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丨全国14省市发布关于延迟复工的通知!提前复工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解读来了!
近期全国有1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了企业复工时间,通过网友反馈,虽然政府发文明确了复工时间,一部分网友还是收到了公司的提前上岗要求,截止至今日(1月31日 10:28),全国已确诊近10000例新冠肺炎患者,疫情还在发展,局势相当严峻,延后春运返程高峰,对控制疫情二次大面积传播十分关键!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复工时间安排汇总
01湖北省: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13日24时
02江苏省: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03浙江省: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04广东省: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05重庆市: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
06福建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07安徽省: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08上海市: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09北京市住建委:房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早于2月9日24点复工
10吉林省:全省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2日24时前复工
11云南省:省内各类企业及建设工程项目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
12江西省: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13山东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14黑龙江: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省会
01南京市:区域内各行各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
02长沙市住建局:不得早于2月8日24时
虽然政府通知中未明确法律后果,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0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如果提前复工引起了新冠肺炎传播是要承担十分严重的法律后果的!
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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