营,是为“男营”(后来改称馆),女人编排成一个军营,是为“女营”,实行军事化管理。


随着太平军攻城掠地,此制度被推广到新占领区。以都城天京为例,全城所有居民以25人为单位,分别按照性别编入“男馆”和“女馆”,不准私藏在家,这样,整个天京就成了一个大“军营”,所有居民都成了“军人”。


原先女兵跟男兵一样行军打仗,上阵杀敌,且“勇健过于男子”。1853年定都天京后,洪秀全诏令“女理内事,外非所宜闻”(注1),女人开始逐渐淡出政治和军事舞台。但她们并不能闲着,而是从事割麦、挖壕沟、运粮草等后勤工作,或守卡、巡更等警备工作;会女红的女子被编入绣锦衙,给王爷、官兵做衣服、被帐、王府的装饰等。


为什么太平军要实行“别男行女行”制度?有学者认为,洪秀全造反,很多人举家举族地参加,为了便于管理,适应战时需要而设,也与洪秀全对淫乱的敏感和憎恶有关。(注2)也有学者认为,太平军造反之初,为断绝参加者的后路,财产充公,房屋烧掉,全家参加。既可增加兵员,扩大声势,又可以将男人的母妻姐妹女儿作为人质,家人之间形成连环保。人们的前途,就只能是胜利或者战死。(注3)


严格来说,“别男行女行”制是一种“荡我家资,离我骨肉,财物为之一空,妻孥忽然尽散”(注4)的邪恶制度,它把人们的财产全部充公,把家庭全部拆散,不论男女老幼,都驱赶到“军营”里,成为军人或准军人,打仗劳动,混淆军人与平民的界线,极不人道,毫无人权可言。


可是,“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那样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注5)革命如此暴烈残酷,一切有利于推翻敌人,有利于你死而我活的手段和办法,都可能被疯狂的造反者用上。可以说,太平军推行“别男行女行”政策,乃是认为,荡人家资、离人骨肉是革命的必要成本。且这一制度委实有一定的功效:军人化或军事化管理,有利于解决官兵拖家带口的累赘问题,使太平军官兵无后顾之忧,保证了官兵旺盛的战斗力,提高了战斗力;女人被组织起来编成军人,一定程度受到了保护,也极大地增加了军事力量;并且还赢得了“男女平等”、“妇女解放”的美名。


可以大胆地说,同样是为了革命,为了战争的胜利,为了便于管理和提高战斗力,害怕官兵花费太多时间在女人身上“溜骨髓”。太平军非常重视抓官兵的生活作风问题,大搞禁欲主义,甚至到了荒唐变态的地步。


首先是进行“正确的”革命性爱观教育。太平军对官兵们说,“但当创业之初,必先有国而后有家,先公而后及私”,“现下残妖尚未灭尽,成家合好尚未及时”。意思是说,“没有了国家你将什么都不是”,目前“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革命如何能成功?当需忘我地干革命,而不是忘我地干女人。既要忘我地干革命,就要把女人这事丢在一边,未成家的别老想着娶老婆,已成家的别老想着和老婆在一起,等到“扫尽妖氛,太平一统,那时天父开恩,论功封赏,富贵显扬,使我们一班兄弟室家相庆,夫妇和偕”,岂不更好?现在,大家“各宜坚耐心肠,勿因夫妇一事,自图苟合,不遵天诫,以及奸淫营中姐妹,大犯天条”。要是不遵天诫,犯了天条,定会受到天父惩罚,而且这样的事例大家还见得少吗?“自一路以来,所有不遵天令、夫妇私自团聚者,无不被天父指出,奉行天法,重究在案。”(注6)


太平军也不忘对女人进行“正确的”革命性爱教育:“既吃天父饭,要替天父办事,不要记挂老公。 42 37514 42 15881 0 0 3911 0 0:00:09 0:00:04 0:00:05 3911王打平了江山,一个人有几多的老公。”(注7)意思是讲,等革命成功了,姐妹们想要有几个老公就有几个老公,让你一次爱个够,现在猴急什么男欢女爱呢。


其次是制定条律,严惩“奸邪淫乱”。太平天国法定出版的宗教文献《天条书》,共有十大天条,规定了十大不赦之罪,用来约束拜上帝教会员。其中第七条规定“不好奸邪淫乱”,成为指导天国男女关系的“总方针”,即“天堂子女,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注8)


太平军《定营规条十要》第五条也规定:“要别男营女营,不得授受相亲。”(同上,p66)为了确保这条军规落到实处,洪秀全在永安时专门下诏强调:“务宜时时严查军中有犯第七天条否,如有犯第七天条者,一经查出,立即严拿斩首示众,决无宽赦。”(注9)


太平军《禁律》则规定,“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凡强奸经妇女喊冤,定即斩首示众,妇女释放;如系和奸,即属同犯天条,男女皆斩”。(注10)甚至可以“点天灯”——从头至捆扎起来倒挂着活活烧死。


而这才是荒唐的开始,它不光规定男女不能发生性关系,就是男人想去探访身在“女馆”的妻子、母亲也不允许。时人记载说,“不准男子入探,母子、夫妻止于馆外遥相语。”(注11)“女馆”俨然成了“男士止步”的禁区。男人确需探视母亲、妻子,“只宜在门首问答,相离数武之地,声音务要响亮。”(同上)当时没有电话传呼,这种数武之外的交流想必基本靠吼,毫无隐私可言,其情其景连现在的探监都不如。

所谓“饮食男女,人之大欲”(《礼记·礼运》),虽严刑峻法以对,照样有人为了性爱挺而走险,酿出不少人命来。其中以陈宗扬、卢贤拔最为典型。卢贤拔官爵到镇国侯,陈宗扬乃冬官又正丞相,都是身居要职的“革命功臣”,却因夫妇私合犯了“天条”,遭到处罚。


据王庆成先生考证,东王杨秀清曾亲自审讯两人,陈宗扬供认曾与妻子谢晚妹私合过四五次,并承认产生过勾引女馆女子的想法,卢贤拔招供与妻子野合过三四次。杨当场宣判:陈宗扬夫妇“屡犯天条,已经获罪,又欲诱秽他人,罪无可赦”,斩首示众;卢贤拔“身居显职,不知自检,竟致夫妇同犯天令”,姑念其“原有真心对天事主,且自知悔罪,直认不辞”,故赦免其死罪,听候发落。不久,卢贤拔被削去侯爵,戴罪立功。事后,杨秀清还特意告诫众人,“切不可学此榜样,自取天诛”。(注12)卢贤拔犯天条而免死,实因他是杨秀清的秘书(簿书),关系亲密,故得以逃过一劫。


不要说卢贤拔、陈宗扬这样的高级将领没有权力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似乎连诸王的父母也没有这个权力。譬如“萧朝贵之父,在长沙途中,密招朝贵母同卧。……而朝贵竟斩其父母以警众,且扬扬语人曰:父母违犯天条,不足为父母也。”(注13)其余无论是否婚娶的官兵更没有机会接触“姐妹”。在与异性隔绝,极度性压抑、性苦闷的情况下,这些男人解决性欲的方法,一是嫖娼,二是奸淫妇女。


可是,太平天国明令取缔禁绝娼妓,严申“男有男行,女有女行……。倘有习于邪行,官兵民人私行宿娼、不遵条规开娼者,合家剿洗;邻右擒送者有赏,知情故纵者一体治罪,明知故犯者斩首不留。”


这就将官兵们嫖娼以解决性欲的路子堵住了。他们只好奸淫妇女,太平军称这种行为叫“打水泡”,但这种机会也很太少。因为,太平军攻陷城池后,就将居民编入“男馆”、“女馆”,要想找到私居家中的民女并不容易。这也许是太平军值得称道的一事,因为历来攻陷城池者,常常伴随着官兵的烧杀掳掠奸淫,有时是头目故意纵容,以为嘉奖回报,有时是管不胜管,让官兵得以趁机胡为。


太平军严禁官兵奸淫民女,杨秀清进入金陵之后,专门发布禁令:“何官何民,无令敢入民房者斩不赦,左脚踏入民家门口,即斩左脚,右脚踏入民家门口者,斩右脚。”(《李秀成自述》)在攻占金陵之初,一名士兵欲强暴某店主的童养媳,因对方不从而用剪刀将其刺死,随即被拿获,“讯明枭首示众”。(注15)


太平军攻陷南京城时,城里妇女人人自危,担心被官兵奸淫,不少妇女自杀。后来看到太平军“但掳掠而不奸淫,见女馆则不敢入,于是觅死之念遂息”。(同上,p368)可见,禁止奸淫妇女和将民女编入“女馆”,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民女,奸淫民女之事较少发生。


这就将官兵与异性隔绝了,被压抑到极限的官兵开始搞同性恋,鸡奸幼童,在太平军中叫“打铜鼓”(“打童股”)。那些在行军打仗中收养的男童,被认作义子、义弟或负责勤务的侍童,名曰“带娃崽”,这些“娃崽”“昼随马后夜床笫”,成为官兵鸡奸的主要对象。


为了杜绝这一现象,太平军规定:“凡奸老弟,如十三岁以上皆斩,十三岁以下专斩行奸者;如系和奸皆斩。”(注16)但是,法令虽然严,仍不能禁。因为那些被性侵的小男孩,孤苦伶仃,靠着“老哥”带着才有口饭吃,哪里敢有什么反抗。于是官兵“凡见俊美子弟如获至宝,或认为公子,或带为老弟,同居一室,虽有分床之令,更深夜静,其谁察之?况夫比比皆然,互相回护耶?”(同上,p317-318)可见鸡奸在太平军中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不少官兵靠这解决性饥渴。而那些连“娃崽”都没有的将士,则男扮女装或女扮男装,混水摸鱼,否则,除了“打熬筋骨”、“打熬气力”,恐怕只有手淫一途。


与官兵进行严格禁欲相对的是,洪秀全、杨秀清等诸王则可以用纵欲来形容。天王和永安五王边打仗边选妃。定都天京后,但凡“四大天王”寿诞之时(南王冯云山、西王萧朝贵于1852年间先后在全州、长沙之战中战死),都要在“女馆”中选妃。


最有艳福的当数洪秀全,早在1851年春,他就已经拥有15名后妃,死去之前达88人之多。杨秀清1854年时已拥有36名王娘,到两年后死于内讧时,其王娘总数为54人。(注17)至于其他各王,想必也不会太少。连洪秀全的儿子小天王也不例外,1864年京城沦陷,其子洪天贵福在被俘后的口供中说:“我现年16岁,老天王是我父亲。我88个母后,我是第二个赖氏所生,我9岁时就给我娶了4个妻子。”


洪秀全妻妃太多,为了便于管理,干脆废掉她们的名字,给她们编号,叫第五妻、第十妻之类。天京天王府内的女人那就更多了,据《江南春梦笔记》讲,洪秀全的后宫女人数目,绝不输于古代皇帝,各项人数加起来,总计有2300多人。洪秀全进入天京后,11年中,只有一次坐64人抬的大轿出宫,去探视生病的东王杨秀清,其余时间都在王府里和他的女人生活在一起。


太平天国除首义诸王可以娶妻纳妃,同吃同住外,其余人都不准,毕竟,六王是上帝的亲儿子嘛,享受特殊待遇,其他人都是“人臣”,不能一视同仁。但有一个人例外,此人就是天官正丞相秦日纲,他的地位仅次于翼王石达开,为百官之首。1853年7月,蒙天王、东王破例恩准,娶一安庆少女为妻,随后又选服侍妇女多人”,加入到大哥的“有搞团队”,成为特权人物。


当时有洋人问东王杨秀清,为什么全军将士不能夫妻同床,你们领导班子却要弄那么多女人?杨秀清说:“兄弟聘娶妻妾,婚姻天定,多少听天。”意思是,全军官兵没有老婆是天定的?明明是你们给禁止的嘛,这种理由骗三岁小孩都骗不了。大家都为了“革命”的最后胜利,暂时艰苦一点也就罢了,凭什么你们几个大佬霸占那么多性资源,用都用不完,而小弟们渴得要死?


原先在金田永安时,答应“至金陵登天堂,许夫妇团聚”(注18),可是到了金陵小天堂,仍然推行禁欲令,不得团聚。还为官兵画了一个更大的饼,说是打到北京时,许夫妻团聚,可是北京是那么容易打下来的吗?猴年马月才能打得下来?


一边是将士“大旱不止”,一边是王爷“洪水泛滥”,可以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全军上下会怎么看?当初没有参加造反闹“革命”时,还能老婆孩子热炕头,就算没有娶老婆,压抑难耐时,也能到外面找个相好、嫖个娼,现在虽说“革命”未完全成功,也算打下半壁江山,建立了自己的政权,日子反而越过越差,连基本的生理需要都不能满足,基本的人伦需求都被取缔,大家提着脑袋闹“革命”究竟图个啥呢?处于性饥渴当中的太平军官兵牢骚满腹,对未来也渐渐失去信心,“咸谓天父诳人,故皆思去”。


像卢贤拔、陈宗扬这样的高级将领都敢冒杀头风险暗行其事,说明严厉的禁欲政策受到了极大的挑战。《金陵杂记》中记载:“城中被掳男女,无时不思逃窜。”有的大官也借到外地出差之机潜逃不归。甚至连洪秀全的亲信主管女馆的蒙得恩也近水楼台先得月,犯起天条。


照这样下去,只怕清军还没有攻下天京,城中男女也要迟早逃光。迫于内外的压力,1854年10月1日,天朝解除了禁欲令,准许夫妻同居,男女可以婚配,重建家庭。


“性”与“爱”是洪水猛兽么?不是,但把“性”与“爱”禁绝起来,反而会变成洪水猛兽。因为,“食色,性也”,这是人最基本的满足,是禁绝不了的。不光性禁绝不了,人们对爱情、亲情、家庭的需求也是禁绝不了的。努力禁绝的结果是人们“用脚投票”,纷纷逃跑,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可以决定革命胜败。在两军对垒的情况下,逃亡数量旦超过某个阈值,会影响士气,动摇军心,导致全军溃败的连锁反应。对于太平天国这种只许大哥淫乱,不许小弟同房的做法,当时的局外人就已看出了这种危机:“倘有间谍者使之因此内讧,俾大兵得以乘机剿灭,亦殊快事也。”(注19)


后来,据清末文人凌善清著的《太平天国野史》记载,太平天国发生了直接导致天朝灭亡的内讧,其根源就在男女争风吃醋这种“性”与“爱”上,真是成也在“性”与“爱”,败也在“性”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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