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参保”典型违法案例通报
某农业公司“挂靠参保”案
2018年1月,时任某县农业公司董事长林某为了让其配偶陶某早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安排工作人员伪造了陶某负责食堂采购的劳动合同,将其养老保险关系“挂靠”在该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参保缴费并办理退休。
2023年3月,县纪委监委移交案件线索,对林某的违规行为开展调查。经查,2018年1月至5月,该农业公司为陶某办理“挂靠”参保缴费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直至案发,陶某共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13万余元。
2023年12月,经县人民法院判决,林某身为单位法人代表,利用职务便利,以伪造合同、虚列支出等手段为其配偶违规办理“挂靠参保”并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贪污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林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陶某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全额追回。
某物资回收公司
虚构劳动关系补缴案
2023年7月,某区社保中心在办理用人单位补缴业务时,发现某物资回收公司申报的3名职工养老保险补缴业务存在疑点,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有造假嫌疑。
该中心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经走访相关银行,发现该公司办理补缴业务时提供的银行回单并非银行出具,确系伪造。
区社保中心立即终止该单位申请的补缴业务,并将该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申报材料作为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
某机械公司“挂靠参保”案
2023年11月,某区社保中心在日常稽核内控检查中发现,某机械公司存在临近退休女职工占单位参保人员比例畸高的问题线索,有“挂靠参保”的嫌疑,随即启动稽核调查程序。
通过实地调查和问询当事人,发现该机械公司通过伪造档案材料、虚构劳动关系,为7名临近50岁的女性个体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试图以企业职工身份办理退休。
区社保中心随即清退了相关人员的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并将违法线索移交行政部门处理。
当前,社会上有一些错误引导的广告,比如“有特殊渠道能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社保费” “女职工通过挂靠参保能够办理提前退休”等,这其实是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劳动关系参保,以及通过伪造个人信息、劳动合同、就业经历、工资银行流水、工资会计记账凭证、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等法律文书办理养老保险补缴,这些都是违法行为!
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常态化通过举报投诉查处、大数据筛查、日常检查抽查等方式,对用人单位“挂靠参保”、虚构劳动关系补缴养老保险等违规问题进行查处,一经查实,组织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此外,参与人员违规领取社保待遇达到5000元以上的,将涉嫌诈骗罪,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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