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无情,社保有爱——致敬最美“逆行”英雄!
他们不怕牺牲
只怕被遗忘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
只不过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和平年代下的英雄
用自己的身躯
为我们挡住了这个世界的阴暗面
作为一名社保人
为这些“逆行”中的英雄
我们能给予的
除了敬意掌声鲜花锦旗
还有这份有爱的“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由国家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各类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全部职工或雇工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缴纳工伤保险费。
①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 患职业病的;
⑤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PS: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②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到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的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期间本人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到所住医院工伤办或医保办登记。
2工伤认定
发生事故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区县人力社保局工伤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发生事故超过30日,所在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已认定为工伤,且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到所在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用人单位或职工均可申请)
单位或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15日内,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4工伤待遇支付
经认定为工伤的,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康复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待遇、死亡待遇等。
工伤待遇标准
2019年内计发工伤保险相关待遇(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1764元作为计发基数。
待遇金额=基数÷标准月数x比例或月数
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的伤残等级,由工伤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PS:“本人工资”指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参保缴费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的按社平的60%计算,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社平工资300%计算。下同。
工伤职工伤残等级为1-4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基金按以下标准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5-6级,且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以下标准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经5-6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7-10级工伤职工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职工按以下标准获得由工伤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PS: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每减少1年,减少10%。
职工因工死亡,应由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有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由工伤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1-4级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根据其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由工伤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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