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需要国家?| 张千帆

2017-01-06 张千帆 思考者iThink 思考者i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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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者,正也。正也者,所以正定万物之命也。是故圣人精德立中以生正,明正以治国。

《管子·法法》

 

在野蛮状态,人只关心他自己的福利;娶妻生子之后,他关注自己连同家庭的福利;进入文明生活之后,他关心自己连同所在城市的福利;当统治扩展到几个民族之后,他关系自己连同国家的福利;在不同国家经过战争、和平条约、联盟和贸易之后,他关心自己连同整个人类的福利。

维科:《新科学》[1]




文 | 张千帆

原创首发,3100余字,阅读约需5分钟

参与“月宫论道”系列辩论的各门弟子在地球传道数年,又纷纷回到月球,再聚广寒宫。他们和孔子当年一样,摇唇鼓舌、不懈传道,却四处碰壁,惶惶然如“丧家犬”。嫦娥笑着把他们迎进宫来。众人一看,里面已经坐了几位未曾谋面的新朋友,均为西学传人。此外,还请了几位民间代表。他们既可以在一边旁听,也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


嫦娥:上次聚会,中西各主要学派的传人激烈交锋,最后各自有所妥协。儒家默认,形而上的本体论是不可验证的,把学者发明的本体世界延伸到日常生活的现象世界是有风险的。墨家和功利主义学派则承认,没有必要把人设想为一团感觉,人生的惟一目标就是追求快乐、减少痛苦;事实上,这种人生观和倡导大公无私的功利主义价值观是背道而驰的。要说服个人不仅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且也主动维护公共利益,必须设定人是一种道德动物,并让人相信自己有内在价值与尊严。最后,儒家和墨家应该都已承认,过犹不及:没有道德,人是自我欲望的奴隶;过分拔高道德诉求,人非但不是自己的主人,反而沦为满足他人欲望的奴隶。同时,道家和极端自由主义者则应承认,没有道德、不负责任的生活并非真正意义的“自由”,也不符合自由主义理论中暗含的尊严观。总之,人性包含物性、知性和德性三个方面,不可偏废或彼此否定。只有妥善协调三者,才是真正理性的生活。

聚会结束后,我听说你们自己又回去商量了协调方案,改造了儒家仁义礼智的传统教义,初步达成了伦理共识:

共识
每个人都是有尊严的存在,人性中包含了诚、信、勇、敬等“善端”,每一个有尊严、有理性的人都会接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己欲达则达人”的处事原则。

你们还尝试用这些美德和原则去说服不同职业的国人,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内在尊严和敬业责任,他们似乎也都被说服了。在我看来,这套“中庸”伦理具有内在合理性,理应大行天下,怎么会行不通呢?

???



荀转世迫不及待地回答:这些人当面答应得好,回去碰到现实困惑便又放弃了!我们的遭遇证明了荀老师的性恶论是符合中国实际的,现实中的人就是自私、短视、懒惰、懦弱的“小人”。尤其是中国当代教育失败,国民道德素质低下,社会无论贵贱贫富,均为小人。我们说的尊严这套道理他们听起来都可以接受,但是一遇到现实利益就统统抛诸脑后。尤其难办的是,每个人都深陷“囚徒困境”之中。遇到不该作为之事,都自认自己一人洁身自好无济于事,照做不误;遇到应该作为之事,又都退避三舍,指望别人出头露面,自己坐享其成。这就是西方理性选择理论所说的“搭便车”现象,或用中国俗话表达:“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如果世界上就只有鲁宾逊和星期五两个人,什么都好商量,各人很可能都会做各自该做的事情,但是人越多,“囚徒心理”就越重。


我让行人不吐痰,他说随地吐痰确实不对,但是我一个人不吐痰,别人照样吐,地上还是脏,所以自己也就照吐不误了;我让顾客不在餐厅吸烟,他说法律确实如此规定,但是执法不严,别人照样室内抽烟,我一人隐忍并不能保障公共场所的无烟环境,而自己也成了“二次吸烟”的牺牲品,不如照吸不误;我让企业老板停止污染,他说污染确实违背道德与法律,但是只有我一家企业控制了污染,别的企业照样冒黑烟、排污水,如何改善得了生态环境?不如我节省生产成本,照样排污……

墨转世:洁身自好不易,民间维权更难,因为风险更大,短期收效甚微。我让老百姓起来做公民,但他们说都做“公民”固然好,但是别人不做公民怎么办?要我在选举那天出来投票,别人照样在家闷头睡觉,或被组织起来对内定候选人投一票,我那一票又有什么意义?他们本来就在演戏,难道你还要我作为“群众演员”陪练?所以还不如自己也在家睡觉。中国俗话说,“枪打出头鸟。”一般百姓都避之唯恐不及,生怕自己或家人惹上事,都指望那些胆大的出面,自己可以不冒风险、坐享其成,最后的结果自然是极少数人出头,很快就被“收拾”了。其实出头的人越多,风险越小,但是这些自我中心的“小人”之间没有道义承担、没有相互信任,最后个个陷于悲惨的“囚徒困境”之中。


孟转世:小悦悦当时可能也遭遇同样的情况。这些路人或许本来并非那么冷漠,只是人来人往,你看我、我看你,都等着别人出手,最后谁都不出面,于是酿成悲剧。我们遇到的困难在于,自己想做一个有尊严的人,但是怕别人不理会这一套,或者不相信别人也会有同样的想法,唯恐不但实现不了自己的尊严,还净“吃亏”,因而最终放弃了对尊严生活的追求。当然,归根结底,还是对尊严的追求过于肤浅、表面。譬如就拿随地吐痰来说,一般人觉得别人吐、自己不吐,似乎于事无补,自己还“吃亏”了,但是对我来说,即便你拿钱来贿赂我吐,我也不会吐;即便满世界的人都随地吐痰,我也不会吐,因为那样太失风度,会让我有作贱自己的感觉。然而,目前中国社会一般人的认识还达不到这个程度,随地吐痰也就成了争相效尤的恶习。

韩转世:由此可见,无论如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人的道德约束力都是很弱的。即便少数人可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但仍不足以打动绝大多数人。换言之,只是靠道德自律是远远不够的。要让短视自私的小人们守住行为基本底线,不侵越他人的权利边界,只有靠严刑峻法;而要制定和实施刑法,必须建立国家。商鞅老师说得好:

夫刑者,所以禁邪也;而赏者,所以助禁也。羞辱劳苦者,民之所恶也;显荣佚乐者,民之所务也。故其国刑不可恶而爵禄不足务者,此亡国之兆也……故刑戮者,所以止奸也;而官爵者,所以劝功也。[2]




荀转世:这个问题我们在“月宫论道”中反复讨论过了。社会不可能只是靠严刑峻法维持下去,官民博弈本身也存在诸多“囚徒困境”。孟荀两位老师都表达过同样的意思:“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3] 要改造人性,社会还需要礼乐、教化、奖惩等手段,就是像古希腊思想家说的那样,在孩子思想还未定型时灌输必要的美德,使之从小人转化为君子。当然,这些手段最终也都要依靠国家才能实现。文明社会确实离不开国家,但是法家主张的国家主义显然矫枉过正,而且没有人性中的伦理基础作为支撑,法治国家必然走向极端的个人集权专制。因此,伦理需要国家扶持,而国家也需要伦理支撑。两者相辅相成而非相抵相克,才能建构一个健康文明。用荀老师一句话来总结:

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人君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亡。[4]


亚转世:国家的重要性是无可置疑的,中西古典思想家均不认为这是一个问题。这是为什么亚里士多德老师在完成《伦理学》之后,紧接着就出版了《政治学》。只有霍布斯以后的近现代学者才会去猜想远古无政府主义状态,古希腊思想家认为国家完全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产物。事实上,人类可能从来就没有霍布斯、卢梭这些人想象得那样特立独行过,连猴子都是有家庭秩序的。人类的生存离不开社群,每个社群都有自己追求的目的,那就是幸福或“善”。国家只不过是人口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最大的那个社群而已,而国家所追求的善也是至高无上的“至善”:


至善

每一个国家都是某种类型的社群,每一个社群都是为了某种善而形成的,因为每个人总是为了获得他们认为的善而行为。但是如果所有社群都是为了某种善,那么国家或政治社群是所有社群中最高并包含了所有其它社群,因而其目标也比任何其它社群更高,那就是至善。

家庭是大自然为了满足人类的日常需求而建立的社团……但是当几个家庭联合起来的时候,其目的即不止是满足日常需求,由此形成的第一个社会就是村庄。

当接村庄联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社群,大到足以几乎或相当自给自足的时候,国家即已形成;它的起源纯粹是生活所需,而其继续存在则是为了更好的生活。

因此,国家显然是大自然的产物,而人自然就是政治动物[5]


月宫立道之一

>>>未完待续<<<



[1] Giambattista Vico, The New Science, Thomas G. Bergin and Max H. Fisch trans.,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744] 1968, p. 101.

[2] 《商君书·算地》。

[3] 《荀子·君道》。

[4] 《荀子·强国》。

[5] Aristotle, The Nicomachean Ethics, David Ross tran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0), pp. 1-3.


张千帆
1964年生于上海,物理学、政府学双料博士。北大宪法学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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