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工地出现阳性病例!又有企业被立案调查!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关于对陕西XX集团有限公司违反防疫规定造成阳性病例的通报》。该施工总承包单位临时雇佣零散工人,致工地出现阳性病例被依法立案。
日前,北京丰台官微发布《丰台区对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建筑工地依法立案调查》:
有建设项目未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导致疫情传播,项目方需承担隔离费用,其他相关违规行为也已被立案。此外北京还有多个工地发现阳性病例,人员去往酒店居店隔离费用由项目承担。
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丰台区加大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施工企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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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城乡一体化周庄子村旧村改造项目二期ZZZ-06地块项目施工现场工人陆续出现阳性病例,致使疫情风险外溢,社会影响恶劣,丰台区住建委立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经查,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外建X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未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要求、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违规使用零散民工等问题。致使283人转运至酒店居店隔离,费用由项目承担。
目前,丰台区住建委执法大队已依法对责任单位中外建X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其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的行为罚款5万元。同时,对责任单位安徽省慧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违规使用零散民工的行为立案,调查核实后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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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某地铁工程机电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核酸检测报告一管五混一阳性,涉及“点对点”接送大巴车司机,该名司机为劳务分包人员,其共居人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另有60余人转运至酒店居店隔离,费用由项目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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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某芭蕾舞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报告一管十混一阳性。经核实,该名人员从昌平区某工地“点对点”包车入场,致使同车人、共居人、同分包单位人员单独隔离,其他135人转运至酒店居店隔离,费用由项目承担。
目前,相关风险人员及点位已落位管控,并继续排查相关外溢风险。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相关单位要深刻汲取教训,谁的人员谁来管,扛起主体责任,摸清风险人员底数,狠抓问题整改,堵塞防疫漏洞。
以上案例暴露出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方面,依然存在思想麻痹大意、防控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期管理的各项措施,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此外,东莞一建设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被住建局责令全面停工!
昨天,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麻涌“11•12”建设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情况通报》。
11月12日麻涌菜鸟网络智能物流骨干网华南核心节点项目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出现工地人员核酸检测初筛异常个案(后经疾控部门复核为阴性)。
基本情况
该项目劳务分包单位建筑工人李某,11月9日从山西太原市到达麻涌镇,是工地新招聘人员且属于外市来莞人员,在未按要求在工地外落实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的情况下,私自进入项目部宿舍居住并进入工地工作,于11月12日经水乡中心医院检测核酸初筛异常,经复核为阴性,造成工地短时间处于高风险,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引发严重不良影响。
处理情况
该起事件暴露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参建人员管理不严,违反对外市来(返)莞的参建人员抵达工程地后开展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持24小时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工地工作的规定。
现已责令项目全面停工,立即落实整改,迅速严格落实工地管控措施。
对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讨。
市住建局将持续开展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专项督导
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防控措施落实不力、人员管控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
近期,全国疫情形势较为严峻,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管控难度较大,疫情防控更是容不得半点松懈和麻痹大意。
住建部《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强化参建各方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因疫情常态化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
1 总则
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科学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建筑业实际,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
1.3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常态化防控到位。
2 防控体系建设
2.1 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
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应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机构,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置专职疫情防控岗位,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2.2 强化参建各方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总牵头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挥、协调和保障等事项。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检查并提出建议。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方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 人员管理
3.1 健康管理
3.1.1 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人员管控要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核实项目人员身份及健康信息,不私招乱雇,不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得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不得使用按照有关规定需要隔离观察的劳务人员。
3.1.2 项目部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建各方聘用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
3.2 人员进出
3.2.1 在施工现场进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凡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禁止其进入,并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
3.2.2 外来人员确需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由项目部指定专人对接。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测体温、核对人员身份及健康状况等有关情况,核实无误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3.2.3 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者及确诊治愈出院患者等确需返回施工现场的重点人群,应在严格执行完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经核实“健康码”无误后,方可返回施工现场,并做好至少两周的健康监测和跟踪随访。
3.3 人员防护
3.3.1 项目部应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为员工配发防护用品,并建立物资台账。
3.3.2 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需要佩戴口罩。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厨师、配菜员、保洁员等重点人群要佩戴口罩,项目部要做好日常管理。
3.4 宣传教育
3.4.1 通过宣传栏、公告栏、专题讲座、线上培训、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防疫政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
3.4.2 加强公共卫生教育培训,引导施工现场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3.4.3 宣传教育应尽量选择开阔、通风良好的场地,分批次进行,人员间隔不小于1米。
4 施工现场管理
4.1 施工现场准备
4.1.1 施工现场应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等区域应分离,围挡、围墙确保严密牢固,尽量实现人员在场内流动。
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标准的隔离室和隔离区。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按标准异地设置。
4.1.2 办公场所、会议室、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应定期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定期消毒,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频繁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盲区,保证施工现场内洗手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应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在公共区域设置废弃防疫物资专用回收箱(垃圾桶),定期对专用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4.1.3 各参建单位要按照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储备适量的、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口罩、防护服、一次性手套、酒精、消毒液、智能体温检测设备等防疫物资,建立物资储备台账,确保施工现场和人员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使用需求。施工现场人员应正确使用和存储消毒液、消毒设备、酒精等防疫物资,防止意外吞食中毒或引发火灾。
4.2 施工组织
4.2.1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时应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专篇,提出优化施工作业,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作业等具体举措。
4.2.2 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项目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要重点加强对桩基础、混凝土等关键环节质量管理,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4.2.3 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设施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安全状况和现场防护情况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3 施工区管理
4.3.1 定期对地下室、管廊、下水道、施工机械、起重机械驾驶室及操作室等密闭狭小空间及长期接触的部位进行消毒,并形成台账。施工机械等宜采取专人专用的原则,同时优化施工现场的工序、工艺,并尽可能多的使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减少人员接触、聚集和交叉作业。需要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应予以消毒。
4.3.2 加大施工现场巡查力度,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其中重点区域是否消毒为必查项;检查施工人员防护防疫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一时间消除防疫隐患。
4.4 办公区管理
4.4.1 严格控制同一办公场所人员数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办公时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的接触距离。
4.4.2 严格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室内会议和缩短会议时间。
4.5 生活区管理
4.5.1 生活区距离工地较远的项目,尽量做到生活区到施工区封闭管理,鼓励安排专车接送人员上下班。合理安排生活区的出入口,入口要有专人负责测温、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等。
4.5.2 宿舍原则上设置可开启窗户,定期通风及消毒。每间宿舍居住人员宜按人均不小于2m2确定,尽量减少聚集,严禁使用通铺。宿舍内宜设置生活用品专柜、垃圾桶等生活设施,环境卫生应保持良好。
4.5.3 工地食堂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食品食材的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建立采购物资台账,确保可追溯。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严禁在工地食堂屠宰野生动物、家禽家畜。
食堂原则上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并且实施排队取餐人员的间距不小于1米,食堂就餐人员的间距不小于1米的安全措施,避免“面对面”就餐和围桌就餐。
食堂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及消毒,严格执行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
5 应急管理
5.1 建立应急机制
项目部要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机制,按照项目所在地分区分级标准及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对接属地社区、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5.2 应急处置措施
5.2.1 发生涉疫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
5.2.2 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
5.2.3 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
5.2.4 根据属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6 监督管理
6.1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加强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开展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到位、施工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6.2 对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施工现场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7 附则
7.1 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
7.2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细化当地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具体措施,支持企业依法享受优惠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