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万】学英语
学英语很难吗?我看一点都不难。你看我家小娃,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就英语说得一个比一个溜。三岁小孩都能做到,你还有什么理由在光天化日之下暴露智商,抱怨英语难学呢?
我小学的时候,学校没有教过一天英语,但这不代表我没有见过世面。家里有一套英语教学唱片,我有时翻出来听。别的没记住,学会了开场白:Long live chairman Mao(毛主席万岁)!大人讲了,这句话英文的顺序是万岁、主席、毛。奶奶的,真是反动,革命口号居然倒过来念啦!后来我又听说,英语里面“早上好”就是好早上,“下午好”就是好下午,“晚上好”就是好晚上,“中国制造”就是制造在中国......他们英国人连姓和名都是倒过来的!我试了一下,倒着说话真是太累了,比如“馒头二两的一个吃了我”,英国人可怜啊!他们说“我 X 你”到底如何理解呢?我陷入了沉思。又听大人讲发音:“晚上好”就是“估到一屋里”,“早上好”就是“估到摸你”。川人语言,“估到”是“强迫”的意思。哎呀真下流,黑屋子里摸来摸去,还是强迫的!这样低级反动的文明,难怪他们搞不出四大发明。
后来,电影《星球大战》里面有个外星生物约达大师真正懂得了宇宙的真理,把英语又倒过来说,终于搞顺了。
我小学一年级就能读足本《欧阳海》,全书只认错一个字:欧阳海把木头烧成“灰”去卖。在我看来,学中文起码3000个汉字,英文不就26个字母吗,对我来说岂不是简单到爆。后来发现我错了,这些字母弯来拐去,任意组合,一个一个分开都认识了,连在一起就不知所云。更气人的是,英国人真会来事儿,搞了各种词形变化:过去、现在、将来,都有不同的写法。动词根据主语是第几人称、单数复数,也要相应变化!碰上规则变化的还好说,还有一大堆不规则的,简直是发明出来虐童的。尤其有一种叫虚拟语气的东西,非把事实反过来说不可,根本就是教人学坏。诚实的我理解不能!
同样搞不懂的还有:洋人吃撑了,一年十二个月,一个星期七天,都有不同的名字。他咋不给365天每天造一个词呢?星期日还好,Sunday,“日”就是太阳(Sun)嘛,其它六天的名字就莫名其妙了。我们中国的优良传统,给娃起名要讲规矩,按排行,比如李天一、李天二、李天三、李天四,一看就知道是一个妈生的,而且顺序错不了。洋人有待开化啊。初中班上有位伍同学,根正苗红,父亲就是英文教师。即便是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先天优势,伍哥也在月份牌上栽了跟斗,回答老师提问时把六月、七月读成“羊”和“羊奶”。这帐得算到帝国主义头上。
我大脑回路清奇,不好玩的东西会自动被系统清除。所以,学英语是我的噩梦。为了考大学,不得不硬着头皮背。一遍背不下来背十遍,十遍背不下来背一百遍。背到便秘的时候自然就会了。比如 lesson 这个词,我上早自习每天疯念不下50遍“L,E,SS,O,N!”一个星期过后终于把它记下来了。
每堂英语课前,值日生要负责用英文喊起立 “stand up”,大家跟老师问好 “good morning, teacher”,老师再给大家问好,然后全班坐下。这个“good morning, teacher”还可以和群众打成一片浑水摸鱼,值日喊“stand up”就得全靠自己了。该我值日了,提前两天两股战战,怎么也记不住这个“起立”该怎么叫。最后,我在教材封皮上写上中文注音“斯蛋大扑”,值日的时候字正腔圆地喊出来。你别说,没有一个人听出来那是中文。
英文学不好,我觉得不能怪我。关键是教材不好玩儿啊。一个美女帅哥都没有(那时候李雷和韩梅梅还没生呢),也不教下流话。这样就是学了十几年英语,到了国外跟人吵架,还不是一样被人欺负啊!我在想到哪里去搞一本英文《鲁迅全集》,我可以对照学会“吴妈,我要跟你困觉!”,以后必可以扬我国威。
为了增加学习的趣味,我发明了折叠屏横向阅读法:把书摊开,两页当成一页,每行从最左读到最右,再读下一行。用线性代数的语言讲,就是做一个 N * 2 矩阵的转置操作。这样,课文就变得牛头不对马嘴,前言不搭后语,经常有鬼斧神工匪夷所思的段子被这样创造出来,我动用了惊人的自制力才做到不当场大笑。这也直接影响了我今天的文风。
以学英语为幌子,我求父母给买了一台单声道的录音机。尽管大多数时候我都用来听齐秦、崔健,中学英语课本的磁带多少也听了一些。受老牌帝国主义错误思潮的影响,当年国内的英语学界以英国口音为正统,言必称伦敦,对美式发音不屑一顾。这些磁带的口音,据说是标准的伦敦白金汉腔,是邱吉尔、撒切尔夫人在议会吵架的高贵调调。朗读者一男一女,名字很三国:男的叫翁贤青,女的叫干仪凤。干老师是上海电影译制厂的配音演员,负责把国产电影翻成英文供仰慕天朝的洋人学习,她配过电影《小花》英文版。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刘晓庆阿姨一口标准伦敦腔和唐国强大叔探讨革命理想的画面。
我的高中英语老师成志芳,人美声靓,优雅知性。最近七十了,看起来还像我们的同学。当年成老师为了督促我们学习英语,煞费苦心。比如她规定我们要背诵课文,放学前一个一个到她那里去过关,背不下来不让回家。成老师还通过她教师进修培训时的外教老师联系,组织我们和美国的笔友通信。我那时候从来没有见过活的洋人,心里想要是能跟洋人通通信也是件很浪漫的事。就请成老师帮我找了一个笔友,在美国迈阿密的一个中学生。迈阿密这个地名我从来没听说过,更不知道在哪里。我问成老师是哪个mai,老师说是迈步的迈。我想这个卖布跟卖肉难道是不一样的卖吗,为啥老师强调是卖布呢?
跟笔友聊点啥呢?除了我的每天日常,我还关心我的偶像费翔在美国有多火。于是我一本正经地写下“I wonder if you know Xiang Fei”。这样,怀着满满的憧憬,我用尽自己全部的英语知识储备捣饬出一封英文信,再工工整整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誊写清楚。又在信里夹带了一张在学校机房打印出来的我自己编程画的米老鼠。爸妈说人家美国人肯定不稀罕这个,但是在八十年代中国一个小城市少年的心里,米老鼠是最能表达我心意的真诚礼物。
信发出去之后很久的一天,我正在做课间操,成老师走过来递给我一封信,上面贴的是花花绿绿的洋邮票。哇,我的笔友回信了!颤抖着拆开一看,满满的都是手写体。费了好大的劲才认出那些字母。生词倒是不多,但是很多用法都和课本里讲的不一样。比如soccer是什么鬼,我只知道football。还有“I’ve got to go now”又是啥意思?成老师说是“我现在太忙,下次再写了”。难道不应该是“I must stop writing now”?Anyway,人家根本就没有提费翔和米老鼠。他们的生活我非常陌生,那是一个我无法了解的世界。我感到深深的失落。这段跨国友谊就这样无疾而终了。
我们中学有一位留学英国的杰出校友,某次返校给我们作报告,讲他在一个周围的人都会说英语的神奇国家生活的神奇故事。说那里最大的商场叫阿苟斯(Argos),买东西之方便,都不需要进店,要啥只需填个单子(比如“五分钱大头菜、两箱啤酒、一台大彩电”)人家就给你送来了。他有次打电话“我找某某某”,人家说“Speaking”。他没听懂,又问了一遍,人家又说“Speaking”。后来才明白,人家是说他要找的人正在跟他讲话呢。这种用法是我们课本上没有的。学长这个例子我记下了,后来到了美国每次接电话都说“Speaking”,觉得自己很正宗。这位学长还送了我们中学一幅他用电子计算机画的函数图像,被学校贴在校长办公室门口很长时间。教美术课的王老师看了,如得了尚方宝剑,跟我们讲:你们看画画多重要,以后你们长大了,还得用电子鸡画呢。
中学毕业那年暑假,闲着没事儿的时候,在本市最大的新华书店买了一盘英语磁带《美国之音特别英语》。那是因为在中国科大读书的师兄讲,大学报到的时候会有复试,要考英语听力,而且是正宗美式发音,干仪凤老师训练出来的耳朵就不灵了。这盘磁带我听了有五六遍,算是对接地气的美国音有了第一印象。大学开学果然复试了,没想到天上掉了一个馅饼正砸在我身上:听力考试中有四五道题都是我那盘磁带上的,我就是忘了带耳朵去考场也能答对。这样,按考试成绩,我分到了英语二级班学习,比大多数同学高一级。不过根据中国的塞翁定理,这未必是一件好事。果不其然,二级班的老师是大妈,而教一级班的是位叫周野薇的漂亮文学女青年,业余写小说的。看人家名字都多浪漫。
进了二级班,我觉得有必要向中学老师汇报一下我的进步,就在电脑上用 wordsmith 敲了一封信,打印出来给成老师寄去。后来发现,班上英语大牛太多,他们大都是大城市重点中学特级英语教师生产出来的得意作品。在他们面前,我除了自惭形秽,张口结舌之外,没有任何特长。上课讨论的时候,我顾左右而言他,听不懂就频频点头。期末考试,我连蒙带猜考了个70多分,大力拉低了我的平均分,连末等奖学金都没有得到。
大学里面,我们对那些把别人踩在脚下摩擦的学霸同学有个称呼:“牲口”。牲口们学英语都是背字典的,什么新英汉词典、牛津字典、韦氏字典。我试了试,太难了。就买了一本最小最薄的,64开不到200页,被湖南来的李湘斌同学斥为 rubbish 的字典开背。即便是这样,我还是没有坚持下来,主要是A打头的词太多了。我要是从X开始背,或许能成。
前天看一篇文章说,老科大人有一种精神叫做遍历,就是把一个领域内的所有东西都过一遍,这是做学问的基本功。很多同学确实是用遍历的精神学英语的。为了达到托福 GRE 高分的目的,我们各尽所能,百花齐放。除了背字典,把能搞到手的题库都做完了。很多同学都做过单词卡片,那就是3D打印的单词书啊。我善使的是联想大法:比如,为了背脸红(blush)这个词,我编的口诀是:张亮同学(本班一学霸)为了抢时间学习都“不拉屎”了,令我脸红啊!
大学毕业去北京玉泉路中科院研究生院读研究生。那时候的我经过了 GRE 考试的洗礼,今非昔比。入学英语复试大获成功,获得了免修英语的资格。但是我吸取了大学时英语冒进的教训,毅然选择了重修英语课。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非常正确的。我们的英语老师,是一位年轻美女,叫王庆伟。王老师的课,出勤率特别高,学生发言特别踊跃。离开玉泉路的时候,我们没有留下王老师的联系方式,现在竟然联系不上了。如果哪位朋友知道王老师的近况,快给我留言,她的学生想念她。
因为要备考托福,我在玉泉路报了一个托福班。那是一个远离首都文化中心海淀区的地方,没有实力、开拓、新东方一样的知名培训班,只有我们研究生院自办的。但是没有关系,教我绰绰有余了。因为我的宿舍就在附近,每次我都早早地去了,坐在第一排。然后在旁边放一本书占座。等一位美女同学来了,就把书拿走,说“同学这里有空”。后来,这位同学成了我的太太。学英语真的是太有用了。
我所知道的通过英语成功的著名人士有四位:悔创阿里杰克马,东方不败俞敏洪,浓眉大眼王县长,还有玉树临风郭教授。这位王县长叫王文勇,是我的四川老乡,大学同年的校友,读的是科技英语专业。老王大学实习时在CCTV播过英文新闻(CCTV Wang Wenyong report),毕业后做过驻美国的外交官,参加过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回国后当过县长,长得人才济济不怒自威,经常上北京国际广播电台跟各国政要调情。目前他出没在我的鄙视链上方七八层。郭教授是大学里正经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曾经靠抄我作业为生。后来他去了北大,在读研期间看准了英语学习这个巨大的市场,果断自学了 Visual Basic 语言,用来编写了一个《我爱背单词》软件,又买了一大堆三寸金莲大小的软盘,批量复制,贴上自己打印的标签放到中关村联邦软件专卖店和新东方等读书人密集的所在,卖了很多拷贝,在北京早早置下了自己的房产证。
据我观察,英语不灵的大佬就算是成功了,也要努力补上英语的短板。比如雷总,觉得自己天才程序员和多家大公司老大的身份还不够闪亮,跑到印度去亲自大秀英语“Are you OK?”雷得亿万印度人民怀疑自己的母语是不是OK。另外一位大佬为了镀金,不惜带着老婆孩子丈母娘去美国读书。结果,因为在一次饭局过后没有听懂“Don’t! Stop.”和“Don’t stop!”的区别,陷入人生低谷成为性侵疑犯。英语学不好,差点蹲大牢啊!
语言是交流的工具。英语和汉语,是当世使用率最高的两门语言。中国人学会了英语,或者美国人学会了中文,基本可以涵盖世界上90%以上的有(ba)用(gua)信息,可以无敌天下了。反之如果不会英语,就只能被某度蒙蔽到懵逼,以为世界就是人民日报环球日报新闻联播报道的样子。人工智能翻译?近年内还是不太靠谱,只能应付简单的生活场景而已。如果你对事情的真相好奇,不想等别人喂你嚼过的馍馍,还是学英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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