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佃来丨新中国成立70年来政治哲学的发展
作者系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载《社会科学文摘》2019年第12期;摘自《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均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作为哲学的一种特定理论形态或介于哲学和政治学之间的交叉性学科方向,政治哲学则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相对寂寥到不断勃兴的发展过程。在70年的历史跨度中回顾、盘点政治哲学的发展,具有非同寻常的积极意义。
政治哲学荒芜与空白的30年
(1949—1979)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以及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我国的社会和政治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主义制度得以确立,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理说,在这个伟大而独特的历史时期,必然蕴含着一系列需要由政治哲学来回应和回答的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政治哲学层面上的理性思考对于这个时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然而,在长达30年的时间内,政治哲学却始终没有成为人们的一种基本智识活动,更不可能在此期间产生出有关政治哲学的积极学术成果。将这个特定的30年界定为政治哲学荒芜与空白的30年,是符合事实的。从学科特质和研究对象来看,政治哲学在这个时期之所以无法从学术上开展出来,是有非常特殊的原因的。其中,哲学的知识化阐释,就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原因。
所谓哲学的知识化,即指马克思主义哲学乃至由其所代表的一般哲学在“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历史观”这四大板块中,被抽象和命定为一些固定不移的知识信条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原则。哲学的知识化使哲学变成了简明扼要的、容易为人们所学习和掌握的东西,但对于哲学思维活动的开展来说显然是十分不利的。具体到政治哲学这种特定的哲学思维活动,情况就极其明显。从这种知识化的哲学中,是很难生长出实质性的政治哲学来的。之所以存在这个情况,主要在于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在知识化的哲学中,以理论思维为前提的反思性遭到了削弱。哲学是一种“思”的事业,反思性是哲学最重要的品格和特质之一。哲学的反思性不是以知识为前提的,而是以理论思维为前提的。理论思维的根基不是知识的确定性,而是思维的辩证性。知识化的哲学虽然也被指称为一种“理论”,但它却由于疏离了思维的辩证性而无法与理论思维发生实质性关联。就此而论,哲学的知识化不仅难以带来哲学的反思性,相反它构成了哲学反思性的一个天然对立面。问题就在于:以理论思维为前提的反思性作为哲学的一个重要品格和特质,也是政治哲学几乎不可或缺的一个根本条件。政治哲学作为一门实践哲学,虽然与以形而上学为代表的理论哲学相比更接近现实生活,但反思性对于它和形而上学等理论哲学而言,却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在知识化的哲学范式中,以理论思维为前提的反思性的削弱,几乎同时意味着政治哲学之条件的缺失和政治哲学思维活动的贫乏。
第二,在知识化的哲学中,以价值论为前提的规范性维度遭到了消解。知识化的哲学在追求哲学知识的确定性时,虽然在一定意义上展现了事实的维度,但却将价值或规范的维度遮蔽了起来。作为一种以反思性为条件和特质的理论,政治哲学又是一门以价值论为前提的规范性科学。政治哲学作为规范性科学的根本宗旨,不在于以知识论的形式为人们提供一个“是什么”的客观世界,而在于引导人们思考和辨析“应是什么”或“应当怎样”的规范性问题。虽然施特劳斯曾经把获得“关于好生活、好社会的知识”认作政治哲学出现的标志,但“关于好生活、好社会的知识”不是一个知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价值论的问题。在黑格尔所开创的政治哲学传统中,纯粹的“应当”虽然遭到了批判,但政治哲学却没有由此而变异为一种排斥规范性要求的知识论体系,毋宁说这一传统是以批判“应当”的先验性设定为前提,来思考如何在现实的地基上追问“应是”或“应当”的规范性问题。如果说这些情况表明,规范性是政治哲学的一个必要前提,那么在知识化的哲学与政治哲学之间,并不存在相互贯通的有效桥梁。
改革开放以来政治哲学的发展契机
与初步探索(1980—2000)
政治哲学的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严格地说,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开始的。改革开放之后来自学术和现实的两方面原因,共同促成了政治哲学研究的出场。
首先,我们来看学术方面的原因。
政治哲学在改革开放之后的出场,是哲学领域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学术推进,而这种推进与哲学观念的变革和哲学体系的改革有密切关系。改革开放之前的哲学,总体说来是一种“物”的哲学,而非“人”的哲学,其逻辑前提是“物质本体论”。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哲学界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对这种哲学所进行的反思和批判,表征并引领着哲学观念上最重要的变革。以这种反思和批判为前提而确立起来的哲学,大大突破了物质本体论的框架,逐渐地成为了“人”的哲学。这种“人”的哲学具体展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西方哲学各二级学科的研究中。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就具体展现为有关人道主义、异化、道德、自由、权利以及价值等诸个方面的研究。这些研究的挺立,意味着过去在知识化的哲学中遭到消解的规范性维度,重新恢复了其在哲学中的应有位置。而与此同时,随着“人”和“价值”的嵌入,哲学真正开始成为具有自我意识的哲学、自为的哲学。在某种意义上,哲学只有成为具有自我意识的哲学、自为的哲学,才可能建立起以理论思维为前提的反思能力。这样来看,这种“人”的哲学虽然并不直接等同于政治哲学,但却具备了政治哲学的智识活动得以发生的必要思维和学术前提。
除了上述学术方面的原因,还在于西方政治哲学的直接影响与刺激。《正义论》中文版出版之后,关于罗尔斯理论的介绍与研究,一直在政治哲学的话语系统中起着引领风潮的作用。罗尔斯及其政治哲学的译介从一开始就超出了其作为研究对象的界限,从而与中国学术的走向发生了一定关联。换言之,这种译介不仅是中国学术界开展政治哲学研究的重要体现,而且也构成了改革开放以来政治哲学发展的一种重要的促动力量。
其次,我们再来看现实方面的原因。
政治哲学之所以在改革开放以来获得了发展的契机,在很大意义上,则正是因为在改革开放的历史实践和历史进程中,孕育和包含了一系列需要用政治哲学所特有的思维方式来加以破解的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具体来看,随着社会改革的持续推进和深化,特别是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价值主体和社会利益关系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这在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个需要在理论上来阐释和回答的根本问题,这就是如何为社会生活特别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树立一种规范性的目标,从而使个体价值与共同体价值、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协调在一个合理合适的平衡点上?与这个问题相关联的问题,还有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自由与平等的关系、平等与正义的关系、权利与正义的关系以及法治与道德的关系,如此等等。这些问题固然也需要从经济学、社会学、法学、政治学等视角来加以探索和解答,但政治哲学的介入和回答却具有不可否认的重要意义。中国的政治哲学研究在一定意义上,正是因为这些问题的出现和存在,才具有了学术上的合法性和理论上的自我奠基。
事物的发展总是循序渐进的。改革开放以来虽然逐渐具备了政治哲学发育和发展的土壤和条件,但在2000年之前的20年左右的时间里,政治哲学的研究总体来说并没有达到一个突飞猛进的程度,而是处在一个以译介为主的试验和探索的阶段。学者们在这个试验和探索的20年中所进行的译介与研究,为21世纪以来政治哲学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也还存在一些在学术试验阶段所难以避免的不足。
政治哲学在21世纪的深入推进
和多样化开展(2001年至今)
政治哲学成为一种备受瞩目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展现出无限可能性的显学,是21世纪以来的事情。如果说在之前试验和探索的20年中,政治哲学的研究成果是以缓慢的速度在逐次递增,那么进入21世纪以来,政治哲学的研究成果则明显呈现出加速度增长的态势。政治哲学在这个新时期走向兴盛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这种兴盛的标志和原因之一,是不同学思传统的介入和不同学术力量的参与。如果说政治哲学在这个新时期是以多样化的姿态得以开展的,那么我们可以从这种多样化的开展中梳理出三个关键人物——罗尔斯、施特劳斯、马克思。
(一)罗尔斯研究的发酵及其效应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人们对罗尔斯《正义论》了解程度的加深,以及随着其《政治自由主义》中文版的出版,关于他的研究在短短几年中就迅速发酵为广受关注的热点。不仅如此,罗尔斯研究的发酵,同时还意味着“罗尔斯效应”的形成。这个效应,不仅体现在人们以对罗尔斯的认识、了解、研究为前提而对当代政治哲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考察,而且也体现在人们以这种认识、了解、研究为前提而对以契约论为代表的近现代政治哲学进行了全面的探究与分析。这个效应甚至还体现在对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综合研究上。如果说人们先前对传统儒家政治哲学思想的阐发并没有超出儒家自身以德治、仁政、王道为标志的概念系统,那么进入21世纪以来的这项工作,则开始从两个方面与罗尔斯进行了对接:一是以借鉴、参照罗尔斯公平、正义的概念为前提,来从中国传统儒家中挖掘、开显与现代政治哲学相对话的思想资源;二是用中国传统儒家的政治哲学,来批评性地回应罗尔斯基于公平的正义理论。
(二)施特劳斯研究的异军突起及其延展
进入21世纪以来,在刘小枫、甘阳、彭刚等一批学者的努力下,施特劳斯的著作被相继地翻译成中文出版,例如《柏拉图式政治哲学研究》《什么是政治哲学》《苏格拉底问题与现代性》及《古今自由主义》,等等。如果说这些著作的翻译出版,为人们认识和了解施特劳斯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进而也促成了施特劳斯研究的异军突起,那么在这种译介与研究的基础上也产生了一种如同“罗尔斯效应”的“施特劳斯效应”。在一定意义上,进入21世纪以来,学术界不管是对阿伦特的考察还是从政治哲学角度对批判理论所进行的研究,与施特劳斯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更为重要的是,学术界在这个新时期对古典政治哲学的强烈兴趣,进而对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思想的一次又一次的再考究,在很大程度上,正是施特劳斯译介与研究活动的一个自觉不自觉的延伸。与此同时,学术界对霍布斯、洛克等政治哲学家的研究乃至评价,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施特劳斯的影响。
(三)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兴起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在21世纪的兴起,无论对政治哲学界还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界,都是一件激荡人心的大事。在 20 世纪八九十年代,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不仅没有成为一个研究领域,甚至连“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这个术语和概念都不存在。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 2005 年前后,马克思主义哲学界的一批学者开始明确地进入政治哲学领域,并从这样那样的视点作出了尝试性的也是具有开创意义的探索。2006年,主题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阐释与创新”的第六届“马克思哲学论坛”的召开,将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研究推向一个新高度。2006年以来,学术界围绕“历史唯物主义与政治哲学的关系”“马克思与正义”等一系列问题和论题进行了深入细致且卓有成效的探讨。这些探讨使马克思作为一位政治哲学家的形象树立了起来,同时也向人们表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在十多年的时间内,就已经基本完成了从青涩稚嫩的学徒状态走向成熟的质性蜕变。
进入21世纪以来政治哲学多样化开展的过程,同时也是这个领域走向深入和逐步走向成熟的过程。之前试验和探索阶段的那些不足,在这个新时期逐渐得到了克服。比如说,之前因缺乏对政治哲学的界定而导致的一些学术盲点和模糊不清的地方,就随着人们对政治哲学概念所进行的多维度、多视角的反思性追问和界定而逐次得到消除。对政治哲学概念的追问和界定,同时也意味着政治哲学的学科观念和主题化意识在不断加强。这种观念和意识的加强更体现在:人们不仅大大改变了将“政治哲学”作为一种附加品来从事政治哲学研究的局面,而且还开始从研究课题、学术成果、梯队建设、人才培养等诸个方面,思考、探索、推进政治哲学的学科建设。
政治哲学在21世纪走向深入和走向成熟的一个更为重要、更为根本的标志,就是从以学术译介为主的初始性研究转向对政治哲学概念的界定及对政治哲学论题的拆解、组合、扩充、演绎或重新阐释之后,学术与现实之间的深度关联开始建立。这种推进不是在一般性意义上意味着政治哲学之“实践性”特质的充分彰显,更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是,它意味着一种必不可少的“中国问题”意识和“中国化”主张开始切实地成为政治哲学研究的内在范式。
中国的政治哲学研究往何处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到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历史性的转换。在新时代,中国的政治哲学研究往何处去?
第一,关注人类共同利益,为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思想智慧。
当今时代,是一个全球化程度日益加深、全人类共同利益日渐交织乃至日渐重合的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政治哲学要发挥更加广泛的作用、产生更加广泛的影响、提出更具有包容性的价值主张、形成更能惠及全人类的思想成果、更好地彰显它的时代使命,就特别需要在“向内看”的同时,也积极地“向外看”,亦即立足于全人类共同利益,密切关注和深入探索全球治理和全球正义等一系列重大、前沿的、关系到人类前途命运的现实和理论问题,从而为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学理借鉴和思想智慧。这个“向外看”的开放性维度的确立,既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政治哲学研究能否很好地彰显它的时代使命,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政治哲学研究能否很好地克服当今西方主流政治哲学的不足和缺陷。
第二,构建本土政治哲学,增强理论自信与学术自信。
中国学术界在开展政治哲学研究时之所以习惯于向西方取经,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少本土的、能够拿得出的政治哲学理论,从而缺少学术和理论上的自信。这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思想的时代。然而,与中国快速的经济社会发展相比,中国学术界在政治哲学的理论构建上明显滞后,又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政治哲学研究者需要自觉遵照“接着讲”的原则,构建具有现实的针对性、理论的涵盖性及思想的引导性的政治哲学。这是时代为中国政治哲学研究所提出和赋予的一个重大使命,也是中国政治哲学研究能否真正走向世界、在国际上拥有自己的话语权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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