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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概念】必修一政治史(下)

2017-04-10 黄先全工作坊

丞相制6

“ 相”一般指中国古代王朝的丞相或职务相当的高级官员,帝王的政治助手,协助皇帝处理政事。宰相是泛称,丞相是官职。秦朝统一后秦始皇开始设立的制度,丞相是三公之一,百官之首,有利于辅佐皇帝,参与决策,分掌行政,保证国家政权机构的正常运行,但是从一开始就存在相权一旦过大,威胁君权,造成君相矛盾,政局动荡的弊端。所以该制度历朝官职名称、人数多有变化,权力多有调整,西汉武帝的设立中朝、隋唐的三省、宋朝的一正三副分权,发展到明朝废丞相设殿阁大学士,至此1600年的丞相制度结束。这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官职,其兴废反映君主专制的不断加强。

唐朝三省六部制7

唐朝在隋朝的基础上中央设中书省(草拟)、门下省(审核)和尚书省(执行),三省的最高长官都是宰相,在门下省设政事堂,作为三省宰相共同议定军国大政的场所。尚书省设吏(升迁考察)、户(户籍赋税)、礼(内外礼仪科举考试)、兵(兵器军队)、刑(刑罚处置)、工(工程水利)六部,三省的执行相权一分为三,各部门又相互分工、合作,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同时相互监督、牵制,有利君主专制的加强,这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演变8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演进大体经历了先秦的世官制(贵族世代继承)、秦汉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制(官吏察访推荐中央任命)和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分科考试选官),反映选官由血缘到推荐德性才能再到公平考试选拔的标准变化,体现官吏的任免越来越集中到中央皇帝手中,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体现,也体现统治集团治国理政水平素质的提高。

科举制9

开创于隋朝、形成于唐朝的选官制度,以后历朝沿用。是以考试为手段,以成绩为标准,以儒家经典为内容,打击了世家大族垄断官场的局面,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提高了统治集团的文化素养,有利社会重学风气和公平公正,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后历朝调整,日趋完善,明朝八股取士走向僵化,逐渐成为思想文化专制的工具,晚清政府1905年废除。

元代行省制度10

 元代确立的以行中书省作为地方常设行政机构的制度。中央设立最高行政机构中书省,地方设立行中书省,行使中书省权力,受中央节制,重大民政呈报中书省,军政呈报枢密院。行省是地方最高地方行政区划,下设路、府、州、县,没有中央诏旨,行省官员既不能更改赋税制度,也不得调动军队,而且还有定期觐见皇帝,向皇帝述职。此外中央通过御史台进行监督,通过省官互迁加以控制。元后,我国依然沿用行省设置,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对于加强中央集权,特别是调整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是秦代以来郡县制的发展和完善。

明朝内阁11

明朝废丞相后虽然达到高度集权的目的,但是政务繁多的弊端显出,为此明太祖设立殿阁大学士作为侍从顾问,明成祖设立内阁制,作为皇帝处理国政的助理机构,明宣宗时内阁已有票拟权,到了明神宗时六部全归内阁,由内阁首辅负责,反映内阁官员权势和地位逐渐提高(如张居正)。此制度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始终不是中央正式机构,始终没有法定地位,皇帝也通过司礼太监加以牵制,避免威胁皇权,所以也是明朝政治日益黑暗的主要原因。

清朝军机处12

为了适应西北军务需要,清朝雍正开始设立军机房,不久改名军机处,选亲重大臣协办军务,后来又由单纯军务处理逐渐扩大到处理其他政务。该机构是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最主要中枢机构,军机大臣参与机要,无决策权,只能跪受笔录、秉承旨意,是君主专制制度进一步加强的表现,标志着皇权空前加强。

西南土司制13

为了加强对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管理,元代任用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地方长官,称谓土司,允许世袭,但要忠于朝廷,缴纳贡赋。由于土司世袭,容易形成割据势力,不利于中央集权所以从明代开始改土归流,雍正时大规模推行,到乾隆基本完成,改为流官统治,至此西南土司制度结束。反映了中央政权对西南地区集权的加强和有效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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