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200米,是你我最好的距离
李某和马某去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没多久,小两口就出现了各种状况,经常吵架。于是马某向法院提出了诉讼离婚,但法官考虑到两人刚结婚,又是自由恋爱自愿结婚,驳回了马某的请求。之后马某向李某提出分居,李某不同意,但马某还是搬了出去。分居后,李某经常到马敏的工作单位堵她,在众人面前闹事。摸清马某的暂住地后,李某还多次用口香糖等东西塞住锁孔。
李某觉得妻子执意要离开,除了是她本人的意愿外,也是她家人的意思。于是,李某又多次来到马敏父亲的公司闹事,甚至还打伤他人。此外,他又屡次找到马某的弟弟,在他家大吵大闹。
每次李某闹事,她和家人都会打电话报警。虽然在民警面前李某每次都保证不会有下次,但没过几天,他又故态复萌。不知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也害怕李某会做出更过分的举动,马某只能向司法部门寻求助。
法院判决
当地法院接到马某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根据马某提供的证据,法官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最终,法院作出了裁定:
一、禁止李强在距离下列场所200米内活动:马敏的工作场所、居所,马某父亲工作生活的场所,马某弟弟的住所;
二、禁止李某使用骚扰、跟踪、暴力等手段,妨碍马某及其相关近亲属的工作和生活。
随即,法院向派出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标识以后冷静对待家庭矛盾和感情。
谩骂、跟踪、骚扰也是家暴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不仅仅限于殴打、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身体伤害,还应当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跟踪、骚扰等精神侵害行为。
而人身保护令分为几个层次,对于一般的家庭暴力,可能只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和其亲友,更进一步的才会发出“远离令”。如果案例中的丈夫违反远离令,接近、骚扰妻子,妻子可以通过搜集证人证言、拍照录像等方式留下证据并报警。警方接报后会及时出警,法院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来源:安徽微报、法官驿站、龙岩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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