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个人只能注册1个公号,这与国家网信办新规有啥关系?

刘娟 传媒茶话会 2019-09-04


11月16日,微信团队发布通知称,即日起,个人主体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由2个调整为1个;企业类主体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由5个调整为2个。


而在15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提出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本规定自行开展安全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14日下午,国家网信办集体约谈百度、腾讯、新浪、今日头条、搜狐、网易、UC头条、一点资讯、凤凰、知乎等10家客户端自媒体平台,就各平台存在的自媒体乱象,责成平台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全网一个标准,全面自查自纠。


这之间有何关联?背后有何深意?


11月16日,《传媒茶话会》对话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


微信调整公众号注册数量,与新规有关!

微信调整个人主体注册公众号和企业类主体注册公众号数量与国家网信办刚颁布的规定有关系吗?

“肯定有关系。微信既有舆论属性又有社会动员能力,现在《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的出台,意味着微信以及其他具有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所面临的运营风险增加了。”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告诉《传媒茶话会》,减少数量、经营规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微信的运营、审核和监管压力,在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上更加从容。


那么,除了微信,还有哪些平台可能会受到新规定的影响?


《传媒茶话会》发现,规定第二条就对所称“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作出了具体的解释:

(一)开办论坛、博客、微博客、聊天室、通讯群组、公众账号、短视频、网络直播、信息分享、小程序等信息服务或者附设相应功能;


(二)开办提供公众舆论表达渠道或者具有发动社会公众从事特定活动能力的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


王四新指出,新规定的出台不仅会对微信、微博、论坛、短视频平台等造成影响,而且滴滴约车平台以及很多类似于教育辅导、看病问诊的平台都会受到影响。这些平台都需要根据新规定进行具体的调整。


大动作接二连三,释放的是什么新信号?


11月12日,中国网信网发文《国家网信办“亮剑”自媒体乱象 依法严管将成为常态》。文章指出,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针对自媒体账号存在的一系列乱象问题,开展了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已依法依规全网处置9800多个自媒体账号。随后新华社、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青年网、环球网、经济日报纷纷发声支持。而在早些时候,央视《焦点访谈》、《新民周刊》、新华网、《人民日报》、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等媒体都曾发文指出自媒体存在的乱象,以及对其加强整治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处置9800多个自媒体账号,给平台传递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就是要加强对自媒体账号的分级分类管理。”王四新告诉《传媒茶话会》,关于对自媒体账号的分级分类管理,去年在一些规范性文件中就已经多次提及,但是却迟迟没有落实。



“现在的管理方式还是在继续原有的思路,要通过对平台主体责任的规定来压实平台的责任。”王四新坦言,一些平台对于自己的用户,尤其是对于具有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能力强的大号的管理,并没有真正做到分级分类管理。


11月12日,国家网信办依法约谈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对其主体责任缺失,疏于管理,放任野蛮生长,造成种种乱象,提出严重警告。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对自媒体账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属地管理和全流程管理,形成依法严格管理自媒体的工作常态。


14日下午,国家网信办又集体约谈百度、腾讯、新浪、今日头条、搜狐、网易、UC头条、一点资讯、凤凰、知乎等10家客户端自媒体平台,就各平台存在的自媒体乱象,责成平台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全网一个标准,全面自查自纠。


“在这种情况下,网信办最近的执法一方面提出对自媒体的监管要做到分级分类,另外方面,也体现了要强化地方网信办的责任,要让地方网信办参与到整治网络空间的工作中,要加强信息传播的全流程即前端、终端和后端的监管。”王四新表示,现在已经到了有些规定必须要落地的时候。


近期系列整治举措重在强化有关规定落地


“整治自媒体、整治网络空间存在的乱象,一直是国家网信办、工信部、文化旅游部和广电总局一直在做的一件事情,现在是集中力量来整治自媒体。”王四新告诉《传媒茶话会》,国家网信办近期一系列举措的大背景是为了净化网络空间,强化网络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落地,在内容建设上进行的整治。


“规定之所以强调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因为舆论对公众生活、公共秩序有影响。要禁止商业力量和看不见的国外势力来影响公共言论生态。"王四新告诉《传媒茶话会》,首先,现阶段商业资本介入内容生产、制造和传播的情况是比较严峻的;其次,也要警惕看不见的国外势力利用网络空间散布虚假消息误导公众,从而制造社会极端事件;最后,现阶段,具有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服务平台能够在短时间内将大量用户聚集到平台上,国家必须要监管。因此,国家网信办需要把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作为重点的监管对象。


王四新建议,加强对具有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平台的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但也应注意到要稳妥过渡,需要给一些账号缓冲或者救济余地,不能一棍子打死,要做到适当。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原文


第六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报名通道已经开启,扫码报名吧~~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情绪是社会现实在网络上的集中反映。

我们将综合留言走心程度和获点赞数(不低于15个),从每日留言中选出一位茶粉,送上一本精美书籍。每日获奖名单将在次日推文文末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


昨日获奖读者:宗述平说,请联系《传媒茶话会》小编茶茶(微信:cmchh2)领取奖品。

欢迎转发朋友圈

投稿和垂询邮箱:cmchh1@126.com


近期热门文章


1.短视频下沉怎样才能沉得住?

2.当记者这些年,为何这笔账越欠越多?

3.好记者的诀窍:10位长江韬奋奖得主告诉你!

4.怎样才算好记者?

5.媒体人,不要怀疑未来,只要怀疑自己!



《传媒茶话会》特别声明:本公众号介绍各媒体经验做法的文章均属于行业研究,不收取任何费用,望大家监督。另向社会长期征集原创稿件(未公开发表过),稿件写作主题围绕媒体采编、经营、融合、版权等方面进行,一经采用,稿费最低300元,上不封顶。同时欢迎提供选题和线索,一经采用,定当奖励。稿件及选题线索可投邮箱:cmchh1@126.com或后台直接留言。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