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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普通柴油、划定“禁煤区”……太原市打响“蓝天保卫战”

2017-10-10 黄河新闻网

10月份开始,太原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面启动。至2018年3月底,太原市将实施多项专项治理,全面打好“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此次专项行动将压煤减排、扬尘控制、提标改造、柴油车管控、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破口,把稳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成果和高架源稳定达标排放作为坚守阵地,全面实施攻坚行动,动员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禁煤区”

其中,10月1日起,除太钢、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垃圾焚烧发电厂和保留的热源厂外,太原市区范围内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运输、燃用煤炭,全面推进“禁煤区”的建设


对此,太原市将建立燃煤经营、使用单位监管清单,对销售或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依法严格处罚。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压减的煤炭消费量实施清单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


禁售普通柴油

10月1日起,太原市范围内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全面供应国六(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国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中苯含量上限降低20%,车用柴油多环芳烃指标含量上限下降36%。


综治“散乱污”

10月1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散乱污”企业的,纳入环保督察问责。同时,太原市将以污染源排放清单为基础,逐个排查行政区域内各类污染源,摸清污染排放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减排措施,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


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太原市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位于城市建城区的焦化企业延长至48小时以上。10月1日起,太钢、美锦钢铁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0月1日起,太原市在秋收阶段会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实行严格问责,加强监督检查,密切监测秸秆禁烧情况。

通过上述一系列的治理措施,从10月1日至明年3月底,太原市区PM2.5和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要同比下降45%左右。PM2.5由每立方米106微克下降到58微克,二氧化硫由每立方米121微克下降到67微克。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40%左右,由38天下降到22天。二氧化硫小时浓度值每立方米不超过800微克。


为了确保实现上述目标,太原将实施严格考核问责制度,对大气污染防治不作为、慢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通过厘清责任、调查取证、移交移送,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县(市、区),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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