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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讨论 | 记者该不该给采访对象审稿?

裘真 传媒茶话会 2021-02-02


记者该不该给采访对象审稿?


五年前,一篇《陈道明席地而坐,为我亲手改稿》的文章在新闻圈内引发了轩然大波。围绕记者该不该给采访对象审稿这一话题,业界和学界展开了大讨论。


五年后的今天,新闻从业者如何看待这一话题呢?《传媒茶话会》对话了第十五届长江韬奋奖长江系列获奖者、《人民铁道》报副社长兼总编辑、高级记者毕锋,南方都市报副总编、南都大数据研究院副院长王海军,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得者、《中国自然资源报》记者薛亮,第三十三届产经新闻二等奖(通讯消息类)获得者、中国冶金报采访中心主任何惠平,人民日报山西分社记者付明丽,某省会城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编辑佟童,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副教授李春,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石萍。



第十五届长江韬奋奖长江系列获奖者、《人民铁道》报副社长兼总编辑、高级记者毕锋:


给采访对象审稿体现了一种对采访对象的尊重,一种对新闻事实的尊重,更是一种对新闻记者职业的尊重。因为记者的职责就是真实报道,准确传播,也就是职责要求报道真实,传播准确。


但给采访对象审稿也要有所区别,并不是所有稿件都需要给采访对象审稿。比如,一般性的采访就不需要采访对象审稿,但如果是专业性很强的报道,以及涉及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报道就需要给采访对象审稿。


重要会议、活动的报道、重要人物以及专业性强的报道,如果记者在采写过程中一旦理解错误或表述不准确,又没有经采访对象审阅,一旦报道传播出去则会误导公众,甚至可能对采访对象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因此,这种稿件必须给采访对象审稿。这一方面考验了记者的水平,另一方面也可由采访对象来帮助确保报道的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一些不牵扯到重要观点解读的,仅是对现场事实描述性的报道则可以不给采访对象审稿。

南方都市报副总编、南都大数据研究院副院长王海军:

关于记者是否需要给采访对象审稿的话题,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不论是否交由采访对象审稿,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客观、准确地报道事实。因此,这个话题不能一概而论。在南方都市报记者们已经达成了一种共识。


专业性报道一定交由采访对象审稿。术业有专攻,记者毕竟不是精通于每个行业。因此,对于一些专业性非常强的报道来说,即便对照原文也有可能存在理解错误的风险。为了准确传达采访对象的理念和观点,非常有必要请采访对象帮记者做好“把关”工作。


舆论监督报道一定不能给采访对象审稿。监督类报道因为多是负面报道,为了报道的客观和中立,只要记者本身采访扎实、报道客观中立就不用交由采访对象审稿。




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得者、《中国自然资源报》记者薛亮: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记者在完成稿件以后给采访对象审稿,属于非必要手段,但有时确实需要。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强调:“民众的承认是报刊赖以生存的条件,没有这种条件,报刊就会无可挽救地陷入绝境。”这里阐述的原则就是新闻生产过程中的平等交流问题,也就是说媒体是为受众服务的,不尊重采访对象的媒体是不会得到受众认可的。因此,在需要时让采访对象进行审稿,核对所述基本事实和受访者个人观点,对于尊重受众和受访者意愿,保障新闻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类似《中国自然资源报》这样的行业报而言,其所报道的领域非常专业,受访者也相对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因此,我们在行业术语、专有名词、法律法规、数据表格等方面,都要求在见报稿中突出严肃、严谨、严格、严密的写作要求。但作为新闻工作者特别是记者来说,无论是听会议、拿材料、看现场或是一对一,绝大多数记者对采访报道的事实经过,都会缺乏感性的认知,因为记者受工作性质和所学专业的限制,很难像亲身参与其中的被采访对象一样,对行业内的专业知识懂得那样的透彻丰富,对新闻事件的发生过程了解得那样的全面彻底,更何况写稿过程也只是一个新闻事实的转述过程,无法达到受访对象那样的专业高度。


因此,记者除了在采访过程中认真听、仔细记、勤梳理以外,还要在成稿后悉心、细心、耐心地请教被采访的专家或者领导,在有需要时及时请他们审看稿件、修订勘误,以此保证新闻的事实性得到体现,确保报道不会出现有悖真实性的语句或段落。


在实践中以下情况需要送采访对象审核:


1、内容需要更新。有时稿子写出来以后因为各种原因需要缓发,但当可以发时可能其中的一些内容,比如数据表格、受访者职务、单位名称、位置坐标、名词提法、法律文书等需要进行更新,这就需要给受访者审稿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


2、采访环境受限。自然资源领域新闻采访地域条件大多比较严苛恶劣,山间、河道、矿洞、滩涂等地方风浪大、噪音多、温度低,加之部分受访者口音较重,在这种条件下根据录音或者手记整理出的采访内容未必能够做到全面、准确。因此,据此成文的稿件中如有受访者口述的内容,就一定要通过审稿,与对方商榷这些内容是否能够全面表述其意愿,有没有不准确、不客观、不完整,或者改变被访者的原意的文句。


3、版面实际需要。有些稿件在上版前为了适应版面位置和篇幅的需要,在经过编辑的修改加工后,稿件的字数长短、段落位置可能会发生一定程度改变,为了确保修改、精炼后的稿件不会改变、削减或弱化原稿本意,则需要给受访者,甚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权威机构审定改后稿的专业性以及是否符合新闻事实。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让受访对象审稿,并不是说他们可以随意改稿,记者没有义务必须按照受访者的要求修改。


在深度报道的采写过程中,我确实遇到过采访对象要求成稿后给他看一下的要求。我的做法是一般情况下,只给对方看与其采访有关的那部分内容。如果采访对象对内容提出异议并要求修改,在对方能拿出确凿证据且真实可信、符合事实的前提下,是可以修改的。但对于对方提出的修改稿件具体写法、文章结构等与新闻事实无关的要求,一般不予接受。


除此之外,假如稿件写成后我对其中的内容存在疑惑,我会找自然资源领域内的其他专家学者来帮我把关,而不是找受访对象本人。因为如果审稿的目的只是为了确认专业权威与否,则受访对象并不一定是唯一且最好的选择,可以询问该领域内的其他专家进一步解疑释惑。


个人认为假如新闻稿件不涉及客观条件的变化、不存在无法克服的困难,在符合新闻事实真实性、客观性,以及准确反映受访者意愿、要求的前提下,大多数稿件下是不需要送受访者审核的。


第三十三届产经新闻二等奖(通讯消息类)获得者、中国冶金报采访中心主任何惠平:

《中国冶金报》明确要求记者在报道完成后必须将稿件给采访对象审稿,这是纪律的要求,也是对采访对象的尊重。


记者与采访对象进行的采访是双方进行的一种平等的交流。在这种交流中,记者所扮演的角色是客观、公众、准确的记录者,而记者将涉及到采访对象的部分交由采访对象审稿就是为了让这种记录更准确、公正。


陆定一先生曾谈到:“做专业的新闻工作者的人,却有很大的缺点,因为你对于你所报道的事实,没有感性的知识,无论如何不会像亲身参加那个工作尤其是领导那个工作的人知道得那样透彻、了解得那样亲切。所以在你报道的时候,你一定要去请教那些亲身参加或领导这件工作的人,细细地听,好好地记,写成之后还要请他看过(或听过)和改过,写得好不好就要听他的意见重新写过,以便真正求得忠于事实。”


《中国冶金报》是行业类报纸,要求我们做的报道体现出专业水准,为确保报道的专业性和准确性,我们要将稿件给采访对象审定,听取他们的意见。尽管在这个过程中,可能由于个别原因,采访对象会将原本说得很精彩的内容删去,不免遗憾,但更多的是给予我们在专业性上的帮助。


人民日报山西分社记者付明丽:


 有时候会,大部分情况是被访者要求审稿或者报道内容比较重大或者涉及的人物有重要职务时会审稿。如果是普通内容的稿件,涉及数字等需要准确的信息,也会让对方审稿。再就是内容涉及到一些专业知识的提法的话,也会让对方审稿。


 我觉得需要给采访对象审稿,特别是一些数据、专业说法等,并且有时候记者可能会误解采访对象的意思。对一些非事实性问题,采访对象的建议记者可以选择性采纳。



某省会城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编辑佟童:


我认为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涉及自然科学、医学还有一些政策解读的报道,还是需要个采访对象审稿的,确切的说这不能说是审稿,是让更专业的人士帮助把握报道的准确性,如果在这些领域的报道出现偏差不仅损害媒体公信力,还会误导大众。因此,专业性或政策性强的稿件给采访对象审稿,如果被纠正一些偏差,既能多掌握知识,又能避免稿件的问题,对记者、对整篇报道都有好处。


但是,不是说所有类型的报道都需要给采访对象审稿,那样的话可能会破坏客观、中立的立场。所以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视情况而定。


比如:某单位举行某活动,这类的报道就不需要审稿,如果给他们审稿可能会造成他们要添加大段关于他们自己,但是和报道无关的东西。


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副教授李春:


原则上,记者写稿不需要给采访对象审看,因为采访对象关注的点不一定与事实有关。他们通常更关注自我设定的形象,这个形象从传播效果上也不一定有利于受访者;另外,采访对象对媒体也有自己的预期,这个预期与其立场、他的媒体素养、文化水平、人生历练和个性有关,这些都会影响他对稿件的态度。


但如采访之前有约定,这构成采访的前提条件,则需要。


无论是否有约定,报道者都需要向采访对象核实事实,多事实、多信源验证,以确保新闻事实准确,尤其是在报道可能对采访对象带来负面影响的情况。有负面影响的事实,如果直接危害被采访的生活,需要考虑事件是否危害公共利益及程度,尊从新闻伦理,原则上不应以新闻变相作为为惩罚,让受访者承担失当的公众压力和后果。记者需要提前考虑媒体自身的放大效应,预先进行采写处理,保护信源。


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石萍:


我的理解是如果采访内容牵涉到一些专业术语尤其是专业表述,而记者无法确认其准确性时,可以考虑请对方帮助审稿。但需要注意审阅内容仅提供与此采访对象相关的采访内容,其他与采访对象无关的内容不需要提供。术业有专攻,在有些非常专业的领域,记者的能力会不足的,可以借力来保证准确性。


但却并不是每篇报道都需要给采访对象审稿。如果每篇报道都只能依靠采访对象来确保客观、准确,那么要记者做什么?新闻专业主义首先建立在报道者的专业基础上。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马少华曾在文章中表示:接受记者采访是一种风险:这是一个人把自己的思想转托给另外一个陌生人来表达,然后十几万、几十万份地复制、传播,并永久保留,面对当世、后世的审视和评价。


你会把稿件给采访对象审稿吗?欢迎在留言区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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