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益圈性骚扰,她们有话说!下
编者按:7月23日以来,在公益圈#纽米兔运动的推动下,接连曝出了包括乙肝反歧视领袖雷闯、公益环保领军人物冯永锋、公益倡导、筹款典范人物邓飞、公益组织民主化“开会专家”袁天鹏等一大批公益名人在内的性侵、性骚扰事件,犹如地震般带给了公益圈重重一创,也因此引发了公益圈内关于此事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的各种发声。
作为陕西妇女研究会(以“关注妇女发展,促进两性平等”为宗旨)工作人员,笔者受“中国民间公益慈善妇女峰会”联合发起人的委托,以电话采访及要点摘录的方式,整理刊发包括谢丽华、杨团、高小贤、郭虹、刘小钢、陈一梅、翟雁等7位关于此次公益圈“me too”运动的思考及建议,分享于公益同仁及所有关心中国公益发展的社会公众。
我们希望公益圈对此次事件的讨论不仅仅是将其作为新闻事件或行业丑闻,在热度消散后重归于寂静。我们期望此次公益圈“me too”运动能够成为中国公益发展历史上的标志性事件,期望其犹如导火索般引燃公益行业不断深化的反思与行动,期望由此形成新时代中国公益行业健康、有序的良性发展转折。
(友情提示:虽然全文有点长,但值得阅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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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雁:公益组织有责任为志愿者营造友好的志愿服务环境
翟雁从三个层面阐述了为什么,以及如何营造友好的志愿服务环境。一是志愿者其实是公益领域中一个非常脆弱的群体;二是公益组织如何营造友好的志愿服务环境;三是讨论公益行业和社会环境如何支持建设友好志愿服务环境。
在志愿者脆弱性分析上,翟雁女士从六个方面,比如志愿者超强体能和饱满热情与其社会生活阅历的不成正比、青年人敢于冒险,主动尝试风险挑战,志愿者对公益行业的美好期待使其缺少必要的防范之心,志愿者对其所在的志愿服务领域不够了解,公益行业中部分领袖人物私欲膨胀,缺少监管等都重重加深了志愿者脆弱性,使志愿者在公益服务领域中成为“脆弱的羔羊”的角色,他们身处于许多风险之中,但是不但他们自己、公益组织,甚至管理部门和社会也不知晓,这实际上才是最大的风险。
在公益组织友好的志愿服务环境营造方面,翟燕女士强调:
首先,要把“把权力装进笼子里”,制定良好的规范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这些规范制度涉及公益组织管理的方方面面,其必须具备基本的不歧视、公平、公正、透明等公益的基本原则,同时要有监督与纠错机制。比如有的公益组织在志愿者招募中,对于性别、年龄、相貌、身高等方面的要求,都具歧视特征;
其次,公益组织要在组织结构上安排合适的志愿者管理人员,匹配必要的机制保障,来落实从机构理事会、监事会、CEO,再到具体的志愿者经理的岗位管理和监督机制,保证志愿者处在一个安全友好的志愿服务环境中,这是一个必要条件,是志愿服务的基础设施。
第三,公益组织要对志愿者进行岗位匹配培训,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信息不对称带给志愿者的风险,发挥志愿者专长,这是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的一个前提。
第四,公益组织要给志愿者提供必须的安全保障,包括基本的保险和防范措施。工作中与各方相处都应避免男女单独相处,将类似保证第三人在场的一些技术性、规范性嵌入志愿者管理流程中。
第五,公益组织要加强志愿者在社会服务方面的学习,促进其自身的社会化进程,比如开展社会性别、社会发展、社会治理、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培训,不仅要保证志愿者权益不受损害,还要为他们提供及时的督导,帮其化解在服务中的问题。而一旦发生危机,要以“志愿者第一”为原则进行危机干预。
第六,公益组织要为志愿者提供合适的物质保障,包括必要的服务津贴和志愿服务工具等,这是志愿服务友好环境营造的硬件基础。
第七,公益组织内部理事会、监事会要充分发挥其内部治理与监管作用。比如此次曝光的案例中,类似雷闯、冯永锋等人都是机构创始人,最高领导人,没能看到其机构治理层面的监督与控制,这对公益组织自身也是巨大的风险。
在公益行业自觉与自律的探讨中,翟燕女士认为我们应首先认识到此次me too运动中曝光的这些曾头顶光环的公益人,他们的行为带给公益行业的负面影响可能会甚于郭美美,因此我们要有行业警觉,要充分的重视,将此转化为推动行业自觉和自律的机会。
首先,要有基本的公益职业底线,该底线不是所谓法律法规要求,而是我们作为公益组织在使命、价值观层面、品德人格层面,我们必须要守住的底线。所以公益行业有必要在此次me too运动中更积极、公开和正面地应对各种曝光,来激发我们对自身的反思,形成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我们要让公众和社会各界看到和了解真实的公益行业现状以及共同的决心与共识,这是我们作为一个整体去建设公益行业的时刻,我们要勇于自我颠覆才能成长。
其次,呼吁支持和帮助国家完善立法和政策制定,特别是在政策执行层面,要切实保护志愿者的权益。志愿者的权益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公众参与,也是他们的人权,因此在这个友好环境的营造当中,我们必须要把它放在一个人权的高度来充分的重视,才能够确保我们的志愿者能够在安全友好的环境中,去充分的发挥其志愿精神,从而实现我们公益的愿景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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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小贤:深度反思,找出原因和症结才可以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性骚扰
短时间内暴出的系列性骚扰事件涉及到一批公益圈内的标杆性人物:这些人在公益圈可谓无人不知,他们的影响力之大,以至于有人用“地震了”来形容这次事件给公益界带来的重创。
事发后很多人都说公益人也是社会人,性骚扰频发是中国当前性别关系和社会风气腐败的一个侧影,公益圈也不可能脱俗,有人用“私德”来为当事人解脱,甚至有人对揭发者施之以人身攻击,这让以推动性别平等为己任的高小贤老师更加感到沉痛和不安。
高小贤说,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和性别平等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一是“NGO”这个概念是借助95的世界妇女大会引入中国并使之合法化的,纵观当代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历史,你会发现是公益性的组织发展在先,慈善类的组织在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妇女组织扮演了开路先锋的作用。二是在人类追求可持续发展的大势下,逐渐意识到妇女赋权与男女平等“是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公正的和发达的社会的唯一途径”[ 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因此,推动性别平等就成为全球各国政府和绝大多数非政府组织的政治承诺和行动纲领,也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组织、机构和个人文明程度的标尺。公益组织追寻社会公平、公正的目标包含着性别平等的内容,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而非互斥的;三是基于公益人与服务对象的性别因素,社会性别意识提升、社会性别分析、社会性别评估、社会性别预算、社会性别审计等系列的分析框架、操作工具和培训教材,已经成为公益组织从业者提升公益品质和达成公益目标的专业必修课,特别是社会性别分析和评估,几乎是所有初入行公益发展类NGO的新人必须接受的培训,当年有过和国际机构合作经历的人对此都会有着深刻的印象。那个时期,推动性别平等、反对家庭暴力暴和性骚扰,是公益圈的主流价值观,也是机构组织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社会性别在公益圈已经边缘化了(可参考我两年前的文章:《公益为什么要重提社会性别》),和其相伴的一些概念,如 “平等”、“参与”、“赋权、”“权利关系”等,也在公益圈式微,代替的是筹款规模、传播方式、市场效应等等。行业缺少基本的人权和性别视角下的价值观,是导致和滋生性骚扰多发的原因之一。
此次事件是一个警钟,提醒我们要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尽管公益圈也是社会的一部分,但公益组织是有使命和愿景的,公益人是有情怀的,要不忘初衷,反思这个行业的价值观和文化土壤,是哪些地方出了问题才会是一批“大佬”陷入性侵的丑闻。
Me Too运动的兴起,是女性主体和权利意识觉醒的体现。这场风暴年初从大洋彼岸刮至中国,先在教育界、紧接着公益圈掀起波澜,是与中国高校和公益圈中这些有着良好教育背景的年轻女性自我意识、性别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觉醒有关,她们敢于冒着被污名化的风险,勇敢地打破社会舆论及权力关系的巨网桎梏,站出来指证揭发,其勇气是值得我们尊敬和称赞的。
那今后如何来做?高小贤老师说,事件出来后很多机构都快速地做出了一些回应,就如何反性骚扰做出一些制度性安排和建议,这些在技术层面都是可行的,但仅有这些是不够的,整个行业还应有一些深层的讨论和反思,特别是对公益圈的“大佬”文化、酒桌文化以及组织内部的权力关系作一些细致的分析与讨论、思考和建设公益行业的基本价值观和组织文化。参照国际社会的经验和早期中国公益组织在此领域的探索,高小贤老师建议:
所有的公益慈善机构要做性别友好型组织:要有明确的性别平等主张,将对性别平等的承诺纳入组织机构的章程、战略规划或重要的纲领性文件中;要为员工提供专门的社会性别培训,建立反对性骚扰的组织文化和制度建设,设置投诉渠道和处置机制;注意理事会、管理层和员工中的性别比,提高女性在管理层的比例等。
说到底公益组织从事的是社会发展,对社会发展的一些基本问题应该有哲学层面的思考,如社会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分析工具、社会发展的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社会问题干预的策略和路径、社会组织内部的权力关系和组织文化、社会组织和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社会发展工作者的价值观、专业能力与职业道德、以及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等,有着本土化的探索和知识生产。基金会掌握着公益慈善的资源,对行业关注的议题有引领作用。建议有远见的基金会为推动性别平等及行业健康发展投入更多的资源,倡导基金会将社会性别预算、社会性别审计纳入其工作范围,其每年的预算中间应该有一定比例的资金是去推动性别平等的。尽管我们知道当下这样的要求有点高,但如果我们要成为一家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NGO,我们就必须要有这样的情怀、视野和格局。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对社会组织的评级中加入性别的敏感的内容和指标。妇女组织也要依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行业发展的需求,在倡导、传播和推动公益行业社会性别主流化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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